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越南新建年產4000萬m2光伏組件封裝用膠膜廠項目備案的通知,原文如下:
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越南新建年產4000萬m2光伏組件封裝用膠膜廠項目備案的通知
宜春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越南年產4000萬平方米光伏組件封裝用POE/EVA/EPE膠膜建設項目申請備案的請示》(宜市發改經外〔2022〕5號)收悉。根據《江西省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贛發改外資〔2018〕565號),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越南新建年產4000萬m2光伏組件封裝用膠膜廠項目(具體情況見背頁)予以備案。本通知書有效期2年。
項目實施過程中,按規定需要履行變更、延期等手續的,請及時向我委提出;發生重大不利情況的,請按規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況報告表;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不得威脅或損害我國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請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
如對本通知書持有異議,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委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