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印發《關于促進吉林省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旨在圍繞加快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多策并施培育高質量發展增長極,多措并舉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據此前媒體報道,2023年,吉林省新能源裝機容量達到1856.1萬千瓦,包括風電、光伏、生物質在內的新能源裝機容量占全省發電總裝機的40.4%,超過煤電成為省內第一大電源。截至2023年底,吉林省風電裝機容量1267.9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453.9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134.3萬千瓦,新能源利用率連續5年保持95%以上。
吉林省在《通知》中提出,要大力推進綠能產業園區建設。依托現有或規劃建設的產業園區,建設增量配電網和氫基綠能產業園區,吸引用電大戶企業落戶園區,提升新能源消納水平。在防控債務風險的前提下,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現有省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產業園區申報項目。同時要保障產業園區用地需求,加快化工園區認定進度,在平等協商、友好合作、責權對等、利益共享的基礎上,鼓勵采用股權配置、收益分成等方式共建產業園區。
《通知》明確,要強化“綠電+消納”項目電網支撐。具體而言,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要配合屬地政府做好增量配電網規劃編制及評審,接到收資需求后15個工日內提供編制規劃所需的信息。項目業主確定后,根據配電區域劃分意見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戶移交,不收取政策未明確的收費項目。在60個工作日內與增量配售電公司簽訂并網調度協議。按照調度權限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增量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另外,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要協助企業進行負荷認定、調峰路徑、風火打捆比例測算等項目前期工作,在項目滿足條件后15個工作日內出具調峰支持意見,同步匹配自帶負荷配置新能源項目配套送出工程。支持10億元投資以上的項目采取“自發自用為主、少量余電上網”方式開展直供模式試點。新能源項目接入公用電網部分的輸電線路,原則上由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建設,如由項目業主單位建設的,建成后可由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依法依規進行回購。
吉林省能源局及各市〔州〕政府要探索推動離網型項目。以完全離網新能源制氫項目為示范,構建純新能源電力系統,減少電網調節壓力,助力全社會深度脫碳。
《通知》提出,要支持采用“綠電+消納”發展模式,推動建設“雙力一體化”項目,鼓勵吉林省各市(州)政府結合自身實際,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推動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培育和集聚新型儲能標桿企業,布局儲能示范及產業化項目,推動新能源+儲能產業發展。探索午間谷電,拉大峰谷價差,支持用戶側儲能發展。
在完善項目建設政策支持方面,要給予保障性電源電價支持政策。落實國家煤電容量電價機制,探索建立我省氣電價格聯動的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推動已納規煤電、燃氣機組建成投運。提供財政金融政策支持。鼓勵通過省屬投融資公司、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持新能源產業項目。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支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