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發改局發布《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出:大力開展能源替代。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降低光明區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推動用能結構調整。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擴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圍;“十四五”期間,全區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4萬千瓦。鼓勵和規范發電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及獨立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項目示范應用和規模化推廣,積極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
持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光明區建筑領域的應用,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及工業園區屋頂、商業住宅、公園綠地、交通場站等建設光伏,到2025年,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推動光明區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利用光伏、儲能、電動車等構建建筑群“微電網”,加強建筑用能與電網的銜接與協調。
打造近零碳建筑試點。以華星光電研發樓、光明國際汽車城為示范,支持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區建設,提高建筑試點綠色化水平,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鼓勵試點項目通過屋頂光伏、儲能、節能建筑材料、高能效暖通空調設備等手段實現節能降碳,通過智慧管理平臺進行節能管理,提高建筑內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提高試點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創新運營和用能管理體系,支持建立碳排放監測系統,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
征求意見時間: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時止。
全文如下:
光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開征求《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及深圳市有關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加快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根據國家及省、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意見,結合《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和我區實際,我局組織編制了《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增強實施方案制定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現就《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內(2023年11月8日起至12月9日18時止)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意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光明區光明街道公共服務平臺5層光明區發展和改革局,聯系人:刁工,聯系電話:0755-88214244(郵編 5180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gmfcjcyk@szgm.gov.cn,并請附上聯系方式和單位名稱。
特此通知。
光明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光明區節能降碳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及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實《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快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扎實推動光明區節能降碳工作,助力深圳市以先行示范標準實現碳排放達峰,結合光明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戰略思維能力,深入貫徹落實《深圳市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快推動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以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關鍵,推動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以及光明科學城綠色低碳發展,強化綠色低碳技術引領作用,著力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加快實現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綠色變革,努力走出一條智慧化、精細化的節能降碳路徑,助力深圳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區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現代產業體系核心競爭力大幅提升,現代能源體系初步形成,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光明科學城綠色低碳建設形成示范,工業、交通運輸、建筑等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取得積極成效,綠色低碳創新能力明顯提升,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全面推進,建立并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推動全區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較2021年下降11.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市級下達指標。
“十五五”期間,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全市先進水平,重點領域形成低碳發展模式,綠色低碳技術廣泛應用,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循環型社會水平明顯提升,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全面建立目標清晰、基礎扎實、運轉順暢的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1.大力開展能源替代
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降低光明區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推動用能結構調整。推動光明燃機電廠建設替代外調非清潔能源,到2025年,光明燃機電廠總裝機容量達到200萬千瓦。推動光明能源生態園、環境園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積極利用生物質能發電。大力推進光伏發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擴大“光伏+”多元化利用范圍;“十四五”期間,全區新增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4萬千瓦。鼓勵氫能替代傳統能源,推動氫能在交通、電力、熱力等領域的示范和規模化應用。持續推動工業設備“油改氣”“油改電”,加快光明區能源利用結構轉變。鼓勵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推動老舊小區、城中村以及餐飲場所等實現管道天然氣“應改盡改、能改全改”。到2025年,管道天然氣普及率達到95%以上。鼓勵和規范發電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及獨立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項目示范應用和規模化推廣,積極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光明供電局)
2.構建現代智能電網體系
全面提升智能調度水平,建設柔性、互聯、開放的配電網,加快推動對智能樓宇、分布式風光、儲能、車網互動等負荷的接入及協同控制,促進分布式能源高效在區內就地消納。優化虛擬電廠基礎設施,加快建筑園區樓宇智慧化改造,提升電網需求側響應能力。鼓勵結合電網調峰調頻需求布局電源側、電網側儲能系統,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試點。鼓勵和規范發電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及獨立儲能等各類新型儲能項目示范應用和規模化推廣,積極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穩步推進“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
3.全面加強節能管理
完善光明區節能管理工作機制,合理分解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目標。落實重點企業節能降碳目標,鼓勵數字化解決方案賦能綠色化。鼓勵工業企業、建筑業主等市場主體按照行業標準規范建設具備市、區級平臺接入條件的能耗監測和碳排放監測平臺,開展用能預算管理。嚴格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引導能源要素合理流動和高效配置。加強能源計量和統計能力建設,推動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及應用,開展能耗監測預警與分析研判,督促用能單位合理用能。梳理光明區建成、在建、擬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并建立工作清單,嚴禁違規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和運行。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強化節能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4.提升用能設備能效水平
開展光明燃機電廠節能降碳重點工程,采用更高能效發電機組和更先進的降碳技術,提高燃氣發電能效水平。以電機、風機、壓縮機、變壓器、制冷機等設施為重點,加快淘汰老舊生產設備、空調、照明系統等,通過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設備設施能效水平。加快設備電氣化改造,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建立以用能設備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實施綠色低碳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制度。綜合運用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等鼓勵企業開展高能效設備替代,加快淘汰企業落后低效設備,推動用能設備能耗標準提升。推動重點用能設備運行數據“上云上平臺”,開展設備運行監測與工況優化、精準運維、能耗監控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
5.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
依托光明科學城建設,優化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布局,在科研聚集區打造以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二期為示范的新型數據中心。推進光明區大中型數據中心節能改造,逐步改造或淘汰電能利用效率(PUE)高于1.4的“老舊小散”數據中心,新建數據中心實施減量替代,電能利用效率(PUE)應低于1.25。發展低能耗基站,推進先進節能技術在基站中的應用,集約建設通信基站、充電樁等,加大高能效站點模式運用。(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學城開發建設署、區科技創新局)
(二)光明科學城節能降碳行動
1.做好節能降碳頂層規劃
做好光明科學城綠色低碳頂層設計,以超前理念、最高標準建設光明科學城綠色生態體系,把綠色低碳貫穿建設全過程,將光明科學城打造成世界一流的生態樣板城區。做好綠色低碳產業規劃,推動產業體系向價值鏈中高端轉化。規劃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和產業創新平臺建設,整合光明科學城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產出的綠色科技成果,持續推動科技成果“沿途下蛋”,加速科學資源向產業資源轉化。嚴控光明科學城產業招商的綠色化標準,完善涵蓋產業轉化平臺、創新載體、金融支持、專業服務等方面的科技成果產業轉化體系。精準對接技術供給和市場需求,吸引綠色科技技術成果在光明科學城進行產業化。(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
2.建設綠色低碳科學城
統籌推進重大科研平臺、科學配套設施建設,加大科學城設施綠色節能技術應用。做好光明科學城園區和裝置建設的用能方案設計和前期規劃,探索綠色發展創新模式。項目建設嚴格遵循綠色施工規范要求,加強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降低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鼓勵科學城建設應用綠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推動重點區域新建建筑中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和零碳建筑試點項目建設。完善光明科學城重點區域開發建設管理模式,推行總設計師負責制。鼓勵按照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開展科學裝置園區建設及運營,推動光明科學城建成高質量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加快立體綠化提升和生態景觀再造,開展連片森林公園建設,構筑優質濱水公共空間,高質量打造生態綠心、綠肺、綠廊。防治與修復并重,高標準建設立體防洪排澇體系,堅持高標準節能節水減排,加強固定污染源執法監測,進一步夯實藍綠本底優勢。實施“+海綿”戰略,推動海綿城市、初雨系統、綠色建筑與科學城建設有機結合。(責任單位:區科學城開發建設署、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水務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
3.提升節能管理水平
做好光明科學城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驗室等節能管理工作,鼓勵打造節能項目示范點。推動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推動光明科學城安裝智慧節能控制系統,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廣泛集成科研設備、空調、照明、暖通等實時用能數據,支持利用數字化手段進行節能監測管理。(責任單位:區科學城開發建設署、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建設局)
(三)工業領域節能降碳行動
1.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推進工業領域的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和低碳工藝的革新,不斷提升工業領域整體能效水平。優化制造業結構,依托光明科學城建設,發揮超高清視頻顯示、新材料、智能傳感器等“8+5”產業集群優勢,推動產業體系向低碳化、綠色化、高端化升級,持續吸引優質綠色產業企業落地。到202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達到 820 億元左右,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 47%以上,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加快推進制造業企業綠色低碳改造,加快綠色節能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支持綠色低碳產業做大做強。積極推進產值低、能耗高、污染大的“散亂污危”工業企業關停并轉或技改升級。合理控制能耗量和碳排放量較高的新興產業發展規模,加大低碳技術應用,提高能效水平。(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創新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
2.提高企業用能管理水平
推進重點企業節能升級改造,定期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診斷,支持有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編制企業級碳達峰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光明區能耗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嚴格把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推動能源資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及產業流動和集聚。在生產用電、動力供應、暖通三大塊做好節能規劃,提高能效水平。鼓勵企業定期開展節能培訓,增強員工節能意識;開展企業能源管理相關負責人節能管理培訓,提高公司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空調運行管理,加強生產節能管理,鼓勵企業錯峰避峰用電。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指導工商業用戶積極響應并參與節約用電活動,主動建立科學用電制度。(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建設局)
3.數字賦能工業綠色發展
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制造業融合,支持企業圍繞設備管理、質量控制、安全管控、供應鏈管理等環節進行數字化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數字化水平,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安裝智慧控制系統進行節能管理,推廣智慧開關、智慧空調控制系統等節能措施。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鼓勵企業創建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智能制造工廠。建設一批全國先進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打造應用標桿和場景示范項目,支持“5G+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推動數字化示范產業園區建設。
4.推廣綠色低碳生產方式
積極推進綠色制造體系,鼓勵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開展光明區重點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動光明區部分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推廣綠色設計,探索產品設計、生產工藝、產品分銷以及回收處置利用全產業鏈綠色化,加快工業領域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綜合利用全流程綠色發展。嚴控產業準入門檻,強化環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約束,強化對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企業的能耗管理與產業布局。加快構建園區產業循環體系,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積極引導工業園區綠色化循環化升級,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實施能源梯級利用、污水集中處理、能源系統優化改造,實現能源、資源的優化調配和高效利用。(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創新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水務局)
(四)建筑領域碳達峰行動
1.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大力推廣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深入推動清潔能源在建筑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新建建筑全面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強超低能耗建筑技術體系推廣應用。擴大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推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共同發展,推廣集成模塊化建筑應用,加快推進裝配式裝修。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建立和實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鼓勵項目建設過程中規模化應用綠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產品,探索新型綠色建材、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產品使用。全面推進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60%,納入智能建造試點的項目不少于10個。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新建建筑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占比達 60%,新建建筑全面應用綠色建材,新建居住建筑平均節能率達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節能率達78%。(責任單位:區住房建設局)
2.推動建筑綠色節能改造
以公共建筑改造為重點,重點推動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開展綜合性節能改造。提高制冷機房系統能效,實施空調設施能效提升行動。優化虛擬電廠基礎設施,加快建筑園區樓宇智慧化改造,提升電網需求側響應能力。推進對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統進行改造,鼓勵改造后制冷機房系統運行能效達到5.0。積極推動城中村、居住建筑、商業辦公建筑、工業廠房和既有工業園區因地制宜實施綠色改造。鼓勵低能效家用電器更新,推動居住建筑低碳發展。探索新型投融資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改造流程。到2030年,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降低8%、9%。(責任單位:區住房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嚴格執行《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實施綠色建筑設計、建設、交付全過程監管,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規模化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光明區全域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新型產業建筑,至少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二星級,大型公共建筑和標志性公共建筑,需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三星級。推動光明區重點片區新建建筑開展高星級綠色建筑示范建設。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比例達30%以上。持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光明區建筑領域的應用,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及工業園區屋頂、商業住宅、公園綠地、交通場站等建設光伏,到2025年,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推動光明區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利用光伏、儲能、電動車等構建建筑群“微電網”,加強建筑用能與電網的銜接與協調。(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4.打造近零碳建筑試點
以華星光電研發樓、光明國際汽車城為示范,支持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區建設,提高建筑試點綠色化水平,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鼓勵試點項目通過屋頂光伏、儲能、節能建筑材料、高能效暖通空調設備等手段實現節能降碳,通過智慧管理平臺進行節能管理,提高建筑內用能設備能效水平。提高試點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創新運營和用能管理體系,支持建立碳排放監測系統,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建設局)
(五)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行動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
加快推進光明區交通工具向電氣化、低碳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積極擴大電力、氫能、生物燃油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的應用。加大新能源車對傳統燃油車的替代力度,鼓勵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燃油車更新置換為新能源汽車。鼓勵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環衛、郵政等公共領域積極推廣使用純電動車或燃料電池汽車。提升全區重型貨車、重載環衛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使用比例,逐漸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舊交通運輸工具,持續推進液化天然氣、生物質燃料、氫燃料重型貨運車輛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
2.優化交通運輸結構
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深化國家公交都市建設,加快城際、地鐵及高快速路網規劃建設,打造“軌道—公交—慢行”三網融合的綠色出行體系,優化公交線網布局,加強軌道、公交協同配合,構建智慧公交體系。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綠蔭步道和風雨連廊,優化共享單車綠色出行場景,鼓勵居民短途出行采用步行、騎行方式,提高慢行交通網絡的可達性和便捷性,強化配套設施建設,建立安全、連續、舒適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到2025年,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達81%。到2030年,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達83%。(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
3.完善低碳出行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推進光明區充電樁、綜合能源補給站以及配電網等綠色交通配套設施建設進程,積極推動多能互補的綜合能源項目建設。優化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網絡,加快在工業園區、公共停車場、公交場站、老舊小區布局充電樁。到2025年,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累計達到18000個,其中快充樁1000個,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快充站全覆蓋。布局綜合能源補給站4座。推廣應用柔性充電等新型智能化充電技術,加強智能電網與電動汽車能量、信息雙向互動,積極融入深圳“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光伏建設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1.企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行動
引導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落實綠色低碳理念,健全綠色管理制度體系。鼓勵減排潛力較大的重點用能企業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有條件的企業按“一企一策”制定實施企業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引導企業自主自愿減排,推廣應用低碳技術,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光明區產業園區空間布局。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做好重點用能企業減污措施,推廣過濾液回收、工業固體廢物利用、廢液循環利用等技術。到2025年,重點行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到2030年,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5%。鼓勵重點企業采取自我診斷、第三方認證等方式,支持零碳工廠、零碳供應鏈試點建設。(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
2.完善廢舊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建立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再利用體系,提升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回收利用水平,推動汽車零部件、電子設備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優化相關產業鏈,鼓勵社會資本介入,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促進產業集聚發展。規劃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
3.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
加快建立覆蓋全區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采取生活垃圾減量化措施,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整治過度包裝,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依托光明能源生態園、環境園規劃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引進廚余垃圾轉化為生物質能相關項目。分步推進生活垃圾勾臂車清潔化替代,到2024年底,將光明區現有燃油生活垃圾鉤臂車全部替代成LNG生活垃圾勾臂車。全部替換成LNG能源。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提升光明區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85%。(責任單位: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區發展改革局)
4.推進城市建設領域循環發展
推動光明區節約型工地建設和裝修垃圾減量,大力推進工程渣土等廢棄物源頭減量,探索實施建筑工程廢棄物排放限額管理。鼓勵采用裝配式建筑、易回收和重復利用的綠色建筑材料。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提升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能力。優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進一步拓寬工程渣土利用消納途徑。推進建筑和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加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推廣力度,促進再生建材高水平利用,暢通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途徑,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到2030年,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區住房建設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區水務局)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1.強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
依托光明科學城重大科學基礎設施布局,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強化基礎研究,支持創新主體面向綠色低碳領域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和共性關鍵技術,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結合深圳市和光明區能源產業低碳轉型需求,制定節能降碳技術發展路線圖。深化應用基礎研究,大力發展工業節能技術與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推動電機系統、變壓器、變頻器等通用設備和工業軟件節能技術研發。與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相關行業頭部企業強化產學研合作,聚焦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氫能和燃料電池等低碳、零碳、負碳重點領域開展長期攻關。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戰略性的前沿科技項目。(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發展改革局)
2.開展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
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力度,加大清潔高效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儲能、智能電網、冷能利用等重點能源技術攻關力度,重點開展電解水制氫、氫氣儲運、固體燃料電池、電化學儲能等技術研發,著力補齊新能源關鍵技術短板。加強低碳交通裝備研發,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電極材料等關鍵技術攻關。發展工業節能技術與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推動高能效電機系統、變頻器、變壓器等通用設備研發。(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區發展改革局)
3.完善技術創新體制機制
建立和完善綠色低碳技術、產品研發和推廣機制,制定科技支撐節能降碳政策激勵機制,加快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完備、資源配置高效、成果轉化順暢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通過《光明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金融若干措施》《光明區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政策鼓勵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支持和引導企業推廣應用低碳、零碳、負碳的技術。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參與光明區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探索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探索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有關考核評估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認證、評價、計量專業化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區科技創新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區發展改革局)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1.鞏固提升森林碳匯能力
完善城市綠色空間體系,著力推進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設。持續加大造林力度,形成群落多樣、生態與景觀兼顧的森林體系,構建合理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穩定現有森林、濕地、城市綠地等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統籌新增建設用地與林地定額指標,探索按規劃實施期的總量管控方式。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區綠地,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和低效林改造,提升光明區森林碳匯能力。到2025年,光明區森林覆蓋率不低于24.66%,全區森林蓄積量不低于13萬立方米,公園數量達303個。(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
2.優化固碳樹種結構
聚焦重點結構性生態空間,打造多樣化生態體系。優化光明區森林體系中固碳能力較強的樹種結構,逐步淘汰固碳能力較弱的樹種,引入優良樹種,科學合理栽種。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質量。(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
圍繞茅洲河、樓村水、鵝頸水等河流,高標準推進光明碧道建設,打造慢速體驗城市自然景觀的水岸生態走廊。開展森林、綠地、濕地等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建立健全彰顯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動碳匯項目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加強典型生態系統碳收支基礎研究和優勢樹種固碳能力研究。(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水務局)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1.加強綠色低碳宣傳教育
加強公眾綠色低碳宣傳,廣泛開展綠色低碳教育,引導公眾樹立綠色低碳環保理念。打造綠色低碳科普示范基地,推動近零碳建筑群、新能源基地等節能降碳基礎設施向公眾開放。鼓勵綠色低碳的志愿活動和公益活動,鼓勵社會力量創辦低碳公益事業。鼓勵企業開展生態環保體驗活動,建設自然學校。充分運用新媒體等多種宣傳方式,持續開展光明區節能宣傳周、光明區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市民低碳行動、節能減排小組活動、減塑限塑和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等專項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綠色低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引導市民全面深入踐行綠色消費理念和綠色生活方式。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等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引導消費者低碳出行,購買輕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車。積極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推動生活方式綠色革命,倒逼生產方式綠色轉型。支持和鼓勵公眾、社會組織對節能降碳工作進行輿論監督,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節能降碳的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鼓勵企業開展生態環保體驗活動,培養員工節能意識。(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監管局、區教育局)
3.推廣碳普惠制度體系和交易機制
貫徹“全民低碳,共享普惠”理念。以光明特色場所為對象,打造廣泛覆蓋的綠色出行、綠色消費、綠色公益和節能減排項目場景。積極參與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鼓勵社區家庭和個人開設碳積分賬戶,探索建立綠色低碳消費激勵機制,鼓勵購買碳標簽產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形成持久、普遍的綠色生活方式。加大碳普惠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環境教育場景平臺,廣泛宣傳碳普惠、碳交易與碳中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4.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引導企業從源頭減量碳排放,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建立健全綠色采購管理制度,強化綠色供應鏈構建能力。推動企業綠色銷售,鼓勵電子商務企業銷售綠色產品,暢通綠色產品銷售渠道。提倡企業綠色辦公,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推進辦公無紙化。完善企業節能制度,支持企業建立員工節能考核制度,避免用電浪費現象。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支持購售電公司為光明區企業提供綠電交易服務,支持企業參與綠電交易,提高綠電使用比例。鼓勵華星光電、貝特瑞等重點用能企業消費綠色電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光明供電局)
三、產業發展
(一)做好綠色低碳產業頂層規劃。瞄準綠色低碳產業迭代升級趨勢,明確光明區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重點方向,做好光明區綠色低碳產業前期規劃。開展綠色低碳產業企業認定,完善企業高碳資產、碳排放、碳足跡在內的碳信息披露。依托光明科學城建設,探索科學與產業深度融合的高質量發展路徑。圍繞深圳市產業建圈強鏈要求,結合光明區產業基礎助力深圳產業強鏈。實施綠色低碳產業配套支持政策,完善產業轉化金融支撐體系,從財政支持、融資增信、綠色采購、人才引育、碳市場交易、行政服務等多方面提供政策保障。(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
(二)搶占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制高點。鞏固超高清視頻顯示、新材料、智能傳感器等“8+5”產業集群發展優勢,將綠色低碳作為光明區未來產業發展重要方向和新興增長點,支持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和氫能產業發展。發揮技術研發和產業示范先發優勢,著力打造有利于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圍繞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和氫能產業等綠色產業方向,加快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并支持光明區重點企業在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氫能等領域打造省級創新載體。到2025年,新型儲能產業增加值達1000億元,安全節能環保產業增加值達142億元。(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培育光明區產業新業態。支持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和氫能產業發展,依托中山大學等研究團隊開展科學研究,重點支持電解水制氫、氫氣儲運、固體燃料電池、電化學儲能、綠色氫電等方向。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產業鏈布局。打造新型重點技術產業集群,發展新型裝備制造產業。鼓勵林業、濕地等多種碳匯經濟業態發展。(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政策保障
(一)健全相關標準體系
結合光明區實際,研究節能降碳、循環經濟等領域相關制度文件,修改現行制度中與光明區節能降碳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相關配套標準。支持光明區相關機構、重點企業和光明科學城積極參與氫能、新型儲能、安全節能環保、新材料等行業標準制定。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優化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鼓勵光明區重點用能企業積極參與碳金融市場,利用碳金融產品助力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如推廣碳資產證券化應用、開發碳金融產品助力企業融資、發展綠色債券以及設立綠色低碳發展基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加快建立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做好節能降碳行動資金保障工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支持光明區節能降碳行動。(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
積極引導光明區重點用能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做好碳排放權交易、電力交易及能耗雙控制度之間的銜接與協調。支持分布式能源、儲能等能源新模式新業態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積極推廣“一站式”綜合能源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組織實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
加強黨的領導貫穿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全過程,發揮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目標扎實推進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調度,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全區各部門節能降碳行動計劃需報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實施。(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支持碳排放智慧管控體系構建。
基于BIM/C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先進信息技術,配合深圳市構建市級層面碳排放智慧管控體系,建設覆蓋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生態、碳市場等領域的碳排放管理數字底座,光明區積極納入全市城市一體化碳排放管理綜合信息平臺,開展全區碳排放實時動態監測與智慧分析預警。(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
(三)加強城市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建設。
按照省、市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加強區級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深化研究城市碳排放核算方法。強化信息技術手段對碳排放統計核算的支撐,推動遙感測量、智能傳感器、大數據等碳排放實測技術的應用,加快完善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積極參與深圳市生態系統碳匯調查監測體系建設,開展光明區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統計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光明管理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住房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光明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光明管理局)
(四)強化財稅支撐。
加大節能降碳相關資金統籌力度,創
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支持碳達峰、碳中和重大行動、重大試點、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設。落實國家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加強宣傳、嚴格落實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統計局、區財政局、光明區稅務局)
(五)強化評估考核。
完善碳排放年度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本方案各項目標任務細化,組織開展節能降碳目標任務評估。強化考核成果應用,將本方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對全區節能降碳工作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給予激勵,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加強督促指導。(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