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廣東省深圳市發改委、深圳市工信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深圳市培育發展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計劃提出,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達到83%,產業增加值達到1000億元左右,年增加值百億元級企業3-5家,十億元級企業30家,形成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創新要素集聚、市場活力迸發的產業發展新生態。
圍繞核能、智能電網、光伏、儲能等重點領域,高標準建成一批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制定一批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建設成為新能源領域重要的技術創新策源地。
強化光伏裝備、電池片及組件、系統集成、電站建設運維產業鏈條。做大做優光伏逆變器、太陽能電池制造裝備等優勢領域,著力推動光伏逆變器向高功率密度化、電網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新一代晶硅太陽能電池制造設備。支持異質結電池、鈣鈦礦電池技術研發和應用示范,推動新型高效太陽能電池降本增效。充分利用建筑屋頂、公園綠地、交通場站等不同空間,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大力推廣分布式光伏,積極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配置儲能設施,加快推進龍崗區整區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全文如下: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發布《深圳市培育發展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培育發展新能源產業集群,依據《廣東省培育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情況
本行動計劃所指的新能源產業主要包括核能、智能電網、太陽能、儲能、天然氣及其水合物、風能、氫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領域。
(一)發展現狀。一是產業發展初具規模,2021年深圳新能源產業增加值約642億元,在核能、智能電網、太陽能、儲能等重點領域涌現出一批國內外知名企業。二是新能源供給能力穩步提升,2021年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占全市總裝機容量77%,天然氣供應能力占全省比例超四成。三是科技創新能力日益增強,“十三五”期間新能源創新載體數量增長一倍,累計建成超過100家。四是標準體系建設成效突出,承擔核電領域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超過1000項,位居國內領先水平;深度參與編制世界首個虛擬電廠標準體系。五是國際市場影響力不斷擴大,中廣核為全球15個國家和地區提供新能源電力,在建核電機組數量和規模全球領先;光伏逆變器、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
(二)存在問題。一是部分產業集聚效應尚不突出,光伏、海上風電應用規模有待提升,氫能、地熱能等新興領域尚在培育初期。二是自主創新能力仍需加強,部分關鍵核心零部件和材料仍主要依賴進口。三是產業融合程度有待進一步深化,新能源與先進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水平亟需提升,多能互補應用場景仍需拓展。四是國內外交流合作能力亟待加強,優勢領域“走出去”,薄弱環節“引進來”的步伐仍需加快。
(三)優勢與機遇。一是我市新能源產業總部研發特色突出,在核能、光伏、儲能、氫能等領域擁有一批知名龍頭骨干企業,并專注研發產業鏈、價值鏈、技術鏈中高端環節,已初步形成總部研發優質資源集聚態勢。二是部分前沿技術領域達到國內外先進水平,自主品牌“華龍一號”三代核電技術和安全性能指標國際領先,智能光伏逆變器、鋰離子儲能等技術全球領跑,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單堆額定功率國內領先。三是能源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大幅提速,未來能源結構日趨多元化,新能源將成為“雙碳”背景下全球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為我市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重大機遇。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產業集群形成規模領先、創新驅動、融合開放的發展格局,培育壯大一批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的骨干領軍企業和創新平臺,建成引領全國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高地。
(一)產業集聚效應顯著增強。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達到83%,產業增加值達到1000億元左右,年增加值百億元級企業3-5家,十億元級企業30家,形成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創新要素集聚、市場活力迸發的產業發展新生態。
(二)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高。圍繞核能、智能電網、光伏、儲能等重點領域,高標準建成一批國家、省市級創新平臺,突破一批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制定一批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建設成為新能源領域重要的技術創新策源地。
(三)產業融合發展持續深化。新能源與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行業實現深度融合發展。以新型儲能為媒介,推動智能電網與電動汽車能量和信息雙向互動。試點開展一批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以應用示范促進綜合能源服務跨越式發展。
(四)開放合作程度進一步加深。在新能源供應、新能源技術與裝備、綠色投融資等方面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國內重點能源基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國內外能源創新合作探索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新模式。
三、重點任務
(一)做大做優產業集群。圍繞先進核能、智能電網、新型儲能、天然氣等優勢領域,以龍頭骨干企業帶動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專業化協作配套水平。圍繞光伏、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以市場應用培育發展新能源裝備制造及生產性服務業,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品牌。圍繞氫能、天然氣水合物、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興能源產業,搭建創新平臺和開展應用示范,構建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攻克關鍵核心技術,搶占新興能源產業發展制高點。[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中小企業服務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技術創新能級。加快構建以市場為導向的新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新能源科技及裝備創新水平。整合國內外高端創新要素資源,在核能、智能電網領域積極創建國家級創新平臺,在光伏、儲能、天然氣領域支持企業組建一批市級以上創新載體,布局一批中試試驗、應用驗證、材料檢測等功能型科技產業創新平臺。加大關鍵核心及共性技術攻關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創新成果。支持龍頭骨干企業、行業協會牽頭或參與制修訂智能電網、儲能、氫能等領域技術標準,推動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國際化。(市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產業融合發展。推動新能源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開發智慧能源新技術和新產品,積極發展智慧能源服務行業,構建更加完善的智慧能源產業生態體系。因地制宜建設綜合能源補給設施,創新開展智能電網與電動汽車能量和信息雙向互動,實現新能源與電動汽車協同優化發展。推動新能源產業各領域相互賦能、融通發展,形成多種能源靈活接入、源網荷儲一體化的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能源開放合作。積極承擔省新能源產業集聚區發展重大任務,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交流互動,推動氫能、海上風電等領域互利合作,強化深圳新能源優勢產業對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輻射帶動作用。搶抓國內“雙碳”發展機遇,廣泛開展新能源產業合作,加快深圳新能源技術在全國的推廣應用,提升新能源產品經濟性和適用性,助推全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能源基礎設施合作,拓寬新能源“引進來”渠道,加快新能源技術裝備和工程服務“走出去”步伐。(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大灣區辦、商務局、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改革,突破體制機制壁壘,鼓勵發展分布式能源、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積極落實國家天然氣體制改革,促進形成上游資源多渠道供應、中間管網統一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天然氣市場體系。完善新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探索有利于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導向型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建設高效、普惠新能源服務體系,以能源領域許可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為突破口,推動能源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打造具有全國競爭力的新能源產業發展營商環境。(市發展改革委、市委改革辦、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設局、國資委、商務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重點工程
(一)先進核能推進工程。持續推進“華龍一號”三代核電技術向智能化方向發展,加強核燃料組件和事故容錯燃料等技術研發,開展四代核電前沿技術攻關。支持安全防護及監測、通信系統、核級線纜、電源系統等核電配套產業發展。鼓勵非動力核技術研發,推動核技術在環保、醫療健康、新材料等領域的綜合應用。(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智能電網引領工程。圍繞高可靠性供電、高溫超導輸電、柔性交直流配電、數字電網等方向開展關鍵技術攻關,推廣應用輸變電設備狀態監測、5G智能巡檢技術,提升電網智能化、柔性化水平。支持小型智能、安全可靠、即插即用、靈活組網的新型電力系統技術研發、設備制造及推廣應用,適應用戶側可調資源靈活接入需求。積極推進高品質供電引領區建設,持續提升電能質量和供電可靠性。積極鼓勵在新能源汽車V2G、建筑、商業、工業等領域開展需求側響應示范應用,試點建設虛擬電廠平臺,打造車網互動“千車千樁”示范工程。積極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運作,持續推進增量配網試點,探索市場主體開展多方直接交易,研究建設數字能源交易平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改革辦、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光伏發展壯大工程。強化光伏裝備、電池片及組件、系統集成、電站建設運維產業鏈條。做大做優光伏逆變器、太陽能電池制造裝備等優勢領域,著力推動光伏逆變器向高功率密度化、電網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發展,積極開發新一代晶硅太陽能電池制造設備。支持異質結電池、鈣鈦礦電池技術研發和應用示范,推動新型高效太陽能電池降本增效。充分利用建筑屋頂、公園綠地、交通場站等不同空間,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大力推廣分布式光伏,積極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配置儲能設施,加快推進龍崗區整區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住房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新型儲能發展工程。持續壯大以電化學儲能為主的新型儲能產業體系。拓寬電化學儲能原料采購渠道,鼓勵龍頭骨干企業積極布局上游礦產資源。推動國家先進電池材料產業集群發展,開發高安全、低成本、長壽命電池正負極材料、耐高溫低電阻隔膜、高導電率電解液等電池關鍵材料。加強電池模組、變流器、能量管理系統、系統集成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發,超前布局固態電池等下一代前沿電池技術,推動產業向價值鏈高端發展。完善儲能標準體系,重點推進儲能裝備制造、梯次利用、安全運維等領域開展標準制定研究。結合電網削峰填谷需求布局電源側、電網側儲能系統,并以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工業園區為應用場景,因地制宜搭建用戶側儲能系統。以分布式能源站為主要形式,以先進儲能技術為支撐,打造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示范項目。研究儲能、分布式能源發展配套價格激勵機制,探索綠色電價等支持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商務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天然氣擴大利用工程。鞏固提升“多氣源、一張網、海陸共濟、互聯互通”天然氣供應保障格局。針對燃氣領域物聯網終端感知系統、工控安全系統、生物天然氣高效利用等關鍵技術開展研究,加強燃氣輪機熱端核心零部件和材料的技術攻關,積極爭取納入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項目。推進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天然氣輸配系統,大力推動管道天然氣應用,力爭“十四五”期間實現天然氣管道普及率達90%。大力發展天然氣領域生產性服務業,提升海上LNG加注服務水平,打造全球LNG加注中心。推動廣東大鵬LNG接收站和國家管網深圳LNG接收站等天然氣儲運設施進一步對第三方公平開放,協同上下游企業集群建設大鵬LNG走廊。持續推進深圳天然氣交易中心建設,構建大宗能源商品人民幣跨境交易與結算的重要支撐平臺,打造前海天然氣貿易集聚區。(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前海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海上風電發展工程。研發下一代大容量、高防護的海上風電變流器,開發研究場站級協調控制技術和下一代自主化能量管理系統,在風機狀態傳感器、水下機器人等方面開展技術攻關,支持智能運維系統的研發和應用示范。積極搭建海上風電技術試驗平臺,引進海上風機裝備制造企業,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發揮深圳海洋工程設計優勢,布局發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基礎和新型風機。積極參與海上風電項目合作開發,開展海上風電送深通道建設規劃研究,探索海上風電直供深圳新模式。(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鄉村振興和交流局,深汕特別合作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氫能產業培育工程。依托市內高等院校籌建氫能科學院,開展氫能重大技術突破及頂尖人才引進和培育。支持廣東省燃料電池電堆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深圳市氫能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深圳市氫能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進一步提升發展。謀劃建設氫能標準研究平臺、氫能檢測試驗及氫能安全運營監測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綠色高效、低成本、大規模制氫技術攻關,突破高密度、高安全性儲氫技術,重點圍繞電堆關鍵材料及核心零部件布局一批技術攻關項目。前瞻布局海水制氫、高溫固體氧化物電解水制氫、核能高溫制氫等下一代氫氣制取技術研究。規劃建設深圳國際低碳城、龍華求雨嶺氫能產業園,加快推進先進技術、設備產業化步伐,適度提升產業規模。積極推動氫能在交通運輸、分布式發電、無人機等新興及交叉領域開展應用示范。(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場監管局、國資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深圳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新興能源開拓工程。前瞻布局天然氣水合物、地熱能和海洋能等新興領域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支持建設國家深海科考中心、智能海洋工程制造業創新中心、海洋工程技術研究院、信息物理智能感知與儀器重點實驗室、地熱能開發應用示范綜合平臺。重點圍繞地球物理勘探、鉆完井、井場和環境監測、試采裝備安全保障等天然氣水合物及地熱能領域關鍵環節開展技術攻關,支持海洋能綜合利用技術和裝備開發。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向勘探、鉆采、開發、儲運、服務等全鏈條業務拓展,打造國內新興能源開發及商業運營的總部集聚地。在具備開發條件且兼顧經濟收益的前提下,支持開展地熱能綜合能源利用項目試點,探索開展海洋能發電項目。(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空間布局
圍繞先進核能、智能電網、新型儲能、天然氣等優勢領域,充分發揮福田、龍崗、大鵬等區域龍頭骨干企業牽引作用,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帶動全產業鏈協同高質量發展。圍繞光伏、海上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開拓市場應用拉動產業集群發展,重點在深汕特別合作區做大做強新能源裝備制造及生產性服務業,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品牌。圍繞氫能、地熱能等新興能源產業,重點在龍崗、龍華等區域搭建創新平臺、建設產業園區和開展應用示范,構建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攻克關鍵核心技術,培育發展新興產業集群,建設新興能源產業發展高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市產業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部門協作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的部署,明確本轄區、本部門目標任務和實施路線圖,強化責任落實,做好跟蹤服務,推動行動計劃順利實施。[市發展改革委、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用地保障。統籌規劃新能源產業用地,以土地整備等方式盤活低效老舊工業區,增加優質產業用地供給,鼓勵優先將新能源產業發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計劃。深化土地供應跨區動態平衡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強化與周邊地區建立健全土地資源供求合作機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政策扶持。落實國家有關新能源開發的稅收優惠、補貼等扶持政策,統籌好現有財政資金支持研發創新平臺建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及應用示范工作。研究制定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及相關補貼細則,積極爭取在新能源項目核準、電力調度、電價制定等領域進行政策改革試點。鼓勵新能源基礎設施采用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或者專項債等方式進行融資。(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跟蹤評估。積極跟蹤新能源產業發展情況,定期對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檢查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分析行動計劃實施效果,及時查找和解決問題。對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實施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和更新名錄清單,完善推進機制,保證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順利實施。[市發展改革委、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