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聯合發布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5年,實現能源電子產業經濟初具規模,“光儲端信”協調發展;光伏及新型儲能產品供給能力大幅提升,晶硅材料生產規模占全國的40%以上,太陽能電池組件產能達到可以滿足80%以上本地建設需求;新能源裝備產業鏈進一步延伸;并網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大幅提升;氫能供給能力得到有效保障。能源電子產業初步形成,產業集群和生態體系不斷完善,5G/6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能源領域廣泛應用。
重點發展高純硅料和電子級晶硅生產,提升大尺寸單晶硅拉棒、切片等制備工藝技術,提高電子漿料、光伏背板、光伏玻璃等關鍵光伏材料高端產業化能力,支持高效閉環硅料全套產線突破,提升還原爐、單晶爐、光電檢測設備水平。
鼓勵發展有機硅、碳化硅等硅基新材料領域。加快高純硅料、大尺寸硅片、N型高效電池等先進技術研發應用。結合現有產業基礎,在智能逆變器、匯流箱、光伏玻璃、EVA 膠膜、跟蹤系統等重點環節開展招商。鼓勵開發具有實時監測運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組件以及新型可靠逆變器,提升光伏組件輕質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研發高效智能控制器、匯流箱、跟蹤系統以及推廣智能管理系統和集成運維技術,提高光伏發電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
拓展重點終端應用場景方面提出:推動能源產業筑鏈集群。推動自治區能源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構建有利于集聚資源要素、降低綜合成本、激發科技創新、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在現有光伏產業、硅材料產業的基礎上,集聚優勢推動建設硅材料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形成產業鏈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
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實施意見
能源電子產業是電子信息技術與新能源需求融合創新 產生并快速發展的新興產業,包括太陽能光伏、新型儲能、 重點終端應用、關鍵信息技術等領域。能源電子產業既是實 施制造強國的重要內容,也是新能源生產、存儲和利用的物 質基礎,更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中堅力量。為深入推 動能源電子全產業鏈協同和融合發展,結合自治區產業實際, 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落實“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打造“光儲端信”協調發展的能源電子產業全產業鏈,培育能源電子特色產業集群,構建產業生態體系, 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為首要原則,依托現有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建基地、育集群、延鏈條、 補短板,培育能源電子特色產業集群,推動能源保障和供給體系向“新”而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
(三)發展目標。到2025 年,實現能源電子產業經濟初具規模,“光儲端信”協調發展。光伏及新型儲能產品供給能力大幅提升,晶硅材料生產規模占全國的40%以上,太陽能電池組件產能達到可以滿足80%以上本地建設需求;新能源裝備產業鏈進一步延伸;并網新型儲能裝機規模大幅提升;氫能供給能力得到有效保障。能源電子產業初步形成, 產業集群和生態體系不斷完善,5G/6G、人工智能、工業互 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能源領域廣泛應用。
二、加快補齊產業發展短板
(四)加強面向新能源的關鍵信息技術產品開發和應用。
梳理產業圖譜,大力引進適用于新能源產業的光電子器件、 功率半導體器件、敏感元件及傳感類器件、智慧能源信息系 統等企業,加快發展智能儲能集成系統、半導體硅材料等關 鍵信息技術及產品。強化產需對接,推動能源電子企業采用 智能設備、自動化技術、自動識別技術等數字技術建設數字 化車間。鼓勵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建設智能工廠,推動 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5G 等信息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 深度融合。
(五)積極推動與能源產業發展相配套的軟件產業發展。
圍繞我區能源電子產業的需求,精準引進一批具有智能設計、 制造物聯與服務、能源大數據處理等高端工業軟件企業,加 快推動蒙西電網智能調度運行控制與維護技術發展,建立 “光儲端信”融合發展的智能電網。推動建設能源電子產業 數據平臺,實現運行數據自動化采集。構建數據分析模型, 提升數據匯聚、分析、應用能力,推動提升智能化集成水平。
(六)加快推進創新體系建設。
圍繞光伏發電系統、新 型儲能系統、關鍵信息技術領域,建立自治區能源電子科技 創新平臺,依托中環晶體實驗室、中晶研究院培育創建國家 硅材料技術創新中心;依托浙江大學硅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 共建浙江大學——包頭硅材料聯合研究中心,支撐能源電子 產業發展。引導國產化研究領先的企業在區內布局科研院所。鼓勵各盟市圍繞特色或細分領域,依托重點骨干企業,開展 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形成健全的技術創新支撐體系。
三、提高重點產業發展水平
(七)推動光伏產品及技術提質增效。
重點發展高純硅料和電子級晶硅生產,提升大尺寸單晶硅拉棒、切片等制備工藝技術,提高電子漿料、光伏背板、光伏玻璃等關鍵光伏材料高端產業化能力,支持高效閉環硅料全套產線突破,提升還原爐、單晶爐、光電檢測設備水平。鼓勵發展有機硅、 碳化硅等硅基新材料領域。加快高純硅料、大尺寸硅片、N 型高效電池等先進技術研發應用。
結合現有產業基礎,在智能逆變器、匯流箱、光伏玻璃、EVA膠膜、跟蹤系統等重點環節開展招商。鼓勵開發具有實時監測運行等功能的智能光伏組件以及新型可靠逆變器,提升光伏組件輕質化、柔性化、 智能化水平。研發高效智能控制器、匯流箱、跟蹤系統以及推廣智能管理系統和集成運維技術,提高光伏發電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
(八)提升新型儲能電池技術水平。
提升磷酸鐵鋰正極 材料和石墨負極材料性能。支持建立鋰電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臺。開展電池碳足跡核算標準與方法研究,探索建立電池產品碳排放管理體系。
在延伸產業鏈方面重點引進有機 溶劑、鋁箔、結構件、PCS 儲能交流器等生產企業。重點研究壓縮空氣儲能、長壽命鋰離子電池儲能、鈉離子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高性能鉛炭電池、超級電容器、儲能電池智能傳感等先進技術。開發基于聲、熱、力、電、氣多物理參數的智能安全預警技術及高效、清潔的消防技術。建立儲能系統安全分級評估體系,發展基于運行數據驅動和先進人工智能算法的儲能系統安全狀態動態智能評估技術。
推動產學研用各環節有機融合,推動內蒙古石墨(烯)新材料創新中心與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清華大學等科研院所共同促進正負極材料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應用。
四、拓展重點終端應用場景
(九)推動能源產業筑鏈集群。
推動自治區能源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構建有利于集聚資源要素、降低綜合成本、激發科技創新、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在現有光伏產業、硅材料產業的基礎上,集聚優勢推動建設硅材料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形成產業鏈協同互動的發展格局。
(十)加強供需兩端統籌協調。
在供應端充分發揮光伏產業鏈上游優勢,瞄準產業鏈空白環節,加快補齊短板。在需求端以綠電交易平臺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為抓手,提升新能源生產、存儲、輸配和終端應用能力,協同推進降碳、減 污、擴綠、增長,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十一)發揮先進產品及技術示范作用。
開展能源電子 多元化試點示范,鼓勵企業提升太陽能光伏發電效率和消納 利用水平,引進一批提供光儲融合系統解決方案的標桿企業,形成一批能夠實現產業閉環的能源電子示范項目。依托內蒙古電力集團國家重點實驗室A級大數據中心項目,推動建設 “數字蒙電”。立足呼和浩特、鄂爾多斯、包頭等地的能源電子產業基礎,建設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面向“東數 西算”等重大工程提升能源保障供給能力,建立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儲能系統。
(十二)加大重點領域融合發展力度。
加快能源電子技術及產品在工業、通信、能源、建筑、農業等領域融合應用。穩步推進工業園區可再生能源替代,逐步實現園區用能清潔化。開展低碳工業園區示范,通過分布式、綠色電力交易、綠證交易等多種方式,逐步提高園區新能源電力比重。鼓勵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電試點。支撐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鼓勵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發展風光儲熱等多能互補供能方式。
推動可再生能源與新型城鎮化融合應用,結合地方終端 電、汽、熱(冷)多元化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綜合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生物天然氣、地熱供暖等多種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用能。在農村牧區建設“農光互補”“林光互 補”“牧光互補”等分布式光伏電站,結合供電和供熱需求推進風光農牧互補綜合能源項目建設,鼓勵自發自用。開展光伏儲水農灌改善工程、光伏節水生態治理工程、智慧用能大棚、清潔供暖、綠色出行等智慧用能示范,助力鄉村振興。
(十三)加快新興領域應用推廣。
加大我區能源電子產業在交通領域應用推廣,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結合工程機械和重卡電動化及換電模式的推廣,利用新能源發電與換電重卡充電設施協同調度、高效互動。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依托智能充電基礎設施, 探索開展有序充電、調峰調頻等電動汽車與電網互動新技術(V2G)應用。加速推廣中重型礦卡替代,在公交、環衛等領域開展燃料電池車試點示范。
積極推動“源-網-荷-儲-用” 一體化項目建設,延長循環經濟產業鏈,加快綜合智慧能源企業轉型。鼓勵“多能互補+氫”、“源網荷儲+氫”等多類型項目融合發展,有序布局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廣綠氫在儲能、冶煉等領域融合應用。
五、推動產業有序發展
(十四)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建設能源電子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強行業數據監測與分析,發展能源電子產業云服務,推動建立一批能源電子產業生態孵化器、加速器。加快能源電子產業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技術、資金、應用、 市場等對接,著力推進以能源電子需求為導向的市場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先行先試。開展太陽能光伏、儲能電池、終端應用以及信息技術產品知識產權交易與培訓、科技成果評價等工作。
(十五)健全產業標準體系。
建立涵蓋光伏、新型儲能基礎通用、規劃設計、設備試驗、施工驗收、并網運行、檢測監測、運行維護、安全應急等專業領域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標準體系。加強光伏、儲能標準體系與現行能源電力系統相關標準的有效銜接。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社會團體及科研院所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制修訂。結合能源電子技術創新和應用場景拓展,及時開展各類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十六)加強行業規范管理。
嚴格落實行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建立健全自治區能源電子行業管理標準規范, 加強行業統籌管理,提升項目建設和運營水平。加強質量檢測平臺建設,完善能源電子行業認證體系。引導能源電子企業實施質量品牌發展戰略,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本土企業。
(十七)做好安全風險防范。
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化,不斷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企業為主體,建設分布式光伏大數據等服務機構,實現組件故障、事故隱患的可視化高效管理。鼓勵儲能電站定制安全保險,強化安全設施配置,制定完善專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提高風險處置能力。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八)加強產業統籌協調。
建立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堅持系統思維,統籌解決重大問題。強化各部門協調配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為能源電子項目落地創造 有利條件。鼓勵各盟市出臺配套支持政策,組織實施好各類能源電子項目,切實承擔監督管理主體責任,配合做好各項工作。
(十九)營造良好生態。
建立健全能源電子產業企業信 用體系,推動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發展。強化國內、國際能源電子技術交流,整合全國乃至世界技術資源、人才資源、 金融資源注入重點產業集群,形成產業發展的強大驅動力。
(二十)積極加大政策扶持。
落實已出臺的相關優惠政 策措施,鼓勵地區之間通過股權分配、稅收分成等方式合作共建重大項目。優先支持能源電子產業一體化建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規保障能源電子領域重大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立足職能定位,綜合運用信貸、債券、基金等多種金融工具,規范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能源電子產業鏈供應鏈支持力度。
(二十一)全面加強人才培養。
加強能源電子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從研發、轉化、生產到管理的多元化、多層次培養體系。圍繞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需求,加快高層次人才引進集聚。加強能源電子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互相溝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