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風電發展不能大躍進——不要被福建海上風電0.19元電價的錯誤信號誤導
文:秦海巖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7月13日,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公示了兩個海上風電項目的競爭配置結果,馬祖島外海上風電場(30萬千瓦)的中標電價為0.204元/千瓦時,連江外海海上風電場(70萬千瓦)的中標電價為0.193元/千瓦時,比當地0.3932元/千瓦時的燃煤發電基準價低2毛錢,甚至低于全國最低的新疆煤電上網標桿電價0.25元/千瓦時。該電價引起了有關政府部門、能源行業的廣泛關注。這個價格是如何形成的?能不能代表海上風電的真實成本?這些問題如果不弄清楚,會給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能源行業傳遞一個錯誤信號,會誤導相關部門的決策和有關政策的制定,給行業發展帶來極大的傷害。
一、我國海上風電尚不具備全面平價上網的條件
以福建連江外海海上風電項目為例,結合場址區風能源資源條件設定項目年利用小時數為4400小時(福建馬祖島外附近水域已建項目年平均利用小時數只有4000小時),造價選擇目前行業最低水平的12000元/千瓦左右,在這樣的條件下,0.193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項目投資收益率只有1.4%,遠低于央企通常要求的6%。而在0.193元/千瓦時的電價條件下,要使投資收益率達到6%,若保持12000元/千瓦的造價,項目的年利用小時數需達到6800小時,這是根本做不到的;若保持4400小時的年利用小時數,造價需要降至7000元/千瓦以下,很顯然這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可見,在0.193元/千瓦時的電價下,這個項目只能是賠本買賣。
從全國范圍來看,與福建此次競爭配置的兩個項目相比,其他主要海上風電省份的風能資源稟賦與地質條件普遍相對較差,目前除了個別項目外,大部分地區的海上風電項目并不具備平價的條件,仍需要以補貼和其他方式給予支持。未來幾年,海上風電項目逐步向深遠海發展,離岸距離從50公里發展到100多公里,水深從40~50米發展到80~100米,海纜成本、施工成本等都將上升,全面實現平價上網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以廣東陽江某風電場為例,在風速8.5米/秒、離岸距離60公里、水深45米的條件下,工程造價為15700元/千瓦,年利用小時數約3600小時,項目不含稅度電成本在0.451元/千瓦時。而當前廣東不含稅標桿上網電價為0.4009元/千瓦時,也就是說,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該海上風電項目不具備開工建設的條件。
表1 項目參數假設
表2 0.193元/千瓦時上網電價對應的項目收益率速查表
表3 海上風電主要省份在6%收益率條件下實現平價的造價水平
二、用電價競標的方式進行海上風能資源配置是最差的政策
目前,我國風電領域的投資主體是央企,在國內市場機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其在做投資決策時極易受搶資源、完成業績指標等對短期業績、政績方面訴求的驅使,可以暫時不顧項目經濟性、安全性、可行性,可以不計成本,結果往往是非理性的低價惡性競爭。這會導致中標項目難以真正落地,一旦“爛尾”,國有資產將遭受重大損失。在這方面,可再生能源領域已有過深刻教訓。早在2003年的首輪陸上風電特許權招標中,江蘇如東某風電特許權項目就報出過0.39元/千瓦時的超低電價,甚至比6年后國家核定在江蘇執行的0.61元/千瓦時的固定上網電價還低三分之一。項目因電價太低長期無法開工,還引發了法律糾紛。四川某光伏項目中標電價低至0.1476元/千瓦時,同樣處于擱置中。個別項目盈虧事小,但影響極大,這會向全社會傳遞出錯誤的信號,讓公眾和地方政府對海上風電電價水平有了不切實際的預期,誤導政府在產業仍無法“斷奶”的情況下,采取激進的政策拔苗助長。最近,采用電價招標方式確定項目開發權,在歐洲也遇到了問題。前不久,歐洲幾個主要風電機組制造企業的CEO,包括維斯塔斯、西門子歌美颯、GE、Enercon、Nordex,他們聯名寫信給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希望歐盟和各國政府部門改變現有的海上風電項目電價招標政策,停止低價惡性競爭,以挽救歐洲風電產業。之前,歐洲各國為了支持海上風電發展,采取了差價合約(CfD)的政策。海上風電開發企業針對海上風電項目進行投標,上網電價是最主要的競爭要素,基本是價低者得。這個政策在實施的初期,確實對海上風電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確保了開發企業的長期合理收益。但近兩年,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因看好海上風電的發展,加入到對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權的競爭隊伍中,導致投標電價一降再降,這兩年項目收益已處于盈虧邊緣。開發企業低價拿到項目開發權之后,反過來壓低風電設備的價格,導致風電制造業的發展難以為繼。目前,維斯塔斯等風電企業已開始關停歐洲境內工廠,解雇大量員工。地方經濟發展受到嚴重影響。這些海上風電項目也因供貨和經濟性問題推遲建設時間。歐洲相關政府部門已意識到電價招標政策的缺陷,若不及時調整會嚴重影響歐盟氣候目標的實現,干擾能源轉型進程,尤其是歐洲急于通過發展海上風電實現能源安全。因此,歐洲各國已在研究調整電價招標政策,要把電價在招標中的權重降低。
三、壓低海上風電電價,對地方經濟的傷害大于收益
按照現有電價政策,終端用戶購電電價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壓低上網電價并不會相應降低當地社會用能成本,對地方經濟發展沒有直接帶動作用,反倒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短短幾日,福建的做法已經對省內海上風電發展產生了很大沖擊,原本打算去當地投資的風電企業開始觀望,甚至考慮放棄投資計劃。福建的做法,各地千萬不能效仿。目前,沿海各省份都已認識到發展海上風電對地方經濟的重要帶動作用,加快建設海上風電裝備制造產業,發展海上風電服務業。江蘇的產業鏈已經較為成熟,廣東的粵東和粵西兩個海上風電集群規劃建設已初見成效、山東、廣西已經完成區域布局定位,福建的漳州等地也制定了龐大的海上風電發展計劃。大家看好的是一個萬億級產業可以帶來的對地方稅收、就業、環境等各個方面的巨大貢獻。因為電價招標政策,最終是對制造業造成打擊,制造業不能可持續健康發展,這一切價值創造都失去了基礎。
四、保持戰略定力,支持海上風電度過關鍵成長期
海上風電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我國海上風能資源開發潛力巨大,大力發展海上風電是落實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帶動社會經濟轉型升級發展、打造海洋經濟與海洋強國的關鍵支撐,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此次福建的海上風電項目電價之所以如此低,并非基于經濟性測算,而是基于企業自身的其他目標,為爭搶項目開發權,不惜以虧本為代價的無奈選擇。相比作為全國最低價的新疆煤電標桿電價0.25元/千瓦時,0.193元/千瓦時的海上風電電價,無疑是一場“大躍進”。這不僅會擾亂國家落實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的戰略部署,也不符合國家的高質量發展要求。目前,我國海上風電仍然需要各省提供包括補貼在內的一系列支持措施,“扶上馬,再送一程”,助推產業加快技術進步,走向成熟,在“十四五”末實現全面平價上網。我們應該對此有清醒的認識,保持戰略定力,“十四五”時期,我國海上風電的核心任務是打好基礎,“十五五”及以后才是開始大規模開發建設的高速發展期。
五、“十四五”的主要任務是打好基礎,做好自己
與其他可再生能源品種一樣,經濟性決定海上風電產業的未來。考慮到當前我國海上風電仍然不具備全面平價上網的條件,各方必須意識到現階段的主要任務是苦練內功,推動成本快速下降。由此決定當前的資源開發是為了支撐技術創新,帶動產業進步。為此,既需保證一定的市場規模,但又要控制好節奏。一方面,任何創新成果在批量化應用之前,都必須進行充分的驗證,否則會帶來很大風險。另一方面,海上風電技術正處在快速迭代中,使用現有技術大干快上,不僅成本高、風險大,也無法讓風能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會造成浪費。同時,設備制造企業的技術研發活動離不開大量資金投入,這就要求其必須獲得合理利潤。極力壓低海上風電項目電價,成本壓力經傳導后必將使設備制造企業陷入無利可圖甚至全面虧損的境地,缺少資金用于研發投入。設備制造企業難以為繼,創新停滯不前,產業發展就無從談起。因此,“十四五”海上風電發展的主基調依然是穩妥,不應盲目追求規模與超低電價,行穩方能致遠,欲速則不達。“十四五”時期是我國海上風電產業進一步打好基礎、提升發展質量的關鍵時期。各方應積極為海上風電發展提供支持,推動產業保持平穩有序發展,培育出一個可以釋放巨大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引領全球能源轉型進程,確保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