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云南省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5000萬千瓦,形成200萬千瓦以上集中共享新型儲能規模,全省能源電子產業實現產值3500億元。并探索研究風光項目配儲政策,研究制定新型儲能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能源電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文件指出,以大規模儲能、柔性并網、光儲一體化等新型儲能電池下游重點應用產業需求為導向,推進儲能電池產業發展。加強長壽命高安全性電池體系、大規模大容量高效儲能、交通工具移動儲能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建立完善鋰電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體系。積極推廣基于優勢互補功率型和能量型電化學儲能技術的混合儲能系統。
此外還提到,面向新型電力系統和數據中心、算力中心、電動機械工具、電動交通工具及充換電設施、新型基礎設施和農業等重點終端應用,開展光伏+建筑、光伏+交通、光伏+5G、光伏+農業、光伏+儲能+充電等能源電子多元化試點示范,培育一批國家級智能光伏示范項目,打造一批提供光儲融合系統解決方案的標桿企業。
原文如下: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云南省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云南省能源局
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
2023年9月11日
云南省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全省能源電子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委、省政府產業強省工作部署和產業發展現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思路目標
(一)發展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構建產業生態體系為目標,以做優做強產業基礎和穩固產業鏈供應鏈為根本保障,聚焦“3815”戰略發展目標,充分發揮綠色能源、區位、礦產資源等特色優勢,繼續推進光伏、新型儲能電池產業鏈補鏈強鏈,加大重點領域推廣融合應用,推動面向新能源的關鍵信息技術及產品加快發展,引進培育行業優勢企業,打造特色產業集群,開展創新示范應用,為綠色能源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產業技術創新取得突破,產業生態體系基本建立,能源電子產業有效支撐新能源大規模應用,成為推動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全省能源電子產業實現產值3500億元,培育10—15家創新能力突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百億級能源電子企業,牽引帶動一批上下游配套企業。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5000萬千瓦,形成200萬千瓦以上集中共享新型儲能規模。
二、重點領域
(一)推動高效光伏產品及技術創新研發
發揮我省光伏產業基礎、資源稟賦和區位優勢,重點發展N型高效電池和組件等產業鏈環節,加快引進BIPV光伏構件、柔性薄膜電池、鈣鈦礦及疊層電池等新型光伏產品,提升電子漿料、光伏背板、光伏玻璃、電子化學品等關鍵光伏輔材產業化能力。加快智能光伏創新突破,鼓勵發展集電力變換、遠程控制、在線分析、環境自適應等于一體的組件、逆變器、控制系統、匯流箱、跟蹤系統、接線盒等智能型關鍵部件。鼓勵開發安全便捷的戶用智能光伏系統和光伏充電寶、穿戴裝備、交通工具等移動能源產品。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跡”評價標準并開展認證。加快構建光伏供應鏈溯源體系,推動光伏組件回收利用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應用。
(二)開發安全經濟的新型儲能電池
以大規模儲能、柔性并網、光儲一體化等新型儲能電池下游重點應用產業需求為導向,推進儲能電池產業發展。提高鋰、鎳、鈷、鉑、錳、生物基硬碳等產業資源保障能力,加快推進符合國家標準的高性能鋰離子電池、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燃料電池等新型電池產業化落地。加強長壽命高安全性電池體系、大規模大容量高效儲能、交通工具移動儲能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建立完善鋰電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體系。積極推廣基于優勢互補功率型和能量型電化學儲能技術的混合儲能系統。
(三)加大重點領域推廣融合應用
充分發揮云南綠色能源優勢,充分適應高比例、大規模新能源接入需要,初步構建數字賦能、調控靈活、綠色高效的新型電力系統,大力實施“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加快市場機制形成,推動電網智能化、數字化轉型,助力高質量能源供給體系建設。
(四)發展面向新能源的關鍵信息技術及產品
加強能源電子關鍵信息產品和技術的開發應用,打造特色半導體材料及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智慧能源系統關鍵技術和電網智能調度運行控制與維護技術,培育智能設計、智能集成、安裝施工、應用軟件開發、信息服務、運維等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骨干企業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進行數字化建設和應用,加快能源行業智能工廠建設,推進關鍵工序數字化改造,優化生產工藝及質量管控系統,提高產品一致性和穩定性。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能源電子產業鏈
以企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為主導,通過產業鏈招商,補齊高效低成本晶硅電池片、組件、逆變器、薄膜電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光伏玻璃等光伏環節,延伸鈉離子、固態/半固態電池、氫燃料等新能源電池環節,發展傳感類、功率半導體元器件及電子材料生產。引導太陽能光伏、儲能技術及產品各環節均衡發展,避免同質化性競爭。培育壯大重點企業,引導技術、人才、資金等要素向重點企業聚集,推動企業掛牌上市。
(二)完善技術創新支撐體系
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每年組織實施一批產業基礎和產業鏈提升重點創新項目。梳理我省能源電子產業中的技術和產業化難點、堵點,共同推動以省內相關優勢企業為主體,聯合省內外上下游企業,支持開展全鏈條式的協同攻關行動。依托骨干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光伏原料及電池片、儲能電池材料及前驅體、電子終端元器件、廢舊電池及儲能材料的資源化和循環利用等方面,支持重點企業建設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創新平臺。積極創建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等國家級創新平臺。
(三)打造特色產業集群
按照“優化布局、分類集聚、錯位發展、優勢互補、突出特色”的原則,以滇中地區為核心,大理、紅河、文山、保山、德宏、麗江等州市為聯動發展區,高起點、高規格、高標準培育建設一批光伏、新能源電池、電子信息產業等特色產業集群、產業園區。
(四)開展能源電子試點示范
加快能源電子技術及產品在工業、通信、能源、交通、建筑、農業等領域應用,組織開展能源電子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面向新型電力系統和數據中心、算力中心、電動機械工具、電動交通工具及充換電設施、新型基礎設施和農業等重點終端應用,開展光伏+建筑、光伏+交通、光伏+5G、光伏+農業、光伏+儲能+充電等能源電子多元化試點示范,培育一批國家級智能光伏示范項目,打造一批提供光儲融合系統解決方案的標桿企業。推動可再生能源基地、電力設施與數據中心項目協同布局、聯動建設,大力推進集中式風光項目集約開發和分布式能源開發,加快推動“風光水儲一體化”示范基地項目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氫能產業試點。加快推進以電池為主導產業的園區綠色低碳發展,探索零碳園區建設。
(五)提升公共服務平臺支撐保障作用
搭建合作交流平臺,組織能源電子領域高級別產業展會、研討會、論壇等活動,搭建高水平合作交流平臺。推進能源電子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整合產業鏈、供應鏈各類服務和資源,鼓勵中小企業上平臺,發揮平臺優勢,提升企業本地化配套水平,帶動產業生態協同發展。依托省內現有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開展太陽能光伏、儲能電池、終端應用以及信息技術產品知識產權交易與培訓、科技成果評價等工作,完善知識產權布局,加強專利分析預警。
(六)建立健全產業標準體系
加強光伏等能源開發及儲能技術標準研制與應用,開展光伏、鋰電等綜合標準化技術體系建設研究。支持企業加強與現行能源電力系統標準銜接,開展能源電子智能制造與運維、管理控制系統等相關標準研究,推動建立產品制造、建設安裝、運行監測等環節的安全標準及管理體系。支持相關單位開展國家智能制造標準應用試點,參與國際標準研究制定。
(七)加強行業監督管理
加強光伏、鋰離子電池等行業規范管理,組織企業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鋰離子電池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公告,加強企業申報指導和規范保持情況監督,支持企業對照規范要求,加強技術創新、實施技術改造,不斷提升工藝水平,提高產品質量、降低單位能耗,爭取更多企業進入國家規范公告名單。做好行業和重點企業運行情況月度監測分析,及時研判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持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引導企業建立以質量為基礎的品牌發展戰略,全面推行跨部門、跨層級“雙隨機、一公開”協同聯合監管,提高能源電子產品性能及可靠性。
(八)加強國際合作
開展國際貿易政策研究,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根據重點企業全球產能布局,依托中老、中越鐵路等大通道沿線資源優勢,支持光伏、電池、電子終端等產品出口,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框架下,推動政府部門、研究機構、行業協會、企業間的交流互動,提升能源電子產業國際合作的水平和層次。加強與東盟國家開展能源電子國際交流合作。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依托產業強省產業發展工作推進機制,成立由牽頭部門負責的工作專班,確定年度工作任務,研究制定能源電子產業統計監測辦法,對能源電子產業發展情況定期開展調度。鼓勵成立能源電子領域協會、產業創新聯盟等社團組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公共服務和支撐作用。
(二)加大政策服務保障
爭取國家產業政策和產能布局支持。統籌現有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省級財政資金,對能源電子產業重點項目予以扶持。鼓勵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能源電子產業鏈供應鏈的支持力度。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優化保險服務,積極為能源電子產業提供風險保障。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產業政策。
(三)優化完善市場環境
充分利用各類產業基金,為能源電子產業發展提供長期穩定資金。鼓勵條件完備、具有良好質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能源電子企業逐步推廣自檢自證制度,自檢自證開展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和行業監督。探索研究風光項目配儲政策,研究制定新型儲能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能源電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全面加強人才培養
深入實施“興滇英才計劃”,支持企業、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加強合作,培養引進光伏、新能源和電子信息等緊缺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依托云南省一流學科建設,支持能源電子產業領域相關的基礎、應用和新興、交叉學科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能源電子相關專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加強建設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相關學科。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高校建設新型現代產業學院,為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對接云南省產業強省建設需要和產業鏈全鏈條人才需求,支持行業、龍頭企業和高水平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牽頭探索建立綠色能源相關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引導光儲端信領域龍頭骨干企業開放內部設施對外提供人才培訓與實訓服務,支持職業院校參與企業人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