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洛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發布,其中氫能方面指出:積極推進全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應用,2023年推廣氫燃料電池重卡40輛,到2025年推廣氫燃汽車360輛。推進發展氫能產業,加強氫能技術研發和應用,培育氫能產儲運用全產業鏈,建設鄭汴洛濮氫走廊。
詳情如下: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洛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1月16日
洛陽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規、環保標準、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個底線”,嚴把準入、執法、督察問責“三個關口”,強化措施、壓實責任,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美麗洛陽。
二、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到2025年,全市細顆粒物濃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9.5%,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83.3%,劣V類水體和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伊河、洛河、汝河上游水質保持或優于Ⅱ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洛陽建設取得新成效。
三、重點任務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綠色低碳轉型戰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安排部署,著力解決制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結構性、根源性問題,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突出抓好“十大行動”。
(一)城市空氣質量提升進位行動
1.推進空氣質量排名進位。
各縣區要采取切實措施,緊盯目標,研究制定在全省排名提升進位方案,明確進位目標,逐年實現進位,確保年度和“十四五”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要穩定退出全國168個重點城市后20名;到2025年,各縣區在全省排名要有明顯進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2.創建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城市。
汝陽縣、欒川縣、嵩縣、洛寧縣要鞏固達標成果,確保持續實現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宜陽縣要成立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工作領導小組,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方案,精準設定階段性目標,確保2025年實現空氣質量二級達標;其他縣區要力爭實現空氣質量排名提升進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汝陽縣、欒川縣、嵩縣、洛寧縣、宜陽縣等政府負責落實)
(二)交通運輸清潔行動
3.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
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到2025年,燃料電池汽車產能不低于5000輛,力爭打造千億級產值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制定新能源汽車替代激勵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車輛外,各級黨政機關新購買公務用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環衛車、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積極推進全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推廣應用,2023年推廣氫燃料電池重卡40輛,到2025年推廣氫燃汽車360輛。到2025年,除應急車輛外,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用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國有企業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貨車運輸,場區內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三排放標準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事管局、市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落實行業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4.加快推進“公轉鐵”“公轉水”。
新建及遷建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到2025年,集裝箱公鐵、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力爭全市公路貨物周轉量占比較2022年下降2.5個百分點,火電、鋼鐵、石化、化工、煤炭、焦化、有色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行動
5.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打造沿黃百萬千瓦級高質量風電基地,大力發展風電;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推動光伏利用與建筑一體化發展,推進伊川、汝陽、孟津、洛龍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推進發展氫能產業,加強氫能技術研發和應用,培育氫能產儲運用全產業鏈,建設鄭汴洛濮氫走廊。2023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50萬千瓦以上;到2025年,“十四五”期間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200萬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總裝機達到600萬千瓦以上,占全市總裝機比例達到40%以上。(市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6.優化煤電項目布局。
關停規模小、煤耗高、服役時間長、排放強度大的燃煤機組,等容量替代建設支撐性煤電項目,2023年底前,淘汰關停大唐洛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臺32萬千瓦燃煤機組,轉為應急備用。2024年年底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穩妥有序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市發展和改革委、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7.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
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穩妥推進以氣代煤。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欒川縣洛陽欒川鉬業集團鎢業有限公司36蒸噸燃煤鍋爐、洛陽豐瑞氟業有限公司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新安縣洛陽香江萬基鋁業有限公司、汝陽縣洛陽國邦陶瓷有限公司、河南強盛陶瓷有限公司、汝陽名原陶瓷有限公司、汝陽中洲陶瓷有限公司、洛陽三升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汝陽縣瑞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宜陽縣宜陽龍翔建材有限公司、伊川縣洛陽長邁鋁業有限公司等31臺分散建設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到2025年,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市生態環境局、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工業行業升級改造行動
8.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加快水泥、焦化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10月底前新安縣洛陽畔山水泥有限公司、伊川縣洛陽市金順水泥有限公司完成大氣污染物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0月底前汝陽縣洛陽中聯水泥有限公司、新安縣新安中聯萬基水泥有限公司、汝陽縣洛陽龍澤能源有限公司等水泥熟料和焦化企業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全市水泥和焦化行業企業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成水泥、焦化企業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擴建(含搬遷)鋼鐵、水泥、焦化項目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強化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推進磚瓦、石灰、玻璃、陶瓷、耐材、碳素、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深度治理,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污設施處理能力、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加強涉VOCs企業管理,偃師區、孟津區等涉VOCs企業較多縣區減少VOCs排放量,全市著力解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突出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9.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
耐火材料、石灰、有色、鑄造、礦石采選、包裝印刷、家具制造、人造板、碳素、制鞋等行業企業集中地方要制定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分類實施淘汰關停、搬遷入園、就地改造。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化工園區,孟津區先進制造業開發區華陽化工產業園區制定“一園一策”綠色化升級改造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生產工藝、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污染治理等方面升級改造任務,建立揮發性有機物管控平臺;到2025年,力爭配備專業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獨立建設或依托骨干企業)及專管或明管輸送的配套管網。(市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0.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嚴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準入關口。全市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新增鋼鐵、電解鋁、氧化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光伏壓延玻璃除外)、煤化工、焦化、鋁用炭素、含燒結工序的耐火材料和磚瓦制品等行業產能的政策。強化項目環評及“三同時”管理,國家、省績效分級重點行業以及涉及鍋爐爐窯的其他行業,新建、擴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運輸方式等達到A級績效水平,改建項目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治理措施、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運輸方式等達到B級以上績效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
按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河南省淘汰落后產能綜合標準體系(2023年)》等綜合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產業布局調整,依法依規制定方案,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標準,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和改革委、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黑臭水體消除行動
12.推進黑臭水體治理。
把黑臭水體排查治理納入落實河湖長制重點工作,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堅決遏制返黑返臭。加快城鄉黑臭水體排查整治,采取截源控污、清淤疏浚、水系連通、生態修復等措施,到2025年,縣級城市及縣城建成區、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水利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3.提升城鄉污水處理成效。
推進鄉鎮政府駐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大財政資金和專項債支持力度,2023年年底前鄉鎮政府駐地基本實現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持續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推動城市排水系統溢流污染控制,降低汛期污染強度。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較2020年提高5%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占比達到90%以上,市政污泥100%無害化利用處置。(市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六)美麗幸福河湖建設行動
14.建設黃河流域美麗幸福河湖示范段。
按照“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科學水管理”標準,開展美麗幸福河湖建設。開展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80%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整治任務,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整治任務,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在黃河流域建設美麗幸福河湖示范段,到2025年,建成2條省級和5條市、縣級美麗幸福河湖示范段。(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5.加強重點河湖保護治理。
加快推進二道河等污染相對較重河流及不能穩定達標河流斷面的治理,建設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項目。開展尾礦庫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常態化污染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實施尾礦庫分類分級環境監督管理,動態調整尾礦庫環境監管清單。強化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嚴格新(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實行生態環境、應急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對無主、長期停用的歷史遺留尾礦庫要納入閉庫清單實施閉庫,將地下水監測設施、滲濾液收集處理等環保設施納入閉庫設計和閉庫工程驗收內容,消除風險隱患。實施一批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推動河湖水生態功能恢復,“十四五”期間,完成濕地恢復(建設)20平方公里。保障重點河湖生態基流,科學制定水量調度方案和調度計劃,到2025年,重點河湖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率達到3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林業局、豫西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6.推進礦山生態保護治理。
加強生產礦山綜合監管,壓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嚴查只開采不治理、非法采礦問題,堅決遏制非法采礦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完成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與污染狀況調查評價;到2025年,完成6489畝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其中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完成修復6489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七)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障行動
17.加強南水北調水環境保護。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匯水區欒川縣淯河流域內嚴管現有采礦企業,逐步治理尾礦庫。加強匯水區內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編制淯河“一河一策一圖”應急處置預案,建設應急工程,儲備應急物資,組織開展水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加強水質監測,確保淯河出境水質優良。(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配合,欒川縣政府負責落實)
(八)農業綠色發展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18.加強農業節水和面源污染防治。以30萬畝高標準農田示范區建設為重點,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推廣節水技術,完善節水措施,全面提高糧食生產水資源利用率。集約利用地下水資源,嚴厲打擊違法取水行為。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種養循環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三大糧食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8%,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52%,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7%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90%以上。(市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19.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扎實開展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鞏固提升整治成果。科學選擇改廁模式,強化后期管護,推進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健全村莊環境衛生常態化保潔制度,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快構建“縣級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的治理體系,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在達到省定目標55%的基礎上,結合供排水一體化工作大幅提高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九)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治行動
20.抓好突出問題整改。
強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等反饋問題整改,將重點問題整改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發展和改革委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21.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
建立完善問題發現、交辦、督辦、整改閉環工作機制,以工業企業違法排污和數據造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實不嚴格、“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礦山生態破壞、侵占文物古跡等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整治,杜絕問題反復出現。(市發展和改革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文物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十)環境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22.全面提升監測監控能力。
實施全市111個鄉鎮空氣站升級改造,實現市域內六因子(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監測全覆蓋。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洛陽吉利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孟津先進制造業開發區華陽片區、伊濱鋼制家具產業區、偃師岳潭鎮產業區5個工業園區實現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監測網絡建設,形成監測能力。加強新型污染物調查監測能力建設試點,優化城區聲環境監測點位,實現城市功能區聲環境監測網絡化自動化。推動涉揮發性有機物、總磷、總氮、重金屬等重點排放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加強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監測監控領域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23.持續提升監督執法能力。
推進生態環境領域體制改革,深化垂直改革,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和執法隊伍建設,持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建設一批執法實戰實訓基地,開展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構規范化達標創建活動,力爭2023年年底前市級執法機構裝備達標,2025年年底前縣級執法機構裝備達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24.鞏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健全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編制“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加強跨省、市、縣流域環境應急聯合會商和信息通報,動態更新聯防聯控信息,開展流域上下游聯合應急演練。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成立工作專班,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相關部門要制定專項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推動任務落實。各縣區要建立工作機制,細化實施方案,抓好組織實施。
(二)壓實工作責任
全面落實國家18部委《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河南省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若干措施》有關要求,加強監督問效,將本行動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完善政策措施
健全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保信用評價、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保護司法聯動、環境公益訴訟、排污權交易等制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
(四)強化宣傳引導
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培訓和實踐理論研究。支持生態文化作品創作,繁榮生態文學。強化新媒體運用,充分發揮環保志愿者作用,通過政策宣講、科學普及、能力培養等,廣泛發動群眾,推動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