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辦法》(下稱《實施辦法》)3月1日起施行,《實施辦法》是安徽省首部地方性電力行業綜合性法規,將為電力事業高質量發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礎。
安徽省是“西電東送”“皖電東送”等電力大通道沿線重要省份和長三角特高壓樞紐。《實施辦法》的制定主要基于實施能源革命戰略、保障電力可靠供應、確保電力運行安全以及提升獲得電力水平的需要,厘清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職責,完善重要輸電通道安全保護機制,切實保障安徽省及長三角地區的能源安全。
據了解,《實施辦法》共計6章63條,分為總則、電力規劃與建設、電力生產與運行、電力供應與使用、法律責任和附則。
其中,在推動電力發展方面,協調電力發展規劃銜接,細化電力建設相關法律條款,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要。《實施辦法》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網企業應當協同推進“長三角特高壓樞紐”建設,共同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在安徽落地實施。
在推動能源轉型方面,實施全面節約戰略,鼓勵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新型能源體系構建。明確要求電力企業、用戶應當按照規定采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鼓勵在工農業生產、建筑、交通運輸、居民生活等領域開展電能替代,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徐志說:“‘十三五’以來,我省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風電裝機、光伏裝機較2015年分別增長3倍、11倍,電力供需狀況亟需改進。有必要通過制定《實施辦法》,完善新能源發電設備入網、電能消納等相關法律制度,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提供法律支撐。”
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