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北省發布“征求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意見的通知”。根據通知,湖北省峰谷分時電價峰、平、谷時段劃分調整后為:尖峰時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時)
高峰時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時)
平時段:00:00-2:00、5:00-10:00、15:00-16:00(共8小時)
低谷時段:2:00-5:00、10:00-15:00(共8小時)
湖北省此次分時電價機制調整后的各時段總時長不變,變化在白天增加一個長達5小時的低谷時段,而這個時段此前為高峰時段,對于工商業客戶而言或許影響不小。
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