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能資源集中連片開發利用,打造廣東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已納入規劃的海上風電場址建設;有序推進國管海域場址項目試點示范,組織做好新項目業主競爭性配置和國管海域項目示范開發等工作。
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和生物質能。結合資源條件,在遠離居民生活區且風能資源較為豐富的區域適度開發集中式陸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
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能并盡并。統籌新能源發電、配套儲能,送出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7900萬千瓦。
《方案》明確,可再生能源開發方面,將新增建成陽江沙扒、汕尾甲子、汕頭勒門、揭陽神泉、惠州港口、湛江外羅、珠海金灣等約8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開工建設陽江青洲、陽江帆石、汕尾紅海灣、珠海高欄等約12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
《方案》還提出,打造萬億新能源產業集群。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制造業,加快形成集整機制造與葉片、電機、齒輪箱、軸承等關鍵零部件制造,以及大型鋼結構、海底電纜等加工生產為一體的高端裝備制造基地,提前布局海上風電運維基地。
來源:廣東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