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蘇家作鄉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規范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來,我鄉轄區內未經批準擅自在自建房屋頂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現象逐漸增多,不僅違背村莊規劃,破壞村莊景觀建筑風貌和諧統一,同時對農民自建房結構安全、極端天氣下對周邊群眾人身安全也帶來了重大隱患。為確保我鄉農村自建房屋頂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規范有序建設,保障施工質量安全牢靠與周邊建筑環境協調統一,結合我鄉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況禁止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對已建成的各村須通知戶主1個月內自行拆除:
(一)房屋建成年限超過30年的;
(二)房屋建筑結構是土木結構的;
(三) 房屋屋頂(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結構、屋頂平臺)年久失修,存在結構等安全隱患的;
(四)使用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安裝資質證明的;
(五)嚴重違背村莊規劃或與周邊建筑風貌嚴重沖突的;
(六)依據《河南省焦作市寨卜昌傳統村落保護規劃(2018-2035)》確定的核心保護區內的。
二、對已建成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家戶,各村要詳細摸底認真摸排,建立臺賬,對臺賬中的房屋建成時間、建筑結構以及安裝信息要填寫準確無誤,于9月1日前報村鎮建設辦公室。
三、即日起,對擬新建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的,須由戶主提出申請,經所在小組組長同意并征求四鄰無異議后,隨附個人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規范設計圖紙、施工單位資質及供電所消納入網意見一并報村委會,村委會審查無誤后報村鎮建設辦公室復審,經鄉政府審批同意方可施工建設。
目前已建成的,由各村通知家戶按照上述規定在兩個月內完善建設手續。
四、對未經鄉政府批準擅自建設,或已下達拆除通知逾期不拆除的,鄉政府將會同供電部門對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斷網斷電家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依法依規追究安裝施工單位法律責任各村應按照通知要求,立即進行摸排統計,切實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同時積極開展安全宣傳,確保今后太陽能光伏發電裝置要依法依規有序建設,以實際行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村莊建筑風貌和諧統一。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