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山西呂梁市人民政府印發《呂梁市2022年氫能產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
文件提出:2022年度市財政預算1億元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氫能重卡汽車示范應用。補貼標準為:18噸氫能重卡汽車每輛補貼14萬元;18噸以上氫能重卡汽車補貼,以18噸補貼14萬元為基準,按車輛總質量限值每增加1噸增加1萬元。
呂梁市2022年氫能產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
為了使用管理好氫能產業專項資金,更好地推動氫燃料電池重卡汽車(以下簡稱氫能重卡汽車)應用場景建設,特制定本辦法(暫行)。
一、資金來源及用途
2022年度市財政預算1億元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氫能重卡汽車示范應用。
二、補貼范圍及條件
凡申請補貼的氫能重卡汽車需具備以下條件:
1.氫能重卡汽車在呂梁市域內下線生產或呂梁市氫能產業鏈上企業與省內外其他企業合作生產的;
2.氫能重卡汽車需在呂梁市域內登記上牌照;
3.氫能重卡汽車需在呂梁市域內運行;
4.對符合上述條件的氫能重卡汽車予以一次性補貼,獲得資金補貼的氫能重卡汽車在呂梁市域內運行必須達4年以上,不達4年的根據運行時間按比例扣減補貼資金;
5.對在呂梁市域內銷售公司購置的氫能重卡汽車優先支持。
三、補貼標準
18噸氫能重卡汽車每輛補貼14萬元;18噸以上氫能重卡汽車補貼,以18噸補貼14萬元為基準,按車輛總質量限值每增加1噸增加1萬元。
四、申報、審核流程
申請氫能重卡示范應用補貼資金,由車輛購置企業或個人向所在縣(市、區)工信部門或開發區提交資金補貼申請資料,符合條件的,由縣(市、區)工信部門或開發區上報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后,根據審核結果在市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氫能重卡汽車按補貼標準給予補貼。
五、監督檢查
(一)堅持誰申報誰監督的原則,各縣(市、區)工信部門或開發區要結合實際制定重卡汽車資金使用管理監督辦法,監督補貼車輛按要求運行,每年度開展一次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報告12月底前報市工信局。
(二)獲得財政補貼資金的企業或個人要加強對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自覺配合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補貼資金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出現以下情形的,將收回相應財政補貼資金,并實施聯合信用懲戒,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1.提供虛假資料,惡意騙補的;
2.不按要求示范應用的;
3.車輛不合格或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等情況的。
六、申請氫能重卡示范應用補貼需提供的資料
1.呂梁市氫能重卡示范應用補貼申請表;
2.申請企業或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氫能重卡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或相關證件)復印件;
5.氫能重卡購置合同(含車輛生產廠商信息)、發票、付款憑證復印件;
6.車輛組裝生產下線或合作生產相關資料;
7.申報企業申報或個人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以上資料裝訂成冊一式4份,其中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進行核對,資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七、附則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辦法進行補貼。
本辦法由市工信局、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呂梁市氫能重卡示范應用補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