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布開展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已進入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開展2021年度生產運營情況自查并完成自查報告,光伏制造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線上提交自查報告。于2022年4月22日前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材料工業處。行業規范公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關于開展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
川經信辦函〔2022〕113號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推動電子信息產業的轉型升級發展,加強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管理,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電子函〔2022〕59號)要求,啟動第十一批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已公告企業自查、第四批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已公告企業自查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條件。
凡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條件》的光伏、印制電路板生產企業均可自愿申報。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的每份紙質材料《申請書》的封面應加蓋企業公章,并將每份《申請書》及所附材料應裝訂成冊,報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光伏、印制線路板行業規范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初審工作,對申請公告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將企業的申請材料及核實意見文件(一式3份)(包括紙質版+光盤)報送至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材料工業處。光伏制造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pv.miit.gov.cn)同步在線申報。行業規范公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強管理。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條件》規定審查企業《申請書》,并進行實地查驗,并出具核實意見正式文件。否則,不予受理。收到申請后,我廳將及時進行審核,對經審核并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將及時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
二、行業規范公告自查工作要求
(一)為加強已公告企業監督管理,保持動態調整機制,請各地市州主管部門按照《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已進入光伏制造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開展2021年度生產運營情況自查并完成自查報告,光伏制造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pv.miit.gov.cn)線上提交自查報告。于2022年4月22日前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材料工業處。
(二)請各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規范條件要求,指導未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加強整改,達到規范條件要求。對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提出調整建議。對申報及自查相關工作予以重視、嚴格把關,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及時向我廳報告。整改不合格者,將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公告資格。
印制電路板行業
聯系人:電子信息處呂炯
電 話:028-86263607
郵 箱: 603793079@qq.com
光伏制造行業
聯系人:譚 溶
聯系電話:028-86265721
電子郵箱:jyj208@163.com
附 件:1. 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書
2. 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自查報告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關于開展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
川經信辦函〔2022〕113號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推動電子信息產業的轉型升級發展,加強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管理,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光伏、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電子函〔2022〕59號)要求,啟動第十一批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已公告企業自查、第四批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及已公告企業自查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條件。
凡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條件》的光伏、印制電路板生產企業均可自愿申報。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的每份紙質材料《申請書》的封面應加蓋企業公章,并將每份《申請書》及所附材料應裝訂成冊,報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光伏、印制線路板行業規范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初審工作,對申請公告企業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將企業的申請材料及核實意見文件(一式3份)(包括紙質版+光盤)報送至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材料工業處。光伏制造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pv.miit.gov.cn)同步在線申報。行業規范公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強管理。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條件》規定審查企業《申請書》,并進行實地查驗,并出具核實意見正式文件。否則,不予受理。收到申請后,我廳將及時進行審核,對經審核并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將及時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復核。
二、行業規范公告自查工作要求
(一)為加強已公告企業監督管理,保持動態調整機制,請各地市州主管部門按照《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已進入光伏制造和印制電路板行業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開展2021年度生產運營情況自查并完成自查報告,光伏制造企業通過“光伏行業運行監測和項目管理平臺”(pv.miit.gov.cn)線上提交自查報告。于2022年4月22日前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材料工業處。
(二)請各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規范條件要求,指導未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加強整改,達到規范條件要求。對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企業,提出調整建議。對申報及自查相關工作予以重視、嚴格把關,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及時向我廳報告。整改不合格者,將報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公告資格。
印制電路板行業
聯系人:電子信息處呂炯
電 話:028-86263607
郵 箱: 603793079@qq.com
光伏制造行業
聯系人:譚 溶
聯系電話:028-86265721
電子郵箱:jyj208@163.com
附 件:1. 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書
2. 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企業自查報告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