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底,歐洲委員會根據2021/2239號實施條例對中國鋼結構風電塔筒開始征收反傾銷稅。歐洲委員會期望此反傾銷措施不會影響歐盟的可再生能源和CO2減排目標的實現。
反傾銷措施涵蓋了設計用于支撐風機機艙和葉片的風塔,其發電能力不低于100MW,并在完全組裝狀態下塔筒底部到機艙底部的最低高度為50米。
此措施是為了保護歐洲風能工業免受來自中國競爭的影響。最終反傾銷稅設定為凈、入盟邊界免稅價格的19.2%,用于海關清關的“所有其他公司”。對三家具名公司征收了從7.2%到14.4%的個別稅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歐盟對中國出口歐洲的海上風電基礎結構,包括單樁,導管架,以及浮式結構,還未征收反傾銷稅。
什么是反傾銷?
非歐盟公司在向歐盟出口貨物時,以低于產品正常價值的價格出售,被視為“傾銷”商品。出口商使用傾銷實踐以改善自身市場地位。
經過徹底調查后,歐盟可能決定采取反傾銷措施,以補償傾銷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從而保護自身的歐洲工業免受第三國不公平競爭的影響。
要征收反傾銷稅,必須確立一系列累積條件。例如,必須存在傾銷,并且必須對歐盟類似產品的工業造成損害。
此外,還必須檢查損害與所涉產品進口之間的因果關系。還必須檢查可能的反傾銷措施是否符合歐盟的利益。
實質和程序條件在基本反傾銷稅條例[2]中規定,所有具體反傾銷措施都必須遵守。為確定是否滿足條件,歐洲委員會啟動反傾銷調查。此類調查通常是根據涉及產品的歐盟生產商的投訴而啟動的。
反傾銷調查中國風塔歐洲委員會
2020年10月21日,歐洲委員會應歐洲風電塔筒協會(EWTA)的投訴,啟動了針對中國鋼鐵風塔的反傾銷調查。該投訴是代表歐盟鋼鐵風塔工業提出的。歐洲委員會的調查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進行。
在調查中,歐洲委員會采用了墨西哥的生產成本,以確定風電塔筒的“正常”價格,并發現所有中國價格明顯較低。
調查證實,中國的風塔以每年3億歐元的傾銷價格進口到歐盟,給歐洲工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該調查涵蓋了中國的國有企業、部分國有企業和的民營制造商。
反傾銷措施
2021年底,對防止大規模中國的海上風電塔筒的傾銷進口對歐盟風電塔筒產業鏈造成的進一步損害,歐盟征收了最終反傾銷稅。
反傾銷稅對特定用于支撐風機和葉片的風機塔筒征收(無論是否錐形,是否組裝,是否包括嵌入式塔基礎部分,是否與機艙或葉片連接)- 無論是在陸上還是海上應用 - 不小于100兆瓦,且塔底部到機艙底部的最低高度為50米。
目前的產品屬于CN代碼7308 20 00(TARIC代碼7308 20 00 11)、7308 90 98(TARIC代碼7308 90 98 11),以及作為風機的一部分進口時,屬于CN代碼8502 31 00(TARIC代碼8502 31 00 11和8502 31 00 85)。
對歐洲CO2減排目標的影響?
歐洲委員會預計對中國鋼鐵風塔的反傾銷措施不會損害歐盟的可再生能源和CO2減排目標的實現,也不會導致風機項目的取消。
在調查中,中國機械電子產品進出口商會(CCCME)等曾表示,對中國風電塔筒征收反傾銷稅將增加歐盟風能部門的生產成本。它將阻止成員國實現可再生能源目標,風電項目將很難盈利。
然而,歐洲委員會認為此措施將創造所有市場參與者(包括中國制造商在內)的平等競爭環境,以促進歐盟的風能部署。
此外,歐洲委員會未發現關于風電塔筒措施會導致歐盟消費者能源價格大幅上漲的證據。根據歐洲委員會的說法,此措施將支持歐盟的本地風電塔筒生產商,并為他們提供穩定增長的項目機會、收入和投資。
歐洲風電開發商可以從本地競爭力強、可靠、財務穩健的風電塔筒生產商的產品中受益,并從由于本地生產商的鄰近性所能提供的方便交貨時間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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