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浦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提升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能利用力度。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開展建筑樓宇可再生能源開發潛力調查,在立項審批、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節能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按照“能建盡建”的原則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充分利用市政設施、公共機構、學校、住宅等場址資源,探索推廣“光伏+”建設新模式,推進公共機構光伏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部分街道開展整區域可實施建筑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2025年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0000千瓦。
文件原文如下:
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浦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
《黃浦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黃浦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完成市級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1.推進可再生能源建設應用
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提升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能利用力度。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開展建筑樓宇可再生能源開發潛力調查,在立項審批、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節能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按照“能建盡建”的原則落實可再生能源開發。充分利用市政設施、公共機構、學校、住宅等場址資源,探索推廣“光伏+”建設新模式,推進公共機構光伏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部分街道開展整區域可實施建筑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2025年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0000千瓦。(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機管局、區教育局、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道辦事處)
2.強化能耗強度總量雙控
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明確目標責任,引導重點單位加強用能管理、深挖節能潛力,落實企業節能降碳主體責任,持續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持續深化公共建筑等重點領域節能增效,推動建筑領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不少于3個。建立碳排放智慧監管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黃浦碳排放量地圖。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 13.5%以上。(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建管委、區科委、區商務委、區規劃資源局、區統計局)
(二)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口
認真落實《上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和分類分區環境管控要求,充分發揮“三線一單”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約束作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標準限值。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
2.優化產業結構布局
以高端、高效、高附加值為方向,持續優化產業結構,不斷完善產業布局,進一步提高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全區產業比重。構建“3+3+X”高端服務業發展體系。大力發展以金融服務業為核心、商貿服務業和專業服務業為優勢的三大千億級產業,加速發展以文旅服務、健康服務和科創服務為新動能的三大百億級產業,積極布局未來潛力產業,以產業能級提升有效減少對能耗增長依賴,提高產業綠色發展水平。在商業結構調整、文創產業提升、園區建設管理中,注重節能環保提前介入。支持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發揮作用,服務黃浦區綠色產業發展。(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辦、區生態環境局)
3.推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培育發展節能減排工程咨詢、能源審計、綠色認證、檢驗檢測、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儲能開發、智慧能源管理等節能環保服務業,積極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責任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科委、區金融辦)
4.深化VOCs綜合管控
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鞏固汽修、印刷、加油站、干洗等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成果。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VOCs含量限制標準。加強對相關產品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新、改、擴建項目原則上禁止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惡臭處理除外)、噴淋吸收(吸收可溶性VOCs 除外)等低效VOCs 治理設施。(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建管委)
(三)提升交通綠色清潔水平
1.推進交通體系綠色發展
優化區內軌道交通站點配套設施和周邊環境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依托建成區“10分鐘社區生活圈”建設,持續優化慢行交通,聚焦系統網絡優化、道路景觀設計、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完善安全通達的慢行交通網絡和舒適便捷的步行活動區域建設。推進蘇州河沿岸人行步道景觀提升工程。(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資源局)
2.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
2023年7月1日起,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加強在用車排放監管,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在用車路檢執法和污染整治力度,開展柴油車尾氣路檢路測和柴油車停放集中場所監督抽測及車用油品質量抽測。(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
3.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加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環衛等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車或氫燃料電池汽車。鼓勵私有乘用車電動化,持續推進純電動、氫燃料電池重型貨運車輛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責任部門: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機管局、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
4.加強非道機械綜合治理
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屬地管理工作。鼓勵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具備條件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改裝國四排放標準發動機。鼓勵新增和更新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優先選用新能源機械。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志管理辦法,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識管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和準入要求。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檢測,固定場所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年度檢查和抽測比例不低于20%,持續開展流動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檢查和尾氣檢測。(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
5.健全部門協同監管模式
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形成部門聯合執法和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理順機動車集中停放地檢查與超標車輛處罰機制,加大機動車入戶檢查力度。對油品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開展部門聯合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開展加油站油品、尿素質量抽檢,堅決打擊非標油品、車用尿素。(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
6.拓展移動源智慧監測應用
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推進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控、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等系統的開發與應用,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場使用申報登記系統建設,對流動機械進行動態監管。(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
(四)推動建設領域綠色發展
1.深化揚塵源全方位管理
嚴格執行文明施工標準和拆除作業規范,加強預濕、噴淋抑塵措施和施工現場封閉作業管理。市政工程推廣采用覆罩法施工和裝配式施工。嚴格約束線性工程的標段控制,快推進確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儲備用地、拆房地塊、待建地塊等裸露土地的揚塵污染防控。(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建管委、區房管局,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道路揚塵控制
強化渣土運輸作業規范,提高渣土運輸企業規范裝卸、車輛沖洗、密閉運輸程度,將建筑工地落實“兩不挖、兩不進、兩不出”情況納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強渣土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積極推廣新型渣土車輛。持續加強城市保潔,2025年底前,全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道路沖洗率達到95%。(責任部門:區綠化市容局、區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建管委,各街道辦事處)
3.提升揚塵監管能力
充分利用揚塵在線監測網絡,構建揚塵污染聯合執法及信息互通機制,動態掌控各類揚塵措施落實情況,加大對揚塵在線監控數據超標和安裝不規范行為的懲處力度。借助監測平臺數據支持,動態掌控施工工地揚塵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強化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響應機制。(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建管委,各街道辦事處)
4.推廣低VOCs含量建材
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根據國家標準執行建筑涂料、膠粘劑VOCs含量限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和膠粘劑。引導施工工地合理安排防腐、防水、防銹等涂裝作業及大中型裝修、建筑墻體涂裝、外立面改造、道路劃線、瀝青鋪設等市政工程施工計劃,盡量錯開臭氧高發季節(應急施工除外)。(責任部門:區建管委、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道辦事處)
(五)實施社會面源深度治理
1.加大餐飲油煙管控力度
加強餐飲油煙執法檢查力度,推進在線監控設施安裝使用,探索將監控數據納入區級相關管理平臺。完善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機制。推動實施小餐飲店標準化管理再升級,鼓勵餐飲單位不斷優化環境治理設施,提升治理效果。(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局,各街道辦事處)
2.加強汽修行業排放監管
鞏固汽修行業治理成果,全面推廣使用水性、高固體分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廣使用高流量低壓(HVLP)噴槍、噴槍密閉清洗設備、全自動冷媒加注清洗等技術,推進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試點工作。(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區發展改革委)
3.深化油品儲運銷排放監管
加強加油站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與監管,每年開展一次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密閉點位油氣泄漏、企業邊界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的監測和檢查。嚴厲查處在卸油、發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油油罐車密閉性的行為。鼓勵加油站開展三級油氣回收處理試點工作。(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商務委)
4.開展其他面源監督檢查
繼續開展涉消耗臭氧層物質單位備案、監督執法檢查和涉氫氟碳化物單位管理工作。推動家用燃氣熱水器節能減排。加強家用燃氣熱水器、燃氣灶具等銷售環節能效標識使用監督管理。(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平臺,充分開展部門間聯勤聯動工作模式,暢通信息交流渠道,根據職責劃分及時互通污染源信息動態變化情況,更新各類管理臺賬,組織落實行動計劃各項任務目標。(責任部門: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完善政策支持
加大區級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建立鼓勵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投融資機制,探索開展污染物深度治理、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生態環境局)
(三)嚴格執法監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級分類管理,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組織開展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小鍋爐、加油站、施工工地等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責任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
(四)完善污染應對
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組織開展重污染預警信息推送演練,及時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聯絡人名單,確保重污染預警高效響應。按照市生態環境局空氣質量趨勢預報會商結果和工作部署,適時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污染聯合預警應對。(責任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聯絡名單成員單位)
(五)加強宣傳教育
大力普及大氣污染防治和減污降碳知識。開展全民綠色行動,鼓勵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推進公眾監督。(責任部門: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