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ST中利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王柏興于2022年1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分別為:證監立案字0382022048號、證監立案字0382022049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立案。
資料顯示,王柏興為中利集團控股股東、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中利集團18.3%的股權。與此同時,王柏興還直接持有中利控股94.71%的股權,中利集團與中利控股屬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因控股股東關聯方(中利控股)挪用上市公司8.77億元資金,且至今未還,5月30日,中利集團被停牌一天。自5月31日開市起,中利集團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披星戴帽,簡稱由原來的“中利集團”變更為“ST中利”。
今年4月26日,中利集團在公布2021年財務報表的同時公告稱,經自查發現,截至2021年末,公司控股股東關聯方通過向供應商借款等名義累計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8.79億元。
4月27日,深交所下發關注函,追問資金占用具體發生過程以及償還占用資金的詳細計劃等情況。隨后,中利集團回復稱,控股股東會盡全力爭取在一個月內歸還占用的資金。此后,深交所又下發年報問詢函,再次要求全面核實涉及資金占用的相關情況。
5月24日,中利集團再度公告,前述資金占用情況系控股股東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形下自行操作,控股股東負有全部責任。公司已對控股股東兼董事長王柏興給予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2022年10月28日,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三季報,2022年前三季度營收約69.03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1.98億元;基本每股收益虧損0.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