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內蒙古能源局發布關于全區已廢止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公告,其中包含多個光伏項目。原文見下:
關于全區已廢止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公告
〔2023〕第18號
為進一步推進自治區新能源科學有序、高質高效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區能源局組織開展了全區新能源項目“再起底”工作,圍繞全區新能源項目建設存在的問題分類施策,全面實行市場化新能源項目“能進、能出”機制,企業可隨時申報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也可隨時申請廢止已獲批但無法推進實施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騰出發展空間給其他具備建設條件的擬申報項目,禁止已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圈占土地等資源。根據工作安排,現對各盟市已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進行公告。
附件:全區已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清單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全區已廢止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清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