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陜西西安高新區發改局印發《關于申報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補貼資金的通知》,通知明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高新區備案、并網的分布式發電項目,項目使用的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按照并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補貼標準:自項目并網起,給予投資人0.10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
全文如下:
西安高新區發展改革局關于申報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補貼資金的通知
區內申報單位/自然人:
按照西安市發改委《關于申報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0.10元/度補貼資金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對高新區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補貼資金申報工作明確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高新區備案、并網的分布式發電項目,項目使用的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按照并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
二、補貼標準及資金發放程序
(一)補貼標準
自項目并網起,給予投資人0.10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
(二)資金發放程序
各鎮街征集匯總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2021年度發電電量,按時間節點報送發展改革局;發展改革局對各鎮街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經專題會研究審議后,形成資金計劃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根據補貼資金計劃撥付資金。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自然人)應向屬地街辦提交申請補貼相關材料:
(一)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二)采購企業生產組件、逆變器的發票(必須開到每戶,杜絕大額發票捆綁多個用戶);
(三)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經供電部門和投資者雙方確定的《電量計量單》原件(簽字蓋章);
(五)企業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申請單位(自然人)銀行卡復印件(備注開戶行名稱);
(七)申請單位(自然人)光伏項目備案確認書。
(八)以上材料完備后提交至項目所在街辦進行受理。
四、提交時間及要求
(一)申報單位(自然人)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二)對于經稽查或舉報發現,申報單位(自然人)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貼資金的,由發展改革局研究確定取消其補貼資格,追繳已發放補貼資金,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次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8日18時,逾期不予受理,請各單位(自然人)按照時間節點將項目申報材料遞交至項目所在街辦進行受理。
(四)咨詢受理聯系方式:
1、發展改革局咨詢電話:89388690
2、各街辦受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