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正在演講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模式應用推廣
首先林陽闡述了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定義和意義。他強調,這種交易模式不僅改變了電價游戲的規則,也為光伏應用場景帶來了創新元素。林陽指出,隨著分布式光伏的發展,電網的性質已從無源轉變為有源,這對電網負荷和光伏產生了一定影響。
林陽進一步提出,雖然全球各地的投資者紛紛涌入光伏項目,但在電價和投資回報等方面仍面臨挑戰。對此,他指出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已經成為了一種理想的解決方案。他看好這種新交易方式的潛力,并認為它可能成為原有的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和全額上網之外的第三種選擇。
然后,林陽介紹了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發展歷程。該試點始于2017年,當時政策鼓勵在電力消納條件允許接入的情況下積極推進這種方式。到了2019年,國家發布了第一批平價上網政策,所有的光伏風電都達到了平價上網,這個政策大大促進了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的發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江蘇省在這個領域走在了全國的前列,發布了全國第一個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實施細則。
緊接著,林陽深入探討了新的政策導向,該政策旨在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這項政策主要覆蓋26個示范區,無論新建或現有,只要消納條件良好,都可以提升電價,參加市場化交易試點。而且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不僅包括光伏發電,也包括風電和燃機等。
新政策明確了分布式發電的規模和應用的負荷中心。被視為消納條件良好的區域被定義為變電站臺區,包括35千伏或110千伏的變電站臺區。在這個區域內,需要有負荷。對于10到35千伏甚至35千伏以下的設備,總電量不能超過20兆瓦。在110千伏的范圍內,可以找到更大的電量,20兆瓦以上的負荷。
新政策也明確了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的交易方式。首先,電力通過電網傳輸,在企業屋頂上簽訂租賃合同。然后,通過公網將電送到企業。最后通過簽訂三方的收費鏈服務合同,可以證明電已經送到了企業。這種結算方式與自發自用電上網的方式非常類似,但是電力并入了公網,沒有使用電力企業的屋頂。企業只需簽訂合同,使用光伏發電的電力,就可以按照光伏電價進行結算。
林陽還解讀了市場化交易試點的實施細則和電價結算方式,他以兩個位于110千伏變電站附近的光伏區域為例。這兩個光伏區域的電力被視為兩個子項目,總容量分別為5.5746兆瓦和6.2244兆瓦,項目涵蓋了屋頂光伏發電、光伏主體工程、高壓匯流工程、開閉所接入工程以及110千伏變電站改造工程等五個部分。
例如在江蘇省的電價方案中,電網銷售電價并未包含在用戶的電價中。用戶的到戶電價由年度長協價的均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費以及損益電價等部分組成。在市場化交易中,輸配電價被拆分為過網費和用戶部分,而用戶部分的電價由用戶和電力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在實施的項目中,電價約定為五分錢,但具體的過網費需要參照廣東省的收費定價。電價結算后,用戶的到戶電價約為五毛八分錢,相當于八毛錢電價的七五折,這對于規模較大的現有項目來說,已經是非常優厚的收益了。
此外,這種項目還有一些額外優勢,包括由交易中心每月直接將電費打入電力公司的賬戶,以及電力公司可以根據需求調整用戶。只要在臺區內有足夠的用戶,電力公司就可以隨時更換用戶。
最后林陽進一步闡述了如何通過曲線交易和虛擬電廠模式提高電價和優化電力供應。曲線交易的實施需要電力公司在峰值、平值和谷值時明確提供的電量。只有向供電公司和交易中心報告預測的曲線,電力公司才能享受不同曲線下的不同價格,這就要求光伏必須具備調節能力,而虛擬電廠模式需要電力公司能夠控制用戶的負荷和光伏的輸出,向電網提供一個偏差不超過3%的曲線。這種模式的實現,將使光伏發電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可能性。
林陽指出,實現曲線交易和虛擬電廠模式需要分析大量數據,找到合適的用戶,預測光功率和用戶負荷。在預測準確的情況下,需要考慮如何配備儲能設備,同時應對好天氣和惡劣天氣的影響。光伏具有綠色屬性的溢價,而儲能的想象空間更大。隨著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開展,配備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儲能設施可能成為光儲一體化的更好盈利模式。
在演講的結尾,林陽表示,如果對他們的業務感興趣,歡迎來蘇州進行交流。他們已經做過許多示范項目,包括與隆基、寶武馬鋼、普羅斯等公司合作的光伏項目,以及在廣州投資的兩個充電場站等,這些都是他們重要的業務。他們期待通過這些項目推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發展,為擁有大量屋頂資源的人們提供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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