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陽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非化石能源發展,以光伏發電、風電為重點,以生物質、抽水蓄能、地熱能、氫能等為補充,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化發展。優先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風電+高比例儲能”“光伏+高比例儲能”“風光火儲一體化”等項目建設,到2025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6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30萬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50萬千瓦以上,新能源發電全部市內自用,不外輸。
原文如下: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南陽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官莊工區、臥龍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南陽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日
南陽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5年)
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穩定向好,加快推進環境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城市創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辦〔2023〕3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堅10個專項行動為抓手,加快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加強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強化措施、壓實責任,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二、主要目標
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進位。2024年,桐柏縣、西峽縣、淅川縣、南召縣實現環境空氣質量二級達標。2025年,鄧州市實現環境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6.5%以上,重污染天數比例控制在0.8%以內,力爭實現環境空氣質量二級達標。
三、重點任務
(一)持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
研究制定落后產能淘汰退出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單位。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河南省淘汰落后產能綜合標準體系》要求,嚴格強制性標準實施,落實屬地責任,促使一批達不到標準體系要求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等落后產能,依法依規嚴格關停退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2.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市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嚴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準入關口。(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3.強化項目環評及“三同時”管理。
國家、省績效分級重點行業以及涉及鍋爐爐窯的其他行業,新建、擴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運輸方式等達到A級績效水平;改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運輸方式等達到B級以上績效水平;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的,原則上要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應達到8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南陽車務段配合)
4.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
耐火材料、石灰、鑄造、礦石采選與加工、鈣粉、冶金輔料、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企業集中地方制定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研究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從生產工藝、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污染治理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明確升級改造標準。南陽官莊先進制造業開發區、桐柏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等現有化工園區,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產工藝、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級改造任務,建立揮發性有機物管控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5.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加快非化石能源發展,以光伏發電、風電為重點,以生物質、抽水蓄能、地熱能、氫能等為補充,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協同化發展。優先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風電+高比例儲能”“光伏+高比例儲能”“風光火儲一體化”等項目建設,到2025年,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6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30萬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50萬千瓦以上,新能源發電全部市內自用,不外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6.推進煤電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推廣應用電廠供熱改造等先進技術裝備,對現役火電機組進行供熱改造,有效提高電廠機組綜合利用效率。推進南陽中譽發電有限公司2臺1000兆瓦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供熱改造,2024年年底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穩妥有序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7.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穩妥推進以氣代煤。2024年年底前,全市分散建設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到2025年,現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持續推進農用領域清潔能源替代。
加強食用菌種植、烘干、畜禽養殖、煙葉烘烤等領域農業生產用煤監管,嚴禁農業生產使用散煤。(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煙草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入開展散煤治理行動。
依法查處違規銷售、儲存、運輸、使用散煤(含潔凈型煤)的行為,加強潔凈型煤源頭管理,掌握潔凈型煤銷售流向,建立溯源機制,確保“禁燃區”內散煤、潔凈型煤“清零”,做好“非禁燃區”內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供應,保障居民生活取暖潔凈型煤供應。(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加快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10.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
嚴格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1〕6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22〕45號)要求,除特殊需求的車輛外,各級黨政機關新購買公務用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環衛車、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除應急車輛外,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用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國有企業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貨車運輸,場區內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三排放標準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財政部門制定新能源汽車替代資金激勵政策,交通運輸部門研究劃定未實現新能源化汽車禁行時間及區域,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制定中心城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到2025年年底,中心城區建成集中式充電站20座,各類充電樁(槍)3000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郵政管理局、機關事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提升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水平。
加快工礦企業、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新建及遷建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推進西峽公鐵聯運物流園鐵路專用線、南召中鐵路港鐵路專用線等6條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加快唐河航運工程和沿線港區建設。力爭2025年全市公路貨運量占比較2022年下降10個百分點,火電、化工、煤炭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南陽車務段配合)
12.優化路網結構布局。
加快推進312國道宛唐交界至遮山段和中心城區外環路建設,力爭2025年年底前312國道宛唐交界至遮山段建成通車。構建由631國道、103省道與正在建設的312國道形成的城市外環,解決過境交通問題。(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四)推進工業企業綜合治理
13.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鋼鐵、水泥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焦化企業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配合)
14.強化重點行業績效水平提升。
以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按照“建設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分行業分類別建立績效提升企業清單,著力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企業,積極幫扶指導績效評級較低的企業對標先進、夯實基礎,加大改造力度,不斷提升環境績效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15.實施工業污染排放深度治理。
推進磚瓦、石灰、玻璃、陶瓷、耐材、碳素等行業深度治理,全面提升污染物治理設施、無組織排放管控和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加強物料運輸、裝卸儲存及生產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控制,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污設施處理能力、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全面排查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堿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氧化法脫硝等低效治理設施以及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VOCs簡易低效設施;取締直接向煙道內噴灑脫硫脫硝劑等敷衍式治理工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16.開展鍋爐綜合治理。
鼓勵淘汰4蒸噸/小時以下生物質鍋爐,保留及現有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爐具,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取消煙氣再循環系統開關閥,確有必要保留的,通過設置電動閥、氣動閥或鉛封等方式加強監管。加強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管理,對于污染物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實施整治。將新建燃煤鍋爐、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4蒸噸/小時及以上生物質鍋爐實施自動監控載入排污許可證;持續推動已建成燃煤鍋爐、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4蒸噸/小時及以上生物質鍋爐實施自動監控,督促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施、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載入排污許可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7.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緊盯VOCs無組織排放短板,實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提升廢氣收集率,在保證安全生產前提下,做到“應收盡收”。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水的企業,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將地漏、溝、渠、井等敞開式集輸方式改造為密閉式集輸方式,最大程度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對達不到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實施限期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五)強化面源污染治理
18.加強揚塵污染防治。
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揚塵治理及監控平臺數據接入標準和公路水運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場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相關標準要求,實現“十個百分之百”。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原則,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等制度,做好建筑工地、線性工程、城鄉結合部等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綜合治理,加大揚塵污染防治執法監管力度。嚴格降塵量控制,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水利局配合)
19.強化城市面源精細化管理。
持續開展城市清潔行動,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整治,重點提升國省道、縣鄉道路、城鄉結合部和背街小巷等各類道路清掃保潔效果。(市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穩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鼓勵引導在產露天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和要求進行升級改造,持續推進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完成方城縣楊集鄉吳莊組鈀齒溝建筑用大理巖礦、南陽英利礦業有限公司方城縣四里店鄉鉀長石礦、內鄉縣北崗礦區東礦段水泥灰巖礦、內鄉縣華隆建材有限公司孫崗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南召縣圪垱寺白云巖礦等生態修復綜合治理工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急管理局配合)
21.推動礦石采選與砂石骨料行業開展裝備升級及深度治理。
針對原料運輸、貯存、裝卸、破碎、轉運、篩分、出料等各個生產環節存在的無組織排放污染問題,進行全流程控制、收集、凈化處理,優化運輸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格落實礦石開采、運輸和加工過程防塵、除塵措施。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持續推進砂石骨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加強秸稈露天焚燒監管,建立市、縣、鄉、村、組五級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發現秸稈焚燒火點扣減地方財力政策。持續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持續穩定在92%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23.加強餐飲油煙日常監督。
強化市、縣監控平臺聯網運行,實現對大型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排放情況實時監控;餐飲油煙凈化設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市城市管理局牽頭)
24.嚴格煙花爆竹污染管控。
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管理相關法律規定,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市、縣、鄉、村四級安全管控網絡作用,加大對重點時段的巡查防控力度,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供銷社配合)
(六)突出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
25.全面推行差異化管控。
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動態更新和績效等級動態調整機制,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優化績效分級指標,實行差異化精準管控,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具體生產線、生產環節、生產設施,做到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將特殊時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對績效分級A級企業和績效引領性企業實行自主減排。對符合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準入條件的重大項目單位和項目保障單位,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實施應急管控豁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配合)
26.強化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
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和聯合會商,科學合理確定聯防聯控區域,依法依規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強化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確保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差異化管控措施落地見效。深化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效果評估,積極推進南陽、襄陽跨區域聯防聯控,實現區域協同減排,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氣象局、供電公司配合)
(七)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27.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實施全市鄉鎮空氣站升級改造,實現市域內六因子(PM2.5、PM10、SO2、NO2、CO、O3)監測全覆蓋。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配合)
28.嚴格日常監管執法。
加強執法監測聯動,重點查處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督促相關問題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加強監管;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29.加強監督幫扶指導。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監督幫扶力度,充分運用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污染源自動監控、工業用電量、門禁系統、衛星遙感、熱點網格等遠程信息化技術手段,強化數據分析技術應用,精準識別和推送問題線索,督促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配合)
30.加強高值熱點管理。
嚴格落實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高值熱點“發現交辦、整改反饋、復核督辦、約談問責”全鏈條閉環管理機制。強化幫扶指導,加強車載走航、激光雷達、無人機等多種技術手段應用,提升高值熱點預報預警和污染溯源能力,推動各縣(市、區)不斷提升大氣環境精細化管理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扛起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政治責任,按照轄區空氣質量提升實際需求,研究制定空氣質量改善方案,確保空氣質量逐年提升、穩定向好。
(二)凝聚工作合力。
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切實發揮統籌協調和統一監督管理作用,加強部門聯動和監督調度,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承擔起各自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監督指導各縣(市、區)抓好各自行業領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
(三)強化政策激勵。
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生態補償、公開約談、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責任落地見效。持續推進差別化電價水價、環保信用評價、綠色金融信貸等制度,激勵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積極爭取、充分運用上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加大對污染減排、能力建設等領域支持力度。
(四)嚴格考核獎懲。
嚴格按照已印發的各項考核方案要求,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成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對連續排名靠后、未完成目標的,按照責任追究辦法實施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