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通榆縣人民政府辦發布通榆縣2022年光伏電站收益資金分配使用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全縣171個村(不含瞻榆鎮向陽村)每個村撥付光伏資金5萬元(脫貧村使用聯村電站收益資金、非貧村使用集中電站收益資金),用于村集體開發臨時勞務崗。臨時勞務崗的開發要因地制宜、因需而設,引導有勞動能力、半(弱)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積極參與,通過勞動獲得勞務報酬。
對整戶無(喪失)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給予兜底扶持。家庭人口為1人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1000元/年;家庭人口為2人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2000元/年;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上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3000元/年。
原文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
《通榆縣2022年光伏電站收益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已經縣政府2022年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通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榆縣2022年光伏電站收益資金分配使用方案
按照《吉林省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白城市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指導意見》等相關要求,根據《通榆縣光伏扶貧電站收益資金分配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資金來源
聯村電站和集中式光伏電站扣除運維、折舊、稅費等支出的全部收益資金。
二、分配方式
光伏電站收益資金根據各鄉鎮資金需求撥付到鄉鎮,由各鄉鎮統籌安排,實行差異化分配。光伏電站收益資金的分配使用要嚴格按照資金分配流程,資金分配使用情況要及時在村內顯著位置進行公告公示,確保公開透明,且受益對象必須為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無特殊情況收益資金必須通過打卡形式發放。
三、使用方向
光伏電站收益資金主要用于光伏勞務崗、村級臨時公益崗、兜底保障、“一事一議”等。
(一)光伏勞務崗。主要包括村屯環境衛生整治勞務崗(包括保潔員、巡查員)、一村一輔警、孝老餐廳服務崗、防返監測專崗。
1.村屯環境衛生整治勞務崗。村屯環境整治勞務崗開發崗位人數、薪資標準等執行《關于開發光伏收益勞務崗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實施方案》(通農居發〔2020〕2號)及補充方案,按季度發放。
2.一村一輔警。結合全縣一村一輔警工作需求,設立一村一輔警公益崗位,公益崗位開發數量由縣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崗位工資每人每月700元,按季度發放。
3.孝老餐廳服務崗。孝老餐廳服務崗位人數要根據實際工作需求而設,薪資標準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孝老餐廳”服務崗人員工資發放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人員工資按季度發放。
4.防返監測專崗。防返監測專崗原則上每個村至少配備1名,脫貧人口數量較大的村可增加至2名,薪資標準按照《白城市防返貧監測專崗管理辦法》(白農辦〔2022〕4號)相關要求執行,人員工資按季度發放。
5.安全保險保障。為保障用工安全權益,村集體必須為所有光伏勞務崗辦理雇主責任險。其中:建檔立卡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保險保障費用由縣級撥付光伏電站收益資金解決;非建檔立卡人口保險保障費用由鄉村自籌解決,務必保證人員保險保障全覆蓋。
(二)村級臨時勞務崗
1.疫情防控排查員。農村疫情防控排查員開發數量、補助標準按照《關于積極開發農村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的通知》執行,待疫情防控用工結束后,根據通榆縣農村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局)匯總的臺帳,一次性發放人員補助。
2.村級其他臨時勞務崗。全縣171個村(不含瞻榆鎮向陽村)每個村撥付光伏資金5萬元(脫貧村使用聯村電站收益資金、非貧村使用集中電站收益資金),用于村集體開發臨時勞務崗。臨時勞務崗的開發要因地制宜、因需而設,引導有勞動能力、半(弱)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積極參與,通過勞動獲得勞務報酬。
(三)兜底保障
對整戶無(喪失)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給予兜底扶持。家庭人口為1人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1000元/年;家庭人口為2人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2000元/年;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上的,每戶發放兜底保障金3000元/年。
(四)一事一議
1.“一事一議”救助。受疫情影響生活陷入困境、因突發意外及患重大疾病等存在致貧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及突發嚴重困難戶等監測對象,可以啟動“一事一議”救助,救助對象和金額要嚴格履行“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序,由分管縣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審定通過后,撥付救助資金。
2.“一事一議”補助。對上一年度環境衛生整治任務重,力度大、成效突出的村給予一次性獎補。2022年度需要給予“一事一議”補助的村和金額由分管縣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確定。
四、分配流程
光伏勞務崗新調整人員,村級臨時勞務崗、兜底保障等人員的確定及調整,村委會要提交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鄉鎮政府提報申請,鄉鎮政府審議通過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向村委會出具審核意見,并報崗位開發行業部門進行備案。因疫情防控等特殊緊急原因開發的臨時勞務崗或其他情況,工作與程序可同步推進。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意識。各相關部門、各鄉鎮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管好、用好光伏電站收益資金,確保程序規范,資金使用安全。
(二)明確職責分工。按照“誰開發、誰管理”的原則,鄉村振興局負責孝老餐廳服務崗、防返監測專崗的開發管理;農業農村局負責村屯環境整治勞務崗和新冠疫情排查員的開發管理;公安局負責一村一輔警的開發管理;各鄉鎮、村負責兜底保障人員的確定和臨時勞務崗的開發管理。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各鄉鎮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及時將有關資金分配申請及臺賬報送至鄉村振興局,由鄉村振興局將資金撥付至各鄉鎮指定賬戶。
(三)加快資金分配。光伏電站收益資金撥付到各鄉鎮后,要及時進行分配使用。因分配使用不及時,造成光伏電站收益資金未能發揮效益,相關責任由鄉鎮、村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