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的氫能法案草案中規定了獲得補貼的條件,但批評人士稱此舉有問題且不切實際。
阿根廷將要求綠氫項目開發商從阿根廷采購50%的設備作為獲得補貼的條件,盡管阿根廷還沒有電解槽工廠。
本周提交給阿根廷下議院的氫法案草案要求至少35%的綠氫項目設備來自阿根廷,在該法案通過后的五年內上升到45%,十年內上升到50%。
奇怪的是對藍氫(由化石氣體通過碳捕獲和儲存制成)的要求略低。在該草案中,藍氫計劃必須從阿根廷采購20%的設備,在五年內增加到30%,在十年內增加到40%。
該草案令一些希望在阿根廷打造氫能供應鏈的人感到沮喪,他們表示該草案的要求有問題,尤其是阿根廷嚴重依賴設備的進口。
據消息人士稱,阿根廷必須進口的電解槽和可再生能源園區的許多組件很難在阿根廷生產,也很難達到50%的本地生產的水平。這確實是非常高的比例。
阿根廷一名當地政府官員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他表示,在起草法案的過程中,該措施的嚴肅性已逐步提高。
阿根廷一地區官員表示,有人對百分比進行了糾正,他們要做的就是進行咨詢而已。在辦公室隨意設定百分比是很容易的。但這將會把我們帶入不切實際的困境。
目前尚不清楚本地化規則是只適用于電解槽,還是適用于整個供應鏈,包括用于為電解槽提供動力的可再生能源設備。
阿根廷幾乎沒有電解槽生產能力,風力渦輪機部件制造能力也有限。盡管對使用本地材料的項目有稅收優惠,這是阿根廷政府希望改變的局面。
該法案預計將在未來幾周內進行公開辯論,法案設想了對氫能開發商的重大稅收減免——只要他們符合本地的百分比要求。其中包括綠氫和粉氫(核)氫能項目的收入在10年內免稅的規定,藍氫項目的初始稅率為3%。項目可免征設備進口稅10年;此外,綠氫及其衍生物在10年內不征收出口關稅,之后關稅將升至1.5%,20年后升至3%。
對于藍氫,出口稅減免將限制在1.5%,10年后升至3%,20年后升至4.5%。
該法案仍有一個重要的爭論焦點:獲取外匯的途徑。阿根廷能源部長上個月在一次會議上表示,該法案將允許自由獲取外匯,而在通貨膨脹嚴重的阿根廷,外匯仍受到嚴格管制。據擬議的規定,開發商只能保留50%的出口收入為外幣,不必按照政府規定的匯率兌換阿根廷比索。
澳大利亞公司FFI已經威脅要取消其在阿根廷的潘帕斯(Pampas)項目,原因是無法獲得外匯,FFI正在游說阿根廷政府,允許綠氫能開發商享有與大豆生產商類似的特殊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