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來電力結構中,什么樣的市場體制機制能夠有效協同資源?
近日,在2023綠色轉型與高質量發展國際研討會上,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能源研究會儲能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夏清表示,儲能需要“真實”的價格機制。“技術、機制、商業模式三大創新的核心是機制創新。只有合理的機制才能使得技術創造的價值得到認可與補償,也只有機制創新才能孕育新的商業模式。科學合理的機制就是要讓各種資源根據其創造的價值和成本來實現優化配置,從而提高整個能源系統效率。”夏清說。
夏清分析稱,到現在為止,我國90%的電量是在中長期交易中完成,只留10%給現貨市場;市場競爭還是發電側為主,大部分新能源、需求側資源都還沒有進入市場。在這樣的機制下,新能源的全部波動性沒有通過現貨市場價格傳導到用戶,以體現不同時段用電價值。儲能等靈活性資源也就缺乏真實的價格予以價值度量,必然難以發揮這些資源的價值。“現在社會上擔心新能源增長太快,以至于電網難以消納。其實只要現貨市場機制到位,新能源全部進入市場,必然激活分布式儲能遍地開花,促進就地就近消納新能源,極大減輕大電網消納新能源的壓力,以新能源加儲能的方式逐漸替代火電。”夏清補充道。
夏清認為,在平衡機制上,也應該有相應的改革來適應新能源的發展。新能源是分散的,同時,負荷也是分散的,因此,應盡可能采用就地平衡的方式消納新能源,如德國采用的“平衡單元”模式。如果所有供需不平衡的波動都讓大電網承擔,必然增加大電網提供靈活性資源的成本。新能源比例達到一定程度時,需要機制改革適應其發展。下一步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用價格機制讓這些資源有效協同起來。
與此同時,電價機制需要考慮資產利用率。夏清舉例道,如果一個發輸配固定資產承擔基荷,一年運行8760個小時,那么它是經濟的;如果一年只運行200小時,無疑是不經濟的。
“隨著交通和建筑負荷電氣化程度趨高,與傳統負荷增長相比,這些負荷更難預測。這種難以預測的負荷變化,需要不受地理條件限制且配置更靈活的靈活性資產來應對。”夏清表示,這就需要源網荷儲互動起來,讓儲能承擔這些尖峰負荷。如,300MW/450MWh的電池儲能項目,在夏季預留250MW的容量,用于提升輸電線的容量,50MW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非夏季期間,儲能電站的全部容量均可以參與電力市場的能量、輔助服務市場,資產得到了最大化利用。
“所有的技術創新都是結果,唯有機制是創新源泉和動力。”夏清說,重資產的能源行業需要能夠反映資產利用率的電價機制,以提升整個產業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