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內蒙古巴彥淖爾發布《巴彥淖爾市2023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項目優選公告》。
《公告》顯示,巴彥淖爾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劃容量為399MW,要求于2023年底前完成立項,2024年4月底前開工建設,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巴彥淖爾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規劃容量為98MW,要求項目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立項,2024年6月底前開工,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8〕30號)、《內蒙古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內能新能字〔2021〕338號)、《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2年全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滾動調整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448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快自治區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2〕1149)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基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巴彥淖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內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對巴彥淖爾市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分布式光伏項目進行優選。歡迎有開發意愿和能力、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參加項目申報。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巴彥淖爾市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優選
1、項目地點:巴彥淖爾市境內。
2、配置規模:2023年分散式風電項目規劃容量為98MW。
3、項目建設期:項目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立項,2024年6月底前開工,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4、申報范圍:申報項目須符合自治區能源局“三年行動計劃”中關于裝機容量、并網接入和消納、用地等方面要求。
5、上網電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適用的電價政策。
(二)項目名稱:巴彥淖爾市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
1、項目地點:巴彥淖爾市境內。
2、配置規模:2023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劃容量為399MW。
3、項目建設期:項目應于2023年底前完成立項,2024年4月底前開工建設,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4、申報范圍:申報項目須符合自治區能源局“三年行動計劃”中關于裝機容量、并網接入和消納、用地等方面要求。
5、上網電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適用的電價政策。
二、申報企業要求
1、申報企業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經營范圍涵蓋新能源、電力業務,優先支持具有新能源相關的科技創新成果、專利和軟著。
2、本次競配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3、申報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加本次優選。
4、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風電(光伏)項目投資建設能力,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方案、核準(備案)要求和國家工程標準建設項目。國家、自治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5、申報企業應為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申報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等狀態。最近三年內,申報企業沒有出現騙取入選、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三、優選文件的獲取
1、優選文件的申領時間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日。有意參加優選者,請將營業執照掃描件發送至咨詢機構的電子郵箱,郵件標題請注明“XXX公司申請獲取巴彥淖爾市2023年分散式風電(或分布式光伏)項目優選文件”。
2、優選文件將以電子版形式發放,不接受現場領取。
四、申報文件的遞交
1、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2、申報文件遞交地點、遞交方式見申報企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