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方案》提出: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激發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推進試點任務、實施重點工程、創新政策機制,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根據《方案》,首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額已安排35個,涉及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陜西、新疆。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3〕14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有關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現將《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