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鄧召軍回答記者問時表示對2022-2024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海上風電項目,省財政分別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成為實行海山風電省補的第二省。早在去年六月,廣東省就發布了《促進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和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方案》,對海上風電省補幫扶政策展開了探索試行。對此,我們不禁思考,國補退坡省補是否會進行“接力”?會不會有更多省份制定出臺相關補貼政策?省補應該怎么補,對海上風電產業又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眼觀今年第一季度海上風電項目平均4143元\千瓦的價格水平的相關報價,可以發現海上風電退補之路不容樂觀。且不提我國海上風電發展時間不長,相關技術仍處于起步階段,單從成本分析整機價格整體偏低,利潤率非常不理想,長此以往將會大大影響整機商參與市場的積極性。與相對成熟的陸上風電不同,海上風電成本仍舊很高,建設難度仍舊很大,退補帶來的單位價格驟降令很多海上風電企業感到不堪重負。情況不同,發展策略是否也應該不同?陸上風電國補退坡經驗的直接效仿,海上風電是否能招架得住?想必很多業者都對此抱有質疑之聲。過低的價格、高昂的技術成本、相對而言不太健全的行業體系,每一項都在掣肘著我國海上風電產業的發展。但是反觀市場,我國海上風電產業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雖然目前我國海上風電容量增速、投產容量均于世界首位,但是我國尚待開發的市場存量仍舊很大。我國近海自然條件優秀且資源豐富,尤其在江蘇、福建、廣東等省份沿海地區,水深在十五米以內的海域面積廣闊,具備開發海上風電場的地質環境基礎。根據《中國風電發展路線圖2050》對我國陸地和近海100米高度風能資源技術開發量的分析計算,我國近海水深5~50米范圍內,風能資源潛在開發量達到5000億瓦。相較于陸上風電,海上風電收效高、占地小、風速平穩,是我國能源行業重要的未來發展方向。況且,我國對深遠海域以及海洋經濟融合發展的探索仍處于起步階段,至今仍不能實現廣泛商用,我國風電產業仍需在政策的幫扶下走很長一段路。過早的“放手”,難免會造成海上風電產業“營養不良”。廣東、山東兩省海上風電省補政策的出臺,給廣大同業吃了一顆定心丸。國補方才退坡,省補進行接力,令人不禁猜想,是否海上風電不是不“補”,而是換了一種“補”的形態?對兩個省份的海上風電發展條件進行分析,具備以下共同特種。首先,兩省環境適宜海上風電大幅度增長,從地質上來看開發難度較小,資源相對豐富,距離用電負荷中心較近,在海上風電方面適當加入投入,未來預期回報很大。其次,兩地十四五期間清潔能源壓力較大,雖然廣東、山東兩省近幾年在風電方面持續加大投入,但是相關數據表示兩省對火電的依賴性還是很強,距離十四五減排目標差距還很大,未來三年之內勢必對新能源產業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廠商入駐。最后,廣東、山東兩省發展陸上風電的空間非常有限,能夠用于風電場的土地資源不足,開發難度大,更不具備建設大規模能源基地的條件,而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成本太高,遂而轉向海上風電,調動豐富的海岸資源,尋求彎道超車的可能。根據兩省相關規劃,十四五期間廣東省新增海上風電裝機目標為17GW,山東省裝機目標為3500萬千瓦,同時大力打造海上風電基地以及大規模能源基地,為未來三年海上風電發展下了一盤大棋。在補貼標準方面,廣東省并網項目每千瓦分別補貼1500元、1000元、500元,山東省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雖然都為省補,但是具體怎么補卻不盡相同。如果說國補的意義是扶持一個產業從無到有,那么省補的意義則是支持產業因地制宜的差異化發展。目前海上風電的發展意義已經非常清晰,在最小程度對環境和經濟產生影響的同時最大程度上的放大風電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各省按照自身的低碳減排需要對海上風電進行補貼,一方面可以保證資源的充分調動,減輕全國一盤棋帶來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市場動向將會更加清晰,有利于海上風電產業鏈的合理聚集,實現雙贏。雖然目前只有兩省出臺了海上風電補貼的相關政策,但是省補帶來的優越性已經逐漸顯現。各省依據本省需要對海上風電進行差異化補貼,可以形成本省獨有的風電版圖,使風電成為一種加速發展的選擇,而不是扶持新能源產業的要求,這樣海上風電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成熟。省補相較于國補更能適應海上風電發展的現階段水平,為海上風電“有效”助跑,早日實現“離開拐棍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