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浙江湖州市發改委發布《關于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2023年,湖州市發改委以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為重點,開展全域風光容量建設資源普查、工業園區生物質利用調研,出臺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集中式光伏聯審準入機制等文件。以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全覆蓋為契機,實施分布式光伏項目“百日并網”行動,科學有序發展生態友好型地面集中式光伏,全市年度新增可再生裝機達71.23萬千瓦,完成省定任務的203%,累計可再生能源裝機達750萬千瓦,全省第二。
詳情如下:
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情況的報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我委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突出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一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全力做好鋼鐵行業調控產能工作,根據國家、省下達產能計劃,指導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盛特隆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兩家鋼鐵企業按月分解計劃,嚴格督導月度生產情況,確保產能符合調控要求。實施能耗“雙控”攻堅行動,嚴格落實新上項目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0.52噸標煤/萬元準入標準,目前已對2個化纖項目實施暫緩審批。全年騰出用能空間55.02萬噸標煤,強化節能監察實效性,將45家工業企業、5家大型建筑物、20個節能審查項目和7家水泥粉磨企業列入年度節能監察計劃并已全部落實。對2022年發現違法用能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加快落后電機淘汰工作。配合完成國家54家重點行業領域、綠色工廠和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節能監察。
二是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程。
做好天然氣、電等能源供應保障,壓實城鎮燃氣企業責任,全市8家城鎮燃氣企業完成14億方氣量年度合同簽訂,完成地方政府不低于保障上年5天日均消費量和城鎮燃氣企業不低于保障其年用氣量5%的儲氣任務,進一步優化完善本地應急預案。積極應對電力保供的不確定性,全省創新建立“空調柔性調控+移峰填谷+需求側響應”等梯級響應舉措,圓滿完成2023年電力保供任務,獲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致信感謝。
三是加大清潔能源推廣使用。
以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展為重點,開展全域風光容量建設資源普查、工業園區生物質利用調研,出臺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集中式光伏聯審準入機制等文件。以分布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全覆蓋為契機,實施分布式光伏項目“百日并網”行動,科學有序發展生態友好型地面集中式光伏,全市年度新增可再生裝機達71.23萬千瓦,完成省定任務的203%,累計可再生能源裝機達750萬千瓦,全省第二。印發《湖州市完善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下鄉實施方案(2023-2025年)》,完成全市充電基礎設施網點規劃編制,累計新增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充電槍8930個,打造充電基礎設施示范點位13個。
四是促進循環經濟高質量發展。
印發《湖州市綠色循環發展“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聚焦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循環經濟項目申報中央和省級資金補助。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提質擴面,吳興工業園區通過國家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聯合驗收,湖州現代物流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長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等9個園區通過省級年度績效評估,其中4個園區為優秀等級,數量全省第一。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安吉、長興以優秀等級通過省級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城市(基地)驗收。推動重點項目和示范工程建設,獲2023年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專項資金2156萬元補助,居全省第一。
五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補償。
貫徹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重點工作計劃,及時印發實施《湖州市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大力整治河湖庫塘,全面剿滅劣V類水體,完成所有疑似Ⅴ類和劣Ⅴ類小微水體整治。科學防控太湖藍藻,提升藍藻攔截打撈能力。全年全市地表水監測斷面Ⅲ類及以上水質比例100%,交接斷面水質滿足功能要求比例100%,入太湖水質穩定保持Ⅲ類及以上。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支持安吉縣創建全省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9月納入省發展改革委2023年改革試點工作目錄清單,已完成《安吉縣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縣實施方案(2023-2025年)》定稿并上報省發展改革委。
六是推動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
編制印發《湖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點》,清單化、責任化明確年度工作,機制化推進任務實施。不定期組織開展以亞運治塑為主題的指導幫扶專項行動和以“四不兩直”形式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檢查,進一步加大塑料制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啟動全市“以竹代塑”全市推廣工作,并開展“以竹代塑”宣傳活動,安吉縣成功召開國際(安吉)“以竹代塑”創新大會并創建全國唯一“以竹代塑”應用推廣基地。“我市探索替代產品多元推廣路徑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獲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最佳實踐案例。
七是嚴控鐵路建設環境污染。
督促建設單位制定《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等制度,規范行為措施。優先推行大節段預制箱梁、裝配式盾構管片等裝配式設計,最大化減少現場澆筑和制作工藝。高標準管控大型臨時設施建設,全面推行拌合站全封閉、配備料倉自動噴淋、粉罐自動除塵、智控污水處理、砂石分離機、龍門洗車機等環保工藝及設備。全面加強建設現場管控,重點抓好道路硬化、裸土覆蓋、圍擋噴淋、工點標準化、車輛沖洗、泥漿壓濾等環節。將日常檢查、突擊檢查和重點督查有機有效結合,開展常態化監控,做細做實防污治污日常監督。建立獎懲機制,健全每月“地毯式”巡查、“回頭看”防反彈、重要時段專項巡查,狠抓限期整改、及時復查、以督促改,合理量化考核標準,確保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提質增效。
八是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
推進天然氣資源價格改革,制定實施《關于市本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根據上游氣源價格情況,聯動調整終端價格。開展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實施情況調研,研究完善處置收費政策,保障處置工作穩定運行。開展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實施情況的實地調研,督促有關單位和污水處理企業嚴格落實收費政策。落實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每季度收集整理全市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垃圾處理量、上網電量等數據報送省發展改革委,促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推進實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多檔多因子計收工業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