近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推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方案》指出,支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和市場化運營。對具有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帶動性,并提供典型應用場景優質解決方案的新建用戶側儲能項目(項目應于2024年-2026年投產,裝機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h,年充放電次數不低于450次),按照項目裝機容量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獎勵支持,獎勵分3年進行發放,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于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集成電路、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電力負荷高的用戶,根據電力容量要求配置新型儲能設施,降低用電費用。對電能質量要求高的用戶,試點建設鋰離子電池、探索建設氫燃料電池等新型儲能,提升電力保障能力。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30%比例給予支持,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特別重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2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1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本方案自2024年3月10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止。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