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ted已授予臺灣熱電聯產公司(TCC)一份合同,為臺灣省大彰化2b&4號海上風電場建造陸上變電站。
根據合同,由TCC100%控股的Star Energy Corporation(SEC)將負責陸上輸電系統的設計、工程、采購、施工(EPC)和調試。EPC范圍包括采用預制方法建造的變電站,該變電站加強了現場QHSE管理,以及連接到臺電電網的345千伏高壓電力系統。
?rsted已獲得了彰化沿海工業園內的土地租賃權和施工許可證,用于建設陸上變電站,并預計于2025年底通電。
2020年,該公司與TSMC簽署了企業購電協議(PPA),以承購該風電場的全部產量,這是可再生能源領域有史以來最大的此類合同。
彰化2b&4風電場距彰化海岸約35-60公里,裝機容量為920兆瓦,將安裝65臺14兆瓦的風機,預計于2025年底建成,屆時?rsted在臺灣省將擁有超過1.82吉瓦的海上風電容量。
?rsted目前正在建設的大彰化1&2a海上風電場預計于今年全面投產,裝機容量為900MW。此外,?rsted也是臺灣省首個商業規模海上風電項目—Formosa 1號的股東,該風電場裝機容量為128MW,于2019年開始運營。
該公司還在臺灣省開發其他幾個海上風電項目,包括彰化縣沿海的旭峰(Xu Feng)1、2、3號海上風電場,臺中沿海的沃能(Wo Neng)1、2號海上風電項目,以及大彰化3號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