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實現全域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成為全國發展樣板。建筑領域碳排放穩中有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品質優良,嶺南特色鮮明,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為全國先進標桿、灣區引領示范。
《規劃》指出,2018-2020年,廣州市綠色建筑迎來高速發展時期,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施綠色建筑標準,新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0億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為91%。“十三五”期間,全市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共1056個,總建筑面積9316.3萬平方米,對比“十二五”增長433%,綠色建筑的數量與面積穩居全國前列。
發展格局:雙核驅動,五片引領,多點支撐
在發展格局上,《規劃》提出,銜接廣州市國土空間發展格局,結合未來新增建設區域布局,構建“雙核驅動,五片引領,多點支撐”的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格局,作為未來綠色建筑發展管控的重點。
雙核驅動:即依托中心城區和南沙副中心兩個核心,將廣州打造為具有嶺南特色的綠色城市,驅動全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五片引領:即國家知識中心城、番禺南部創新城、廣州空港城、東部山水城、從化生態示范城五個高質量發展區,其中國家知識中心城以中新知識城、太平、鐘落潭等片區為核心;番禺南部創新城以市橋、蓮花灣等為核心;廣州空港城以空鐵樞紐創新帶、臨空經濟示范區中央商務區核心區等為核心;東部山水城以廣州東部交通樞紐、荔湖新城、增城開發區等為核心;從化生態示范城以溫泉總部生態區、流溪河北部商務區等為核心。
多點支撐:即依托市、區的重點功能片區形成的重點發展極點,率先形成粵港澳大灣區高星級綠色建筑集聚示范區。
總體目標:將廣州市建設成為綠色建筑發展先進標桿城市
《規劃》提出以構建“美麗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為發展藍圖,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導向,圍繞“全國先進、人本體驗、雙碳對接、嶺南特色”四個戰略方向,高質量推動廣州市綠色建筑全面發展,著力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促進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將廣州市建設成為“綠色建筑發展先進標桿城市、大灣區碳中和引領示范城市、具有嶺南特色人本綠色城市”,其中:
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重點轄區的核心目標單元率先實現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有效控制,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更加宜居,嶺南特色初步彰顯,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大灣區前列。
中期(2026-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重點轄區全面實現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效應進一步增強。建筑能效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筑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明顯改善,嶺南特色更加突出,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遠期(2031-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實現全域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成為全國發展樣板。建筑領域碳排放穩中有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品質優良,嶺南特色鮮明,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為全國先進標桿、灣區引領示范。
各類建筑管控指引: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居住建筑方面,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居住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公共建筑方面,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公共建筑執行基本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公共機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做到應建盡建。工業倉儲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執行相應綠色建筑星級標準。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工業倉儲物流等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綠色建筑:分階段、分區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級等級要求
《規劃》提出,分階段、分區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級等級要求。
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核心目標單元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率先形成高星級綠色建筑集聚區。到2025年,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
中期(2026-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中心城區四區(越秀區、天河區、荔灣區、海珠區)、南沙副中心以及黃埔區全面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實現重點轄區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鼓勵綠色建筑發展水平較高的轄區依據省級相關指南和本規劃編制區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到2030年,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70%以上。
遠期(2031-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原則上全部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全面推進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到2035年,全面形成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