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氫站是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加氫站網絡的建設速度直接影響著燃料電池汽車的應用和商業化。作為投資大、周期長的氫能基礎設施,加氫站建設離不開政策的保駕護航,今年1月至今,全國多個省市都通過出臺針對性政策加速加氫站建設,政策涵蓋發展規劃、資金支持、建設管理等各個方面。詳情如下:
1、《六安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9月22日,安徽省六安市政府發布了《六安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文件明確,允許六安市范圍內車用燃料制氫加氫一體站項目不進化工園區,制氫加氫一體站規模不得超過3000kg/d,儲氫容器總容量不得超過3000kg。
同時明確了六安市加氫站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對市發改、經信、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等相關市直部門職責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各部門履行職責奠定了基礎。另外,還明確了加氫站企業運營、安全管理等有關職責。
2、《嘉興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9月22日,浙江嘉興六部門聯合印發《嘉興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文件提到,為加快推進全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規范加氫站建設與運營管理,促進氫能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明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全市加氫站建設運營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住建局、港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經濟開發區建設交通局具體負責本轄區加氫站的行業管理工作;該意見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試行期限為2年。
3、《青島市加氫站布局規劃(2021-2035年)》
8月31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青島市加氫站布局規劃(2021-2035年)》。文件提到:在市域內組建“一環兩翼三港四軸”的加氫體系,即以膠州灣為中環,以西海岸和東岸為兩翼,以前灣港、董家口港和膠東空港為核心節點,沿國、省道建立四條軸線向市域延伸,形成觸及全域的加氫脈絡。
近期布局規劃加氫站14座,同時為加快加氫站的示范推廣,結合具備條件的公交場站、港口、工業園區等建設自用站11座,站點總計25座。預測2035年青島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總量達到2.6萬輛,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布局公共加氫站80座。
4、《焦作市汽車加氫站建設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8月30日,河南焦作市人民政府印發《焦作市汽車加氫站建設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文件指出,在加氫站行業相關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前,市城管局負責加氫站行業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在符合加氫站布局專項規劃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現有加油(氣)站土地和設施,建設各類加氫合建站,開展油、氣、氫、電綜合供給服務。
《辦法》詳細規定了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包括立項審核、用地審批、規劃審批、安全審查、施工許可審批、環評審批、竣工驗收等環節。此外,辦法還要求加氫站經營企業必須建立氣瓶充裝質量追溯信息系統,加強安全管理,構建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5、《浙江省加氫站發展規劃》
8月28日,浙江省發改委、能源局和建設廳聯合印發了《浙江省加氫站發展規劃》。《規劃》指出,依托“環杭州灣”“義甬舟”氫走廊,打造“一核、兩區”加氫網絡空間布局,形成覆蓋全省的城鄉、高速公路、國省道、水路港口、主要產業園區的加氫網絡。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工業副產氫為主,電解水制氫、可再生能源制氫為補充的氫源保障體系,基本建成市域、城區100公里輻射半徑的加氫網絡,建設加氫站50座以上、日加氫能力35.5噸以上。
6、《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6月,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2部門聯合發布《廣東省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確: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重點支持加氫合建站和制氫加氫一體站建設;加氫一體站制氫規模不得超過3000kg/d,儲氫容器總容量不得超過3000kg;允許在非化工園區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
7、《唐山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5月27日,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布《唐山市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到:
加氫站建設用地應為符合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城鄉建設用地,經營性加氫站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企業自用加氫站用地性質可以為工業用地;項目單位須依法取得或租賃加氫站建設用地。自用加氫站所屬企業應配套建設制氫工廠,支持在非化工園區建立光伏制氫、風電制氫項目,并依托開展制氫工廠加氫站一體的制氫加氫項目。
8、《濰坊市加氫站專項規劃(2021-2035年)》
4月,山東濰坊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了《濰坊市加氫站專項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到,規劃旨在統籌布局全市加氫站網絡,加快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擴大氫能產業社會應用的重要保障,科學布局全市加氫站網絡,規范加氫站的建設、管理及運行。
到2025 年,濰坊市氫燃料電池汽車保有量約1800輛,累計需加氫站20座,氫氣加注能力20噸/日;到2035年,濰坊市氫燃料電池汽車保有量約21000輛,濰坊市累計需加氫站63座,氫氣加注能力63噸/日。
9、《鄭州市主城區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布局專項規劃(2022-2025年)》
2月9日,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了《鄭州市主城區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布局專項規劃(2022-2025年)》。規劃至2025年,主城區建設不少于100座加氫站;遠景展望至2035年,主城區建設不少于230座加氫站。形成布局合理、覆蓋廣泛、智能高效的加氫網絡,提升氫能推廣應用成效。
落實主城區2022年至2025年的建設重點,統籌運用場景,結合外圍通過性交通廊道,銜接總規、控規、燃氣專項、“兩環三十一放射”沿線站點、四環沿線規劃新增及拆還建加油站點,規劃采用合建站、附屬站、單建站等多種建設方式,確保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加氫站的建設實施,有效促進示范城市建設工作推進。形成布局均衡合理、選址布局科學安全、兼顧近遠期實施的加氫站點網絡。
10、《內蒙古自治區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
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針對加氫站建設時效做出規定:加氫站報建審批或備案后,應在審批或備案后2年內開工。確需延期開工建設的,建設單位應當在2年期限界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審批或備案部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為了保證加氫安全性,此次規范還要求:向車用氫氣瓶充裝氫氣的加氫站,加氫站運營主體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核發《氣瓶充裝許可證》,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