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安徽省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開展《蕪湖市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市經信局牽頭部分)》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于1月24日前完成線上申報。
根據當地政策,蕪湖市本級財政每年對公用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給予0.10元/千瓦時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公用換電站給予建設費用30%的補助,每個站點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完成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并納入市智能網聯汽車公開道路測試路段的,市本級財政按實施主體項目建設費用的5%給予一次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蕪湖市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市經信局牽頭部分)》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經信局,經開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經發局:
根據《關于印發蕪湖市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汽車產業政策”)及相關實施細則規定,現開展2023年度汽車產業政策市經信局牽頭部分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一)支持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1.支持方式:引導市內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接入全市統一的公共充電設施運營監管平臺,市本級財政每年對接入監管平臺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給予0.10元/千瓦時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100萬元。
2.支持方式:支持各運營企業充分利用現有場地和公共設施建設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對經市住建局牽頭組織驗收合格的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市本級財政按照充電樁充電功率給予一次性補助,直流充電樁每千瓦補助400元、交流充電樁每千瓦補助200元的標準執行。對公用換電站給予建設費用30%的補助,每個站點最高補助100萬元。
(二)支持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3.支持方式:對完成車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并納入市智能網聯汽車公開道路測試路段的,市本級財政按實施主體項目建設費用的5%給予一次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
二、申報方式
汽車產業政策市經信局牽頭部分項目將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線上平臺開展申報,采用“即申即享”方式辦理,請企業線上申報,根據系統平臺提示上傳申報材料。
企業于1月24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網址:。
三、工作要求
請各縣區經信部門組織企業申報,并于1月25日前完成線上初審,1月26日前行文上報初審結果至市經信局指定郵箱(蓋章PDF版)。
市經信局負責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會同市有關部門完成資金兌付工作。
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0日
(聯系人:陳巍3837780,郵箱:whsjxjqczb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