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河北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制定支持獨立儲能發展先行先試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表示,參與競爭的獨立儲能電站容量原則上不低于100MW、滿功率持續放電時長不低于4小時,2024年1月1日前省級批復的電網側獨立儲能項目可放寬至不低于2小時。
在容量規模方面表示,2024年參與競爭的獨立儲能容量規模為河北南網3GW,冀北電網2.7GW。
在容量電價標準方面:獨立儲能電站可獲得的容量電費根據容量電價標準和月度平均可用容量確定。容量電價上限為100元/千瓦·年。2024年5月31日前并網發電的,年度容量電價按100元/千瓦(含稅、下同)執行;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并網發電的,容量電價逐月退坡,年度容量電價標準分別為90元/千瓦、80元/千瓦、70元/千瓦、60元/千瓦;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網發電的,年度容量電價按50元/千瓦執行。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