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新型城鎮化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其中提到,加快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1億千瓦。
此外,每年梳理一批制造業領域億元以上重點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加大金融信貸力度。出臺全省企業技術改造升級三年行動方案,每年實施投資500萬元以上技改項目1萬個左右。
原文如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城鎮化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魯政發〔2024〕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山東省新型城鎮化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新型城鎮化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5年)
為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新型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山東實踐和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制定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圍繞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充分發揮新型城鎮化穩增長、擴內需、促協調、惠民生綜合作用,深入開展產城融合、城鎮能級提升、城市更新、人口市民化、城鄉融合五大行動,以工程化、項目化方式加以突破,顯著提升智慧、綠色、均衡、雙向城鎮化發展水平,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7%以上,蹚出凸顯山東特色的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徑。
二、實施產城融合行動
1.促進產業集聚發展。
深耕細作“十強”產業,做強7個國家級和25個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到2025年,新增2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十強”產業“雁陣形”集群達到200個左右。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評價體系,完善“畢業機制”,推動完成開發任務、產城融合程度高、開發建設空間基本飽和的開發區向城市綜合功能區、新城區轉型。開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構建以縣城為樞紐、以小城鎮為節點的縣域經濟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牽頭)
2.加快重大產業項目建設。
每年梳理一批制造業領域億元以上重點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加大金融信貸力度。出臺全省企業技術改造升級三年行動方案,每年實施投資500萬元以上技改項目1萬個左右。高標準推進濟南—青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建設,支持濟南市、青島市打造未來產業先導區。加快推進重大石化項目建設,打造世界級高端石化基地。加快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1億千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牽頭)
3.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實施生產性服務業百企升級引領三年行動,深化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培育一批工業互聯網、電子商務等平臺經濟品牌企業。在健康、養老、育幼、家政等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培樹100家左右誠信家政星級企業。推進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提升服務業就業吸納能力,到2025年,培育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120個。做優做強一批高品質旅游景區,到2025年,集中打造100個精品文化旅游名鎮、80個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全域旅游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5%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牽頭)
4.做大做強建筑業。
深入開展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做好建筑業綜合實力強市強縣強企示范創建,著力培育龍頭骨干企業,科學布局10個以上新型建筑工業化產業集聚區,到2025年,千億級建筑業企業集團突破4家,超500億級12家,超100億級45家。發展總部經濟,強化省市統籌、企業帶動、校企聯合,聚焦金融支持、產業支撐、政策賦能,推動大型優質建筑業企業在魯投資,帶動山東企業發展。發揮建筑業吸納就業潛力,培育滿足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管理、技術人才和技能型產業工人隊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5.強化科技人才支撐。
完善“1313”四級實驗室體系,到2025年,建設1個國家實驗室、30個全國重點實驗室、10個省實驗室、300個省重點實驗室。加快構建“2+N”人才集聚雁陣格局,推動教育、科技、產業、人才在人才集聚平臺和人才集聚節點城市一體布局,提升區域整體人才競爭力。支持有條件的城市與國內外大院大所合作,建設高水平科創和人才載體。推廣使用高層次人才服務碼,打造宜居宜業的人才發展環境。(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6.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加快推進“四橫五縱沿黃達海”綜合運輸大通道建設,實現與國家重點城市以及16市之間的高效聯通。發展快捷融合的城際和市域(郊)鐵路網,以軌道交通輻射帶動沿線城鎮發展,到2025年,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及營運里程達到700公里。加快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到2025年基本實現“縣縣雙高速”,在建及營運里程達到10000公里。持續實施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行動,統籌推進港產城三者空間優化、功能集成、鏈式耦合,到2025年,沿海港口萬噸級以上泊位達到380個。暢通黃河流域出海通道,合作建設50個內陸港。支持濟南機場和青島機場建設國際樞紐機場,培育煙臺、臨沂等區域樞紐機場,建設現代化運輸機場群。(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三、實施城鎮能級提升行動
7.轉變特大城市發展方式。
推動濟南市、青島市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適時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實施濟南都市圈、青島都市圈發展規劃,完善濟青聯動發展機制,打造錯位互補發展的雙引擎。到2025年,濟南市、青島市經濟總量在全國主要城市中實現位次前移,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均達到78%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濟南市、青島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快西部地區城鎮化進程。
發揮東中西部比較優勢,引導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和生產要素向中西部轉移,培育新的增長極。對城鎮化率低于60%的4個市,一市一策制定提升方案,強化產業、設施、項目等支持。加大濟南市與臨沂市、青島市與菏澤市、煙臺市與德州市、濰坊市與聊城市對口合作力度,組織縣對縣、開發區結對共建;鼓勵引導央屬企業、省屬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組織省內高校與4市戰略合作。到2025年,4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年均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0.5個百分點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牽頭)
9.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
充分挖掘縣城就地就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潛力,分類引導縣城發展,一縣一策科學制定建設方案。支持10個國家級和10個省級縣城城鎮化建設試點縣(市)先行先試,探索差異化、特色化、多元化發展路徑模式。圍繞產業培育、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等設施提質增效,強化項目載體作用,加快補齊短板弱項。(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10.開展小城鎮提升行動。
強化鎮村設施連接,引導村(居)向縣城、小城鎮周邊集聚。聚焦小城鎮差異化、特色化發展,實施小城鎮創新提升行動,力爭2025年年底,5個鎮實現鎮區常住人口10萬人目標,一批試點鎮進入全國先進行列。開展鎮域集成改革試點,激發經濟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落實建設用地畝均投資200萬元、稅收10萬元以上等標準要求,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11.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支持濟南、青島、煙臺、濰坊4個國家低碳城市試點。以低碳工作基礎好、轉型發展潛力較大的縣(市、區)、園區和社區等為突破口,開展近零碳示范創建。推廣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到2025年,全省新增綠色建筑2億平方米以上,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100%。全面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到2025年年底80%以上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加快推進城市排水“兩清零一提標”,到2025年,城市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完成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
12.建設新型智慧城市。
實施“城市大腦”提升工程,推動市級“城市大腦”向上與省“齊魯智腦”平臺互聯互通,向下賦能縣級智慧化管理和服務應用。推動公用設施智能化升級,到2025年,基本實現城市交通路網、城區管網、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的NB-IoT網絡深度覆蓋。提速布局新型基礎設施,物聯網終端總數達到2.5億個,累計建成開通5G基站25萬個以上,各市和60%的縣(市、區)建成四星級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成“千兆省”。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培育5個人工智能開放平臺和15個以上技術轉化平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牽頭)
13.建設安全韌性城市。
建設一批城市道橋、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提升完善地質、氣象、地震、海洋災害監測、應急等基礎設施,規范推動城市公園綠地防災避險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標準加強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推動公共建筑消防設施符合國家規范標準。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增強雨水就地消納和滯蓄能力。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5%,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部實現整縣制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清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省海洋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建設共治共享城市。
增強社區統籌資源調配自主權,推廣社區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等基層經驗,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到2025年,社會工作站鄉鎮(街道)覆蓋率達到100%。推進各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打造新時代文明實踐廣場、特色文化街區、社區文化中心,因地制宜建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體育公園,到2025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7平方米以上。(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
15.擴大城鎮就業規模。
堅持轉移就業、就地就近就業和返鄉創業并重,持續開展“春暖農民工”“春風行動”等活動,每年城鎮新增就業110萬人以上。滾動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合理統籌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消除年齡、性別等不合理就業限制和歧視,不得以年齡為由“一刀切”清退大齡農民工。以新生代農民工、大齡低技能農民工、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等為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力爭每年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20萬人次以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16.擴大教育資源供給。
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在城市更新、新區開發、產業集聚區、住宅小區建設過程中,同步規劃建設配套教育設施,保障適齡入學、入園需求。加快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發展,遴選一批高水平中職學校聯合高職院校舉辦初中后五年制高職教育,大力發展面向農業農村農民的職業教育。發展智慧教育,到2025年,全省“數字校園”實現全覆蓋。(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優化醫療養老托育服務。
持續推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提升區域間醫療服務同質化水平。將常住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納入公共財政支出預算范圍,推動農民工及子女在常住地均等享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全面建立基本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逐步提高門診待遇保障水平。聚焦“一老一小”,實施普惠養老專項行動,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數達到4.6個。(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推進全民參保精準擴面行動,靈活就業人員可自主選擇在就業地或戶籍地辦理參保登記。著力擴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覆蓋面。在農民工集中、工傷風險較高的建筑等行業,繼續深入實施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政策。實施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保障失業人員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6%。(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牽頭)
19.提供更高水平住房保障。
通過實物配租和發放補貼等方式,不斷提升城鎮戶籍住房收入雙困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鼓勵新市民、青年人較為集中的企業、產業園區等加大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支持濟南、青島等特大城市規劃發展面向工薪階層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推動用人單位依法為穩定就業農民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鼓勵靈活就業的農民工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城農民可享受購房補貼、契稅補貼、規費減免、信貸支持等優惠政策。深入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十四五”期間累計開工改造老舊小區290萬戶,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提高到40平方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六、實施城鄉融合行動
20.激勵引導城市人才入鄉。
健全城市醫療衛生、教育、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每年選派2000名左右城市人才到基層一線服務。持續發揮“四進”工作組“信息員”“宣傳員”“服務員”“監督員”職責作用,進企業、進項目、進鄉村、進社區開展常駐式督導服務。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完善人才下鄉激勵機制,到2025年,基本打通符合條件的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渠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牽頭)
21.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
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化經營,建設農產品研發總部、精深加工基地和中央廚房,發展智慧農業、設施農業、訂單農業、農村電商,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健全商貿流通網絡,建設縣級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鎮村商貿中心和冷鏈物流中心,到2025年,布局形成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服務網絡,培育建設30個年交易額超過500億元的商品交易市場。(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牽頭)
22.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
推動重要市政公用設施布局向城郊鄉村和規模較大的中心鎮延伸、城鎮地區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通過設施連接提升城鄉通聯水平。深化郵政快遞、供銷、交通等既有設施資源整合,加強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建制村農村物流服務覆蓋率達到100%。以城鄉供水一體化為基本方向,扎實推進農村供水保障工作。因地制宜推行生活污水、道路、供水等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管護,引導專業化企業有序參與農村基礎設施運營管護。(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水利廳、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提升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推動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合理布局鄉村小規模學校,補齊鄉鎮寄宿學校和小規模學校短板,推動城區優質學校與鄉村學校結對共建、捆綁評價,2025年實現結對全覆蓋。深入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下沉基層,到2025年年底,力爭建設200所左右縣域醫療服務次中心。健全城鄉養老服務網絡體系,到2025年,街道、鄉鎮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分別達到100%、60%以上,城鄉社區日間照料服務實現全覆蓋。完善鄉、村兩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加快城鄉社區嵌入式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公共服務資源向社區延伸下沉。(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實施保障
24.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城鎮化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適時召開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研究推進城鎮化重大問題、重大政策、重大事項。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辦法或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書;加快制定城鎮化領域相關標準,充分發揮標準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規范和引導作用。各市、縣(市、區)切實肩負起新型城鎮化建設主體責任,完善組織保障體系,結合實際抓好落實。(省城鎮化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25.強化城鎮化用地保障。
對城鎮化重點項目,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化土地利用計劃分配,分級分類保障項目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積極盤活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對已騰退復墾的農村建設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公共服務配套、村集體自身發展用地后,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不包括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可按照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規定在省域內有償調劑使用。(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26.加強城鎮化財政金融支持。
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增加對吸納外來人口較多地區的轉移支付。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撬動各類金融工商社會資本參與城鎮化建設。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產品用于縣城城鎮化項目建設。強化金融服務,構建滿足新市民創業就業、住房、醫療、養老等需求的金融服務體系。(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證監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強化城鎮化項目支撐。
健全完善新型城鎮化重點項目庫,將符合條件的都市圈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城市更新、縣城補短板、產城融合、城鄉融合等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加強財政支持和用地、用能、用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等要素保障。實施項目聯審會商,清單式管理、責任化推進,提速辦理項目審批、環評、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加強政銀企對接,鼓勵引導銀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支持城鎮化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完善城鎮化監測機制。
建立人口流動情況動態監測機制。依托自然資源廳國土調查數據、統計局統計用城鄉代碼和城鄉劃分數據,明確人口、土地相匹配的城鎮區域,建立統一的地理信息系統。建立組織、民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與統計、發展改革部門等關于規范村改社區基層黨建和治理會商聯動機制,對可能影響城鎮化統計的街道內村莊、鎮駐地村莊重點分析。全面排查部分列入全國“百強縣”“千強鎮”等經濟水平較高而城鎮化率偏低的地區,以及化工園區、林場、庫區、湖區等特殊區域,做到應統盡統。(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牽頭,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委組織部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