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筠連縣政府印發《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努力提升全縣公用、專用充電基礎設施供給水平,大力引導居民積極配建自用充電設施。到2025年,全縣建成重卡換電站2座、布局充電樁700個左右。交通樞紐干線、旅游景區、機關事業單位及公交客運等重點區域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體系不斷完善。
全文如下:
筠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單位):
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現將《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方案(2022—2025年)》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筠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方案
(2022—2025年)
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落實國家新能源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等戰略的重要支撐。為推動筠連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川辦發〔2022〕34號)、《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宜賓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宜府辦函〔2018〕111號)、《筠連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筠連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筠府發〔2022〕9號)等文件要求,立足縣域內外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把握充電基礎設施市場趨勢,圍繞“四化同步、城鄉融合”發展主線與“一心一地一城”發展任務,以“建成全面覆蓋、密度較高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為目標,編制《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實施方案(2022—2025年)》。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1.持續推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規模總量增長態勢明顯。
“十三五”以來,筠連縣汽車保有量持續攀升。截至2022年底,全縣汽車保有量總規模為75615輛,占全市比重為6.4%;千人汽車保有量為229.8輛。全縣汽車保有量數量從2018年的43495輛上升到2022年的75615輛,年均增長率約15%,汽車保有量增長態勢較為強勁。
筠連縣持續推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未來發展空間巨大。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底,全縣電動汽車保有量646輛,占全縣汽車保有量的比重為0.85%;目前暫時沒有物流貨運等類型電動車。總體上,隨著國家加大電動汽車的推廣力度和新興市場持續壯大,未來全縣電動汽車規模將會迅速增長。
2.充電基礎設施供給還不足,體制機制建設尚不健全。
“十三五”時期,全市新能源電動汽車應用推廣和示范相對集中,充電設施布局主要集中在宜賓中心城區,總量規模還不大。過去幾年,筠連縣充電設施建設相對較慢,充電設施布局較少。截至2023年10月,全縣建成運營的充電樁共計309個,其中公共機構快充電樁226個、慢充電樁83個,主要布局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學校區域。但目前充電樁所在區域的車位需求量較多,經摸底調查,共有706個車位的需求量,供給需求相對不均衡(附件1)。而自用充電樁為居民根據實際需求安裝使用,目前設施數量比較少。
據調研,當前筠連縣公用和專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投入運營的安全維護和服務工作還有待加強。一是公用充電設施布局較少,充電設施與車位需求量不匹配,充電樁覆蓋率較低。二是現有充電樁供給以機關單位充電樁為主,民用充電樁布局相對滯后,整體呈現出結構性失衡,建設布局滯后。三是充電站消防安全設施等配套布局有待進一步規范。四是現有充電設施使用效率亟待提升,充電時熱量較大導致充電較慢。五是電力、公交等機構之間的聯動協同關系尚未建立,一定程度上影響充電設施穩定投入運營。
3.各級政府政策支持頻發力,加強規劃建設勢在必行。
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要求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充電設施服務水平。2022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進一步明確了公用充電設施建設、社區充電設施安裝、配套電網建設與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要求。2022年,四川省相繼出臺《四川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川府發〔2022〕8號)、《“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川辦發〔2022〕34號);2023年,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能源局印發《四川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川發改能源規〔2023〕137號)等重要規劃和方案,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全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目標、思路及標準等方面的內容。2022年,宜賓市編制《全面推進“電動宜賓”工程實施方案(2022—2025年)》(宜府辦〔2021〕11號),作為統籌推進全市及下轄各區縣充電設施建設的重要行動綱領。2022年,筠連縣人民政府印發《筠連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筠府發〔2022〕9號),明確統籌推進全縣智能充電樁、停車場等智慧信息化應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等任務,有序推進充電樁、充電站和停車場建設是“做好城市提質文章”的重要任務。
(二)面臨形勢
1.能源清潔低碳轉型推動國家能源結構升級。
“碳達峰、碳中和”是國家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莊嚴目標承諾,是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升級,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積極應對全球能源技術加速變革的重大戰略實踐。“十四五”時期,宜賓市明確提出要以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大力推廣清潔能源,鼓勵清潔能源車輛使用,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支持力度,為筠連縣堅定以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契機助力能源消費結構升級指明了方向。隨著全縣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持續加快,人民對汽車消費需求的迅速增長構成了縣域能源消費的重要力量,這就要求大力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來引導清潔低碳能源的消費結構轉型升級。
2.電動汽車產業蓬勃發展增強基礎設施需求。
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電動汽車新車銷售量占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比重從2016年的1.8%迅速攀升至2021年的13.5%,根據《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目標測算,2025年將達到20%。2020年,國家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基建,預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成為國家戰略工程。截至2022年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1310萬輛(占汽車總量的4.10%),扣除報廢注銷量比2021年增加526萬輛,增長67.13%。其中,純電動汽車保有量1045萬輛,占新能源汽車總量的79.78%。截至2022年底,我國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為180萬臺,車樁比為5.8:1,表明我國公共充電樁供給無法充分滿足現有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筠連縣電動汽車推廣應用雖然起步晚,但增長空間巨大,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了挑戰。全縣要借勢發展,加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為新能源汽車“時代”的到來做好充分準備。
3.多重重大戰略疊加賦能筠連縣高質量發展。
“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交匯,全省全市高質量發展戰略動能更加強勁,戰略位勢更加凸顯,戰略支撐更加有力。《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推動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能源互聯網創新,統籌布局電動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新時期,宜賓市圍繞“國家區域中心城市”“中國動力電池之都”等戰略定位,積極順應綠色低碳發展主脈絡,全面進軍“一藍一綠”新賽道。“十四五”時期及未來更長一段時間里,全縣將認真貫徹縣委“一主二副”縣域城鎮發展體系定位,在多重戰略優勢引領下,以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工程,助力城市品質提升,實現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切實增進人民共建共享福祉。
4.應對推廣試點階段顯露問題要求精準施策。
“十三五”時期,我國充電基礎設施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在充電技術、設施規模、標準體系、產業生態等方面均取得顯著成效,但仍然顯露出諸多問題不容忽視,包括:公共充電設施發展不均衡,城市公共充電場站冷熱不均;充電平臺數量多,多平臺啟停及多渠道支付尚未全面覆蓋,充電路徑規劃、站樁導航功能不完善,用戶找樁難、找樁慢,充電的便捷性仍需提升;部分充電運維不及時,缺乏充電保障預案,節假日高速公路充電排隊長問題日益凸顯;監管體系尚不健全,安全管理責任、管理機制亟待完善。筠連縣當前及未來隨著電動汽車的逐步增加與充電基礎設施投運,極有可能會面臨上述挑戰,因此,既要安全高效克服上述問題,持續優化充電網絡規劃布局,著力破解充電難題,優化完善政府監管平臺體系,提升充電行業發展質量和建設運營標準,又要瞄準未來充電設施建設布局高質量發展。
(三)規模預測
1.電動汽車保有量。
科學預測筠連縣電動汽車保有量規模及其增長趨勢,是實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的重要依據。在充分借鑒國內外居民汽車消費與經濟發展密切關系的經驗,深刻領會國家碳達峰碳中和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國辦發〔2020〕39號)等重大戰略和規劃精神,審慎把握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趨勢基礎之上,立足筠連縣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增長具體實際,對全縣2025年電動汽車保有量規模進行了預測研究。2022年,全縣電動汽車保有量為646輛,預計到2025年規模將達到1000輛左右。
2.充電基礎設施需求。
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原則上暫時歸屬為公用充電樁建設。若有自用充電樁,根據車主自定,建議車樁比例按1:1建設,本方案對此類充電樁建設規模不做硬性規定。公用充電樁配置標準根據全縣電動汽車的具體實際,按照“需求導向、階段推進”原則,到2025年車樁比例不高于5:1,到2030年車樁比例不高于4:1。專用充電樁配置主要用于市政執法、民用車輛等電動車輛充電使用,車樁比例分別按照不高于2:1、3:1來建設,預計2023年充電樁達700個左右(車樁比例后期可根據縣域發展需求進行調整)。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以高效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全縣加快建成川滇黔結合部南向開放門戶中心發展任務,按照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戰略部署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結合筠連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及融合創新發展需求,以建成全面覆蓋、密度較高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為目標,做好城市提質文章,號召全社會“共建共享”,分類分層、適度超前,有序實施自用、公用、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完善配套電網保障效能,強化信息平臺融合創新應用,積極探索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筠連模式”,為實現全縣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二)基本原則。
1.統籌推進,合理布局。
緊密結合筠連縣產業振興、城鄉融合、創新驅動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戰略需求,從全域視角出發在科學預測全縣未來電動汽車市場發展規模、趨勢及空間分布基礎上,統籌考慮、整體謀劃,分層分類做好自用、專用、公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整體規劃,形成較為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供給體系,滿足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2.規劃引導,市場拉動。
落實全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有序推進全縣充電樁、充電站建設工作,切實把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融入增強新能源推廣應用與能源保障能力重大工程之中,以政府規劃為引領,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促進形成有序、競爭、統一的市場環境,建立和規范市場機制和標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
3.適度超前,集約高效。
按照“樁站先行、適度超前、智能高效”原則,既充分考慮未來電動汽車保有量、電池性能、充電技術等指標發展趨勢,又兼顧未來全縣城鄉建設、人口流動及土地供給等經濟社會演進規律,提高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的前瞻性、集約性與實用性。充分利用現有停車場、停車位,配套建設公用、專用充電基礎設施,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分區域、分階段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任務。
4.循序漸進,因地制宜。
把握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先期建設規律,堅持循序漸進布局思路,統籌考慮上位規劃和行動方案指導意見,結合縣域電動汽車增長、充電基礎設施供需現狀等多重因素,因地制宜靈活調整規劃布局點位、點數。確需調整規劃布局點位、點數時,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由縣發展改革局提請縣委財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經縣政府審定予以調整,保障全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近期與中長期任務高效銜接。
5.低碳智能,融合創新。
深入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全縣智慧交通、智慧環保、智慧電網等深度融合。積極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綠色轉型發展新路徑、宜賓市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路子。以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契機,統籌推進配套設施和制度建設,夯實全縣綠色低碳基礎設施發展基底,助力全縣生態旅游、綠色金融生態價值轉化,拓展全縣電動汽車和新能源示范應用場景。
(三)發展目標。
以建成縣域“全面覆蓋、密度較高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為目標,立足筠連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及融合創新發展等實際需求,有序推進全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近期到2025年目標為:努力提升全縣公用、專用充電基礎設施供給水平,大力引導居民積極配建自用充電設施。到2025年,全縣建成重卡換電站2座、布局充電樁700個左右。交通樞紐干線、旅游景區、機關事業單位及公交客運等重點區域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體系不斷完善。
三、設施布局
(一)強化監管引導效能,推動自用充電設施建設。
1.支持社區居民加快建設自用充電樁。
加快落實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本規劃對此類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具體指標不做硬性規定,后期根據縣域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和居民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實際,可適時做出調整。當前按照“一車一樁,樁隨車走”的原則,強化規劃報批、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效能。新建住宅的停車位100%配建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建議配建比例不小于10%,建成小區的配建比例不低于8%。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通過在居民區配建公共充電車位,探索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現有住宅小區結合實際需求逐步建設充電設施。將已建成小區的充電車位及設施和電網改造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聯合電動汽車生產商或汽車銷售機構(4S店)、充電設施建設企業、個人或單位等多方主體,協同打造“汽車銷售—充電設施建設—售后服務”全過程建設管理,并納入其售后體系,解決居民維修運營的后顧之憂。
2.推進自用和公用充電設施融合發展。
立足居民綠色出游出行需求,鼓勵具備條件、有意愿的城市商業綜合體,充分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增加自用充電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建設,并倡導面向社會錯峰開放。縣域內已建停車場的各景點景區、酒店等場所,除了按照標準配建公共充電設施外,鼓勵加快旅游租借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服務網點建設,并推進分時租賃服務網點和公共充電設施網絡的深度融合,統籌布局、資源共享,不斷提高全縣充電設施覆蓋水平和綜合使用效率。
(二)嚴格標準規范落實,完善公用充電網絡布局。
1.明確各類場所充電車位配建標準。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川辦發〔2022〕34號)《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宜賓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宜府辦函〔2018〕111號)等指導標準,對接海瀛工業園區規劃,建議按照車位規劃總量的15%配建或預留充電車位。對全縣旅游景點建議按照車位總量的30%進行配建或預留。對縣域內新建商業樓宇建議按照車位總量的25%進行配建或預留充電樁建設。對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新建和已建停車場設置專屬新能源充電車位,建議不低于20%。對縣域文體場館類公共機構配建充電車位,建議不低于15%。(具體配建標準后期可根據各項目主體進行調整)
注:充電樁結合停車位配建,配建比例指配建充電樁的停車位占總體停車位的比例,預留比例指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的停車位占總體停車位的比例。
2.合理確定各類充電設施建設規模。
以合建、配建為主,單建、獨立占地為輔,優先選擇公共停車場、公共機構、旅游景區、綠地公園、醫院、學校、商業建筑物及酒店配建停車場,根據縣域電動汽車保有量增長趨勢、全縣停車位需求總量及富余電力容量等因素,在上位規劃方案指標任務基礎上,謀劃長遠、適度超前,結合當前及未來全社會的充電設施供需現狀與趨勢,適度擴大筠連縣充電設施布局規模。建議充電站配建充電樁數量原則上不少于20個,服務半徑不低于1.5公里,分散式點位服務半徑不低于1公里。
3.因地制宜劃分快、慢充電樁比例。
統籌考慮電網配置、電池技術、建設運營成本,以及不同場景下消費者需求等多重因素,配建快、慢充電樁比例。快充樁分別采用180KW大功率直流充電機、120KW一機雙樁分體式直流充電機,慢充樁為7KW一槍一樁式交流充電機。在焦村高速服務站、高速公路出口、高鐵新區等主要交通樞紐干線的充電站和分散式點位,春風村、巡司溫泉、不夜城等旅游景區的設置點位,以及筠連百興客運站等公交客運站點,按照“快充為主,慢充為輔”原則,適度提高快充樁比例,建議快、慢樁的比例按照不低于2:1的水平配建。對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及各鄉(鎮)分散式點位等區域范圍的充電樁配建,適度提高慢充樁比例,快、慢樁的比例建議在1:10~1:4之間。后期根據各點位實際運營情況,通過改建、擴容、遷移等方式,及時有效調整快、慢樁比例。
4.分層分類積極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將城市功能分布、交通出行特征等作為實施公用充電樁建設時序的依據。近期到2025年,以交通樞紐干線、旅游景區、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場所為重點,完善旅游景區、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場所等區域的剩余充電樁建設任務,并根據前期各點位實際運營情況,適度調整點位之間的充電樁配建數量。
(三)加強示范帶動效應,增加專用充電設施供給。
1.補齊公交客運充電設施“短板”。
加大縣城和各鄉(鎮)客運電動汽車專用分散式充電點位布局,考慮各客運站汽車滾動發車實際需求,建議以配建快充樁為主,具體根據客運里程、客運車數量等因素確定合理比例。由于出租車運營時間長、靈活性大、行車線路的不確定性等特點,以及與私人乘用車類似,其充電需求將主要通過公用充電設施來滿足,結合全縣公共交通樞紐分布,在充電站和分散式點位合理劃出出租車優先使用的充電車位。
2.推進作業專用車充電設施建設。
根據筠連縣市政環衛及綜合執法電動車充電實際需求,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考慮市政車輛泊車規律、行駛路線特征等情況,充電樁配置以慢充為主,并協同電網公司完善電網配套和增壓設施配置,積極推進工業園區、物流園區及各鄉(鎮)貨運專用充電設施建設布局,鄉(鎮)充電樁選址范圍原則上應考慮在場鎮范圍內,且符合所在鄉(鎮)城鎮發展規劃。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配套電網保障。
1.推動電網改造升級有序實施。
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納入筠連縣電網專項規劃,保障建設用地和廊道通行;將已建成小區增容計劃納入電網年度改造計劃,保障充電基礎設施電網無障礙接入。旅游景區、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及公交客運的充電設施主要服務于乘用車輛,保障功率原則上不低于120KW;工業園區、各鄉(鎮)貨運站、市政執法及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區)等區域的充電設施主要服務于大型客貨車及專業作業車輛充電需求。對保障功率要求較高、需要配置電力增壓設施設備的工作由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經信商務科技局、縣住建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對涉及土地利用、用途管理、空間布局等方面內容進行銜接配合。
2.提高電網改擴建服務效率。
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規范服務流程,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限時辦結。低壓項目、10千伏項目,自供電方案答復之日起建設周期原則上分別不超過10個和60個工作日;對于電網接入受限項目,電網受限的整改時限自供電方案答復之日起分別在10個和120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對于因政府審批、政策處理等情況造成的工程停止不納入計算時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標準進行建設,經住建和供電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檢測和驗收,確保消防安全和供用電安全。
3.優化電網配套建設服務效能。
充電基礎設施采用就近接入電網方式,接入點為產權分界點,產權分界點以后(專用變壓器、控制箱)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投資。供電企業負責產權分界點前接入上級電源的設施及計量裝置(智能電表),并對產權分界點后的充電基礎設施驗收提供技術指導,電網企業不得收取接網費用,充電基礎設施項目驗收完成后,電網企業應及時并網通電。運行管理單位負責將電網消費用戶雙側通信接入統一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平臺,分析電力供需形勢,調整實時電價。在滿足電動汽車充電條件下,通過合理安排充放電時間,挖掘電動汽車儲能能力,參與電網調峰,提高電網運行效率及充電基礎設施利用率。
(二)探索可持續運營模式
1.優化金融支持服務模式。
結合筠連縣情縣況,整合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資源,探索可實操、可持續、可推廣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的“筠連模式”。加強金融支撐,建立健全投融資機制,豐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市場機制,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2.創新管理運維商業模式。
統籌考慮充電設施運維成本、用戶充電體驗、電力資源節約等多方因素,做好科學規劃和動態智能化管理,將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維質量與多業態組建相結合。探索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與電動汽車生產商在售后服務方面的新商業合作模式,以及交通基礎設施與無線充電技術融合新模式。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創新示范“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靈活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大力推動“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商業模式與服務創新,積極拓展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充放電、電子商務和廣告等增值服務,提高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加強信息平臺建設
1.積極建設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平臺。
遵循政府主導原則,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建設縣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信息平臺,推動電動汽車和充電設施設備廠商、運營商、用戶等主要信息統一接入和連通,通過全程全網實時監控,對納入體系的所有電動汽車、電池和充電基礎設施運行狀態進行數據收集,全面掌握實際運行情況。通過統一規范和基于指標的預警,對縣域電動汽車的安全信息建立實時監控機制,并對安全事件提供應急聯動機制。支持電動汽車生產和銷售商、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機構、電力電網公司等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組織共同打造筠連縣電動汽車與智慧能源融合創新平臺。
2.實施多網融合推動智慧城市建設。
由運營商負責平臺日常運營管理維護,提供數據支撐和相關信息服務。按照《“電動四川”行動計劃(2022—2025年)》(川辦發〔2022〕34號)提出的全省加強充換電設施運維和網絡服務的重點任務要求,主動對接省市級充電智能服務平臺,充分發揮“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優勢,實現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等一體化服務。同時通過充電基礎設施平臺建設,打造筠連“智慧充電”,與智慧停車、多用途高空智能監控等創新開展信息化融合,支撐全縣智慧交通建設,全面提升縣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高質量發展水準。探索筠連“5G+智慧路燈充電樁”模式,在經濟開發區、海瀛工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區推廣試點,推動“5G小型基站+充電樁”融合發展模式。
(四)爭取創新試點示范
1.積極探索“光儲充放”一體化試點。
結合筠連縣打造“4+1”產業發展戰略路徑,以引進新能源電動汽車零部件配套產業為契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主動對接北汽新能源、蔚來汽車、奧動新能源、寧德時代(電池廠商)等頭部企業,支持換電企業與縣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合作,爭取以海瀛工業園區建設為契機,積極探索“光儲充放”一體化模式,鼓勵園區企業推廣應用換電重型卡車、物流貨運車,爭取上位試點政策和配套支持,逐步完善產業鏈布局、運用場景等方面的內容。
2.推動內部充電設施提供對外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對外開放內部充電設施單位明確單日開放時長和年度開放時長,把對外開放訂單量作為量化指標,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對外開放服務。有意愿、有條件的商業綜合體、旅游景區、醫院等商業組織和公共機構可逐漸對外開放充電設施。由負責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公司牽頭,篩選一批具有示范帶動效應的單位組織實施試點,研制對外開放監管激勵辦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逐步推廣,探索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對外開放服務示范的“筠連經驗”。
3.鼓勵住宅小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統管”。
積極推進小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統管”,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主體與政府主管部門、社區物業及電動汽車供應商聯動合作,建立從用戶購車到充電樁報裝申請、充電樁安裝接電和充電樁運行維護“一條龍”服務機制。制定充電樁安裝接電及運維的有償服務標準,合理收取充電樁初裝費和運維費,并對接燃氣管網、供水、通信等專營單位,實現共享對接改造計劃。鼓勵老舊小區打破“物理空間分割線”,拆除圍墻等障礙物,拓展公共空間。隨著充電設施信息數據“互聯網+”模式的應用,為小區內充電設施共建共享共管奠定基礎。
五、投資估算與社會效應評價
(一)投資估算。
立足筠連縣充電基礎設施需求,確定各類型充電設施配電容量、投資單價等指標。按照180KW大功率直流充電樁綜合單價5萬元、120KW一機雙樁分體式直流充電樁綜合單價3.7萬元、7KW交流慢充樁綜合單價0.08~0.15萬元,同時根據各公用、專用充電站及分散式點位的快慢樁配建比例,估算全縣充電站和分散式點位建設投資規模。另外,遠期將在工業園區建設換電站1座,其中一個換電設備投資280萬元、工程投資約600元/平方米(換電站占地面積200平方米、引車專用道100平方米,共300平方米)共18萬元、換電站外殼共40萬元(含裝飾照明)、備用電池30萬元/套(每站共7套14塊電池,每臺車一套)共210萬元、電力設備(2000~2500千伏安變壓器及電纜)綜合建設成本350萬元。
(二)社會效應評價。
1.實現清潔低碳能源替代,優化能源消費結構。
按照電動客車年均行駛里程約6萬km,平均耗電量120KW·h/100km;電動出租車年均行駛里程約8萬km,平均耗電量18KW·h/100km;乘用車年均行駛里程約1.5萬km;平均耗電量20KW·h/100km;專用車年均行駛里程約4萬km,平均耗電量20KW·h/100km。依此計算,2025年全縣電動汽車耗電量為1700萬kW·h/年,到2030年達到4400萬kW·h/年。燃油標準按各類電動汽車替代的傳統燃油車燃料消費量估算,客車年均行駛里程約6萬km,平均燃料消耗量約30L/100km;燃油出租車年均行駛里程約8萬km,平均燃料消耗量約8L/100km;乘用車年均行駛里程約1.5萬km,平均燃料消耗量約10L/100km;專用車年均行駛里程約4萬km,平均燃料消耗量約10L/100km。依此計算,到2025年全縣電動汽車燃油替代規模達700萬L/年,到2030年為1800萬L/年。大力推進筠連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新能源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能夠極大推動全縣能源消費結構向清潔低碳轉型。隨著電動汽車保有量增加,到2025年全縣將實現每年1700萬kW·h電能替代700萬L左右的燃油消費,將為全縣碳達峰碳中和改革治理帶來可觀的節能降耗收益,助推“十四五”時期縣域單位GDP能耗指標、二氧化碳排放指標、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指標等綠色生態指標持續改善提升。
2.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完善現代產業體系。
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國家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與“新基建”戰略等產業戰略的重要內容,對新時代國家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發揮著重要支撐作用。《筠連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筠府發〔2022〕9號)提出,“十四五”時期要構建“4+1”現代產業體系,要求大力引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制造及配套產業。全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模體量大,通過試點示范項目的打造,以此為契機招商引資相關領域的重點企業布局產業項目,或以合作形式探索新產品、新模式,通過筠連試點示范,實現地方與企業的互惠互利,從而豐富全縣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內容。
3.踐行全民“共建共享”理念,豐富公共服務供給。
公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國家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具體實踐。筠連縣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政府引導,市場推動,政府、企業、居民等多方共同參與,其中,公用充電設施以企業為主體實施建設運營,社區充電設施以居民或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主體,專用充電設施以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主體。同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大,為帶動縣域企業投資、勞動就業、居民消費等領域帶來更多機遇,是推進國家“新基建”,完善城鎮化市政設施布局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共建共享”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具體實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全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改革局、縣經信商務科技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住建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應急局、縣國資金融服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電力公司等有關部門(單位)組成。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明確建設圖、進度圖,研究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在推進工作中積極穩妥、循序漸進,以運行區域相對固定的公共服務領域車輛為重點先行示范,避免表面不切實際、一哄而上,造成資源閑置浪費。
(二)落實責任分工。
1.縣經信商務科技局負責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推廣應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的協調、督導以及落實共享汽車落地工作。
2.縣發展改革局依照有關規定對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項目實施備案管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分類指導價格,并做好日常運營過程中的價格監督工作。
3.縣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依據城市整體規劃對新建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依法進行審批。負責審查落實新建或擴建住宅項目對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建或預留比例執行情況;負責充電站及相關輔助設施建設的用地保障。
4.縣住建城管局負責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工作,并指導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施工管理和檢查驗收工作。
5.縣財政局負責出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支持政策,按規定程序做好財政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城際高速公路、國省道沿線和公交、出租、租賃等領域充電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協調工作。
7.縣公安局負責做好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交通秩序管理協調相關工作,設立充電基礎設施道路交通標志。
8.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照現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消防審批等工作。
9.其他縣級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能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10.電力企業負責充電基礎設施的電網接入等相關工作,加強配電網建設和改造。
(三)優化營商環境。
充分發揮政策激勵和政策導向作用刺激市場需求,積極爭取四川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簡化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審批要求和項目報建手續,對納入建設布局規劃且手續完備的項目施工予以支持。落實充電設施接網申報流程及服務規定,簡化接網及電力計量裝置報裝手續,落實綠色通道和限時辦結要求,為充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高效服務。
(四)實施輿論引導。
站在全民“共建共享”的政治高度,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宣傳工作融入到全縣“產業強縣”戰略的具體實踐中,加大正面宣傳,向全縣居民、游客群眾宣傳筠連縣努力打造高品質公園城市、建設美麗鄉村的重大意義,樹立筠連“推動全縣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示范縣”的良好形象。各部門、企業和新聞媒體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建設進程等宣傳,讓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和安全使用充電基礎設施,切實提升居民對電動汽車發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認可度和支持度。加強輿論監督,曝光惡意阻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五)簡化行政審批。
縣發展改革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住建城管局等部門要優化服務,減少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環節,加快辦理速度。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和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自(專)用充電設施的,無需辦理項目備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商業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加油(氣)站時,無需為同步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單獨辦理項目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收費站建設公用充電基礎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獨立占地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應符合城鄉規劃,辦理項目備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六)加強安全監管。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原則,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嚴格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設安裝的質量安全把關。加強充電設施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建立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溯源機制,明確運營各環節安全責任人。對公用和專用充電設施場所,配備專門工作人員,對配電、充電、監控、消防、防雷等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對自用充電設施,業主、社區管理單位及售后服務機構要加強設施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鼓勵相關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