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按裝機容量給予最高300萬元、按發電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
通知還指出,支持金堂縣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發展城市樓宇、農業大棚、農村居民等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支持公共建筑安裝使用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具備應用條件的區域積極推廣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加快成都萬興環保發電廠、成都大林環保發電廠等垃圾發電項目建設。到2025年,實現光伏發電裝機量50萬千瓦以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8.5億千瓦時。
原文如下: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7日
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為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3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和《中共四川省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川委發〔2021〕21號),全面貫徹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市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根據《中共成都市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成委發〔2022〕2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發揮清潔能源大省優勢,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能源供給清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為全面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提供堅強支撐。
二、工作目標
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減煤、控油、穩氣、增電和發展新能源取得成效,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推進,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供給結構、消費結構持續優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數字化水平持續提升。到2025年,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50%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降低,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標任務。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能源消費低碳化
1.加快生產方式低碳化轉型。實施工業節能服務行動,指導生產用電加熱工藝提升,推廣使用電鍋爐、電窯爐、電熱釜。實施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綜合整治,按照“能改盡改、應退盡退”原則,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落后產能淘汰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動在用鍋爐提標和電能替代改造;繞城高速內全面淘汰燃油鍋爐,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快生活方式電氣化轉型。持續推進辦公樓宇、大型商場、院校、醫院等的供暖、制冷設施“氣改電”。推動具備增容條件的火鍋、燒烤等特色餐飲服務企業使用電力能源。推動居民家庭使用高效節能電炊廚具和空調、電暖器、電熱水器等家用電器,加快家庭電氣化進程。加強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提升戶均用電容量和用電可靠性,持續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活動,引導農村地區減少瓶裝燃氣和煤炭使用。到2025年,電能替代電量達到50億千瓦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局、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國網成都供電公司、國網天府新區供電公司]
3.深化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到2025年,建材、冶金、化工等高耗能產業產值占工業產值比重下降1.6%;加強高耗能行業治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技術改造,加快老舊數據中心節能減碳改造,嚴格新上數據中心能效標準,到2025年,全市數據中心集群內平均電能利用效率(PUE)值達到1.25以下。推進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數據中心等行業節能監察,綜合運用綠色電價、信用監管、行政監督等方式,推動能效對標達標,重點行業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4.加強建筑能耗管理。提升新建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至72%。以智慧蓉城建設為引領,升級完善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立城市建筑能耗數據行業共享機制。逐步實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探索制定建筑能耗激勵政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機關事務局、市網絡理政辦,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推進能源供應清潔化
1.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升級改造。加快金堂電廠燃煤機組提效降耗改造,探索應用生物質摻燒等先進技術,減少煤炭消耗總量,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增強電廠調峰靈活性;推進大邑三瓦窯燃煤電廠“煤改氣”和彭州市、大邑縣建設燃機調峰電廠。鼓勵電廠實施熱電聯供,助力低碳園區、低碳社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彭州市、金堂縣、大邑縣政府)
2.加快推進天然氣穩產增產。穩定開采平落壩、洛帶、灌口、白馬廟、邛西等現有氣田,年產量保持在6億立方米左右;加快推進川西氣田、天府氣田勘探開發,到2025年,力爭形成20億立方米年天然氣產能。[責任單位:市經信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3.推進可再生能源試點示范。鼓勵太陽能、淺層地溫能、生物質能、空氣源等開發應用。支持金堂縣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發展城市樓宇、農業大棚、農村居民等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支持公共建筑安裝使用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具備應用條件的區域積極推廣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加快成都萬興環保發電廠、成都大林環保發電廠等垃圾發電項目建設。到2025年,實現光伏發電裝機量50萬千瓦以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8.5億千瓦時。[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城管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4.積極發展綠色氫能。構建“制儲輸用”全產業鏈,加快建設“綠氫之都”。加快東方氫能產業園、華能集團水電解制氫等項目建設,到2025年,綠氫年生產能力達到10000噸以上,支持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加氫一體化試點。規劃建設加氫站40座,加快構建半小時加氫網絡。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規模應用,拓展氫能在工業、儲能領域應用,建設成渝綠色“氫走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應急局、市發改委,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推進能源利用高效化
1.加快統籌資源高效利用。統籌用好能源、環境等資源要素,優先支持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重點區域發展,促進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探索用能預算管理,支持企業參與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以市場化方式促進資源有效配置。加強資源循環利用,推進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土地集約利用,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和產業循環式組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2.加快能源數字化轉型。推進能源管理數字化轉型,打造智慧能源云平臺,加強能源數據采集應用,構建智能生產、智慧管理、智慧運營體系,推進多能互補、分時互補、區域聯動,提升城市能源智慧化水平。推進能源服務數字化轉型,推進“蓉e電”“微網廳”等數字便民服務,提升獲得用電、用氣便利度。積極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東部新區等開展能源互聯網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3.推進能源改革試點示范。推進歐洲產業城、彭州九尺冷鏈物流產業園等區域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推進淮州新城等產業園區、城市新區分布式能源示范應用。用好綠色高載能產業電力扶持政策,建設“高載能產業+清潔能源”示范區,合理規劃和有序推進大數據、新型電池、新型顯示等高載能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4.推動綜合能源利用。在園區、醫院、大型商超等能源負荷中心建設區域化、樓宇型分布式綜合能源服務系統,推廣應用熱泵技術、蓄冷技術、先進節能技術,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探索推進5G基站、充電樁、加氫站、數據中心、分布式光伏、儲能等多功能綜合一體化建設。到2025年,投運分布式綜合能源服務項目5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1.構建智能堅強電網。推進1000千伏特高壓輸變電工程建設,拓寬川西水電輸入通道;探索建設“三州一市”綠電輸送通道,研究論證西北能源供給通道,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實施一流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加快用戶供配電產權設施移交供電公司運維管理。到2025年,全市規劃建設8個500千伏、50個220千伏輸變電項目,電網安全負荷提升至2260萬千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2.加快充(換)電設施布局建設。制定全市充(換)電設施建設規劃,統籌布局,按規定統一技術標準,明確配建比例,規范社會資本參與,以需求為導向推動充(換)電設施加密加強。新建建筑按總停車位15%—25%比例分類配建;既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型商場、文體場館、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按不低于總停車位20%配建,既有居民小區支持規模化增建。加快專用換電站、綜合能源站建設,創建“國家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城市”。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換)電站3000座、充電樁16萬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城管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3.完善天然氣輸配體系。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安全整治,更新改造不符合標準規范、存在安全隱患的燃氣管道設施;加快城鄉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繞城高速高壓輸儲氣管道工程、平橋門站、科學城門站等項目建設;加強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燃氣儲氣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更新改造城鎮燃氣管道1200公里,新建燃氣管道600公里,燃氣供應能力達到150億立方米,儲氣能力達到9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4.推動儲能發展應用。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增強應急供電保障能力。有序推進大邑縣、金堂縣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鼓勵新都區、金堂縣等開展電化學儲能示范,探索儲能應用商業模式,建設移動式或固定式儲能設施。新能源項目儲能設施配建比例不低于裝機容量的10%,探索電網側、用戶側和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園區的新型儲能電站建設,提高系統調峰調頻能力。[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督促落地落實。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明確目標措施,牽頭單位加強與各責任單位的組織、協同、合作,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重大事項和具體問題,確保工作推動有序。加強督導考核,推動任務落地落實。
(二)加強頂層設計,實施規劃引領。把節能降耗目標任務納入“十四五”各專項發展規劃中,加快編制基礎能源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樁布局等重點專項規劃,推動各領域編制節能降耗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
(三)加強輿論宣傳,增強節能意識。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的理念,優化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強化全社會節能意識,-開展全領域節能管理。積極宣傳能源結構優化和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爭取社會公眾和企業理解、支持、參與,推動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推廣應用,引導改變能源消費習慣,構建能源結構調整良好輿論氛圍。
(四)堅持市場運行,推進共建共治。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參與、全民受益”原則,充分運用技術、經濟、法治和行政手段統籌推進節能降耗、提質增效。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支持節能改造的金融產品,支持各類市場和社會資本參與充電樁、儲能設施建設運營,支持綠色技術、綠色產品研制推廣,形成全民參與的發展環境。
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
發展政策措施
為推動《中共成都市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優化空間產業交通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決定》(成委發〔2022〕2號)落地落實,制定本政策措施。
1.實施清潔能源替代攻堅行動。持續推進工業企業、城市綜合體、大型商場、院校、醫院、辦公樓宇等的電能替代。有序推進電鍋爐替代燃氣鍋爐,按照改造成本的5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并享受電價優惠;繞城高速內新上鍋爐全面使用電鍋爐;支持工業窯爐、燃氣空調等重大用能設備電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電能替代改造用戶增容工程按紅線內費用的10%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快生活方式低碳化轉型。定期開展“家庭電氣化”贈送電費活動,持續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活動,引導居民家庭使用高效節能電器。推動火鍋、燒烤等特色餐飲使用電力能源,對采用電廚且具備條件的單獨裝表計量,消除轉供環節加價,降低實際用電成本。完善“碳惠天府”正向引導機制,鼓勵綠色低碳生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
3.加快充(換)電設施布局建設。加快綜合能源站建設,支持既有加油、加氣站實施綜合能源站改造,增建充換電設施、加氫設施;支持加油、加氣、加氫、充換電設施統籌規劃和聯合建設,新建站原則上是綜合能源站。根據停車位數量配建充電樁,新建建筑按總停車位15%—25%的比例分類配建充(換)電基礎設施;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大型商場、文體場館、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按不低于總停車位20%的比例配建充(換)電基礎設施。支持公共停車場、加油加氣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區增設充電、換電設施,按200元/千瓦、300元/千瓦給予建設補貼。支持既有居民小區規模化增設充電設施并實行“統建統管、有序充電”,按私家車位及公共車位性質分別給予4000元/樁、6000元/樁建設補貼。(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局、市財政局)
4.加快發展綠色生產制造。開展工業節能服務行動,對重點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實施免費診斷,指導節能改造,按節能效率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加強重點行業能效管理,全覆蓋開展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數據中心等節能監察,新上數據中心項目電能利用效率值必須在1.25以下,綜合運用綠色電價、信用監管、行政監督等方式,促進企業技改升級,推動能效對標達標,對落后產能淘汰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5.鼓勵社會節能降碳。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支持熱泵技術、蓄冷技術、綠色節能技術示范推廣,對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按節能效率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開展地鐵、公交、航空智慧運行改造提升,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探索用能預算管理,支持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參與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鼓勵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以市場化方式促進資源有效配置。積極發展綠色金融,鼓勵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口岸物流辦、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6.推進能源數字化轉型。打造智慧能源云平臺,推進多能互補、分時互補、區域聯動,提升城市能源綜合利用智慧化水平。開展能源互聯網建設試點、分布式能源應用示范、清潔能源區域試點示范和“高載電產業+清潔能源”示范,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大數據技術,促進區域節能降耗增效。對上述試點示范項目按投入成本和節能效率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7.加快堅強智能電網建設。實施“蓉耀工程”,加強城市主網架建設和配電網改造,優先規劃、用地、拆遷、項目審批支持,對新(擴)建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分別給予每座50萬元、100萬元投運獎勵。加快用戶產權配電設施移交供電企業運維管理,對接收現有居民小區的,按每個小區4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推進中心城區配電網格化改造提升,提高運維管控智能化水平,實現配網10千伏線路聯絡率、標準接線率、線路轉供率100%。[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8.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氫能發展利用。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勵生活垃圾、秸稈等生物質發電,給予投資補貼和運營補貼。支持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按裝機容量給予最高300萬元、按發電量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統籌推進“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加快建設“綠氫之都”,對綠電制氫項目市、區(市)縣兩級聯動給予0.15-0.2元/千瓦時的電費支持,鼓勵氫能多領域應用示范,對加氫站建設運營,給予最高15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城管委、市財政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9.支持儲能規模發展和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示范推進電源、電網、用戶側配建儲能設施,對年利用小時數達到一定標準給予補助。有序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支持燃氣企業自建合建、租賃購買儲氣設施或者購買儲氣服務,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貼息。構建“雙渠道”回收利用體系,支持建設溯源管理信息平臺,廢舊動力電池規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給予最高500萬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
10.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支持大型燃煤電廠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先進發電技術、系統優化技術實施提效降耗改造,提升利用效率、調峰靈活性,降低煤炭消耗總量和單耗水平;支持中小型燃煤電廠“煤改氣”,統籌推進燃機調峰電廠建設;對上述重點項目按投入資金或節能效率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助。鼓勵電廠實施熱電聯供,助力低碳園區、低碳社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期間如國家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化,適時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國家、省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除特別說明外,國家、省、市政策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