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過后,全行業都在聚焦同一個風電熱詞——沙漠、戈壁、荒灘大型風電基地建設,與此同時內蒙古自治區廣闊的高海拔平原展現出了它前所未有的價值。蒙東地區地形平坦開闊,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價較為低廉,同時具備優秀的電力外送條件,適合集約開發大型新能源基地。可以說,內蒙古地區大型能源基地的建設對我國加速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此,風電觀察對2022年第一季度內蒙古自治區風電相關通知及意見進行了整理。實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推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海上風電發展,帶動太陽能電池、風電裝備產業鏈投資。(《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我國在沙漠戈壁荒灘要建設史上最大規模的4.5億千瓦級的風電光電設備,這將會構成新能源的供給和消納的新體系。(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部長通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相關回復)“十四五”末,內蒙古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35億千瓦以上,其中風電8900萬千瓦、光伏發電4500萬千瓦,相當于新增風電項目5115萬千瓦,光伏項目3262萬千瓦,共8377萬千瓦,包含本地消納和外送兩類。全區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規模發展的情況下實現合理利用,平均利用率保持在 90%以上,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持續提升并領先全國。(《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2020年全區風電裝機達到3785萬千瓦,居全國第1位。“十四五”期間,清潔低碳轉型加速推進。新能源裝機規模達1.35億千瓦以上,其中風電裝機8900萬千瓦左右,光伏發電裝機4500萬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新能源裝機比重超過50%,新能源發電總量占總發電量比重超過35%。同時,規劃建設跨省區電力外送通道,全區外送電能力達到7800萬千瓦左右。新增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推動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綠色轉型發展,堅持先立后破,著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新能源和煤炭優化組合,聚焦“兩率先”“兩超過”目標,加快新能源項目建設,增強新能源消納能力,新增新能源并網規模2000萬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達到40%以上。計劃要求,加快推進風電裝備產業鏈工作,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支持技術創新,積極培育自治區鏈主企業,大力實施產業鏈補鏈行動,建立健全產業扶持政策。(《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快現有產能升級改造,優化產品結構,提升整機產能利用率。適度發展風電整機制造,重點發展葉片、發電機、增速機、輪轂、主軸、定轉子、法蘭、軸承、控制系統等核心配套零部件,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著力打造風電裝備制造全產業鏈,基本形成與新增新能源裝機規模相匹配的風電裝備生產能力,努力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的風力發電裝備制造基地,到2025年形成年產800萬千瓦以上風電整機及其零部件。(《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的意見》)優先支持全額自發自用和不占用電網調峰空間的市場化并網消納項目,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工業園區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火電靈活性改造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項目,自建購買儲能或調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項目,全額自發自用新能源項目優先市場化并網消納。此外,集中式風電項目重點布局在荒漠地區、邊境沿線,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重點布局在沙漠地區、采煤沉陷區、露天煤礦排土場等區域,項目優先實行基地化、集約化、規模化開發,新建項目風電機組單機容量不小于4MW。新建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的15%,儲能時長4小時以上;新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的15%,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關于推動全區風電光伏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綜合調節能力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規模的15%,應確保在新能源全壽命周期內有效。儲能時長原則上不低于4小時。結合自治區實際,分場景發展源網荷儲一體化。(一)大用戶源網荷儲一體化。支持年用電量5億千瓦時及以上的增量負荷,發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一定比例新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二)增量配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推動列入國家或自治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根據增量負荷需求建設新能源,提升增量負荷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三)末端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在邊境口岸、偏遠小城鎮等負荷相對集中且供電可靠性不足的電網末端區域,發展局部區域新能源微電網。(《內蒙古自治區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實施細則(2022年版)》)實施對象分為工業園區可再生替代項目和零碳工業園區示范項目。文件中要求,申報工業園區應需滿足新增用電負荷配置的新能源項目,新增負荷需求的時間周期應不低于新能源的全壽命周期。并要求新增負荷所配置的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比例不低于新能源配置規模的15%(4小時);存量自備負荷部分按需配置儲能比例。(《工業園區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2修訂版)》)得益于自治區得天獨厚的綜合環境,內蒙古榮獲大規模新能源基底“排頭兵”。也正因此,國家在十四五期間對內蒙古新能源發展的大部署、大規劃,將會成為我們對集中式能源開發前所未曾有過的第一手資料。“建設大基地、融入大電網”的宏觀布局不日將會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