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市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先進低碳技術試點項目的通知》,征集范圍包括“綠色低碳能源”領域的先進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綜合利用,先進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先進儲能技術,可再生能源制氫與氫能應用等;“低碳建筑”領域的超低能耗建筑(含農宅),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既有建筑先進低碳化改造等。
征集時間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
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先進低碳技術試點項目的通知
京環函〔2022〕10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京政發〔2021〕35號)、《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節能規劃》(京環發〔2022〕16號)、《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低碳試點工作方案》(京環發〔2022〕13號)有關安排,為發揮科技創新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中的支撐作用,現開展2022年先進低碳技術試點項目征集工作,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
二、征集范圍
圍繞溫室氣體排放控制重點領域,公開向社會征集減排效果好、應用場景廣泛、推廣價值高的先進適用技術應用項目,鼓勵多種技術復合應用。
1.綠色低碳能源:先進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綜合利用,先進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先進儲能技術,可再生能源制氫與氫能應用等。
2.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含農宅),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既有建筑先進低碳化改造等。
3.低碳交通:綠色智慧交通系統,先進充換電,交通領域能量回收利用等。
4.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5.能源及碳排放智慧化管理。
6.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7.城市廢棄物循環資源化利用。
8.其他先進低碳技術應用。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先進低碳技術應用單位,在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本市相關政策要求,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
2.申報項目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定位。
3.申報技術應具有明顯的溫室氣體減排效果,主要技術指標達到行業先進水平。
4.申報項目應具備較高的技術成熟度和落地實施條件、具有在較大范圍推廣的潛力。
5.原則上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建成投用并完成調試和試運行的項目可申報2022年試點項目。
四、工作流程
1.項目申報。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北京市先進低碳技術試點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相關材料,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其他證明材料。
2.項目實施。經評審通過、納入試點的項目,試點單位應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編制試點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
3.總結評估。試點單位完成目標任務,經過不少于3個月的調試和試運行階段后,編制自評報告并提交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開展審核評估,未達到試點建設要求的,取消試點資格。
4.支持政策。對通過審核評估且未獲得市級財政資金或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的項目,根據資金評審結果,給予最高不超過項目建設(不包含配套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3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資金支持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同時,視情況會同相關部門將項目納入貨幣政策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圍,引導金融機構提供優惠的融資服務,并將多渠道做好試點成效宣傳推廣。
歡迎有意向的單位積極申報,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生態環境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行局可組織有意愿、基礎好、技術先進的單位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出具推薦意見。請各申報單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五份(正式蓋章件)和電子版材料(光盤或優盤)報送至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67號)。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北京市先進低碳技術試點項目申報表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