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現將《國管局辦公室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國管辦發〔2022〕6號)(下稱通知)轉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貫徹落實:
一、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技術持有單位和企業積極申報,并擇優選擇每類不超過2項的技術予以推薦。
二、請將本地區推薦技術的申報材料及匯總表(加蓋公章),于5月13日前(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各1份)寄送至我局。
廣東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日
國管局辦公室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廣東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按照《“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相關部署,為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提升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現廣泛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用于編制《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集(2022年)》。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范圍及類型
本次技術征集針對已在公共機構實踐應用的綠色低碳技術,應當技術先進、成熟適用、性能穩定、成效顯著、產權明晰,并且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推廣性和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征集成果主要體現節能節水減碳的技術產品名稱和技術參數,不涉及具體產品品牌和型號。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一)終端用能電氣化改造技術:包括但不限于供暖系統、蒸汽系統等終端用能系統電氣化改造技術,全電廚房技術,智慧食堂技術。
(二)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微網系統技術,光儲充一體化技術,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源應用和熱泵技術,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技術。
(三)綠色高效制冷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空氣源熱泵技術,中央空調冷水機組,空調智能控制、管路優化、能量回收等技術。
(四)綠色數據中心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高密度集成技術,液冷服務器技術,熱管背板冷卻技術,自然冷源應用、新風熱回收技術,智能微模塊數據中心技術。
(五)智能供電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電力系統負荷匹配節電技術,電壓優化技術,智能節電進線技術,智能控制技術。
(六)節水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廢污水再生利用技術,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規水利用技術,高效節水改造技術。
(七)能源消費監控體系技術:包括但不限于能耗監測分析平臺系統,智慧能源物聯網管理系統,用水智能管控技術。
二、征集條件
(一)技術持有單位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多個單位共同持有技術的,應由牽頭單位統一申報。
(二)申報技術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通過國家節能節水低碳產品認證、技術認定,或者經過權威部門檢測出具顯著節能節水低碳成效的證明。
(三)申報技術在公共機構具有較好的推廣應用前景,相應產品已批量生產,在公共機構已實踐應用,并且正常運行超半年。
(四)申報技術產品的技術質量,以及安全、節能、節水、減碳、環保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
三、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填寫《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見附件),并與其他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并且裝訂成冊。申報書應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內容詳細、文字簡練,可配插圖表。
(二)各申報單位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政府機構或第三方出具的申報技術產品節能環保性能及質量安全的認證、認可證書,和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技術知識產權和專利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技術產品應用案例證明材料,簡述選擇該技術的考慮,項目實施及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節能節水減碳效果、結果是否滿足預期,對該項技術的評價等,應用效果說明需要使用技術產品的公共機構蓋章。
5.選擇提供的證明材料:技術獲獎證書復印件,技術產品市場競爭力、市場價格、投資回收期、使用壽命等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四、組織方式
(一)申報。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符合要求的技術持有單位向本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報送技術申報書,包括證明材料紙質版(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電子版(全部紙質材料蓋章掃描件)。
(二)推薦。請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組織技術持有單位和企業積極申報,擇優選擇每類不超過2項的技術推薦報送國管局節能司。請匯總本地區推薦技術申報材料與技術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紙質材料及電子版寄送至技術集編制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9區4號樓4層)。
(三)評審。國管局節能司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各地區推薦的全部技術進行集中評審,評選出先進技術及應用。
(四)公示和發布。國管局節能司在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網對評選出的技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布《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集(2022年)》。
附件:1.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
2.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推薦匯總表
國管局辦公室
2022年3月18日
(聯系人及電話:國管局節能司張菁010-83083952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權威010-83886214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云瑤010-83886574)
附件1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
附件2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推薦匯總表,如下:
備注:
1.填報單位指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需要加蓋公章。
2.案例單位類型按照機關、學校、醫院、其他填寫。
3.每個技術領域申報不超過2項技術。
附件3關于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認證的說明
根據關于《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征集條件第二條要求,本次申報技術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通過國家節能節水低碳產品認證、技術認定,或者經過權威部門檢測出具顯著節能節水低碳成效的證明。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專業機構出具的產品、技術涉及的整機或關鍵核心部件在節能、節水、性能等方面的證明:
(1)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評價報告、技術認定報告等。
(2)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實驗室,或者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的成員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自有具備GB/T27025或等效ISO/IEC17025檢測資質的企業出具的檢測報告。
注: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錄詳見CNAS官網(.cn)查詢專區。申報單位可根據所屬行業領域、所在地域自行查詢。
現將《國管局辦公室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國管辦發〔2022〕6號)(下稱通知)轉給你們,請結合以下要求一并貫徹落實:
一、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組織符合條件的技術持有單位和企業積極申報,并擇優選擇每類不超過2項的技術予以推薦。
二、請將本地區推薦技術的申報材料及匯總表(加蓋公章),于5月13日前(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各1份)寄送至我局。
廣東省能源局
2022年4月2日
國管局辦公室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廣東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按照《“十四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規劃》、《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相關部署,為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提升公共機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現廣泛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用于編制《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集(2022年)》。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范圍及類型
本次技術征集針對已在公共機構實踐應用的綠色低碳技術,應當技術先進、成熟適用、性能穩定、成效顯著、產權明晰,并且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推廣性和良好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征集成果主要體現節能節水減碳的技術產品名稱和技術參數,不涉及具體產品品牌和型號。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一)終端用能電氣化改造技術:包括但不限于供暖系統、蒸汽系統等終端用能系統電氣化改造技術,全電廚房技術,智慧食堂技術。
(二)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應用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微網系統技術,光儲充一體化技術,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技術,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源應用和熱泵技術,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技術。
(三)綠色高效制冷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空氣源熱泵技術,中央空調冷水機組,空調智能控制、管路優化、能量回收等技術。
(四)綠色數據中心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高密度集成技術,液冷服務器技術,熱管背板冷卻技術,自然冷源應用、新風熱回收技術,智能微模塊數據中心技術。
(五)智能供電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電力系統負荷匹配節電技術,電壓優化技術,智能節電進線技術,智能控制技術。
(六)節水技術:包括但不限于廢污水再生利用技術,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等非常規水利用技術,高效節水改造技術。
(七)能源消費監控體系技術:包括但不限于能耗監測分析平臺系統,智慧能源物聯網管理系統,用水智能管控技術。
二、征集條件
(一)技術持有單位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多個單位共同持有技術的,應由牽頭單位統一申報。
(二)申報技術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通過國家節能節水低碳產品認證、技術認定,或者經過權威部門檢測出具顯著節能節水低碳成效的證明。
(三)申報技術在公共機構具有較好的推廣應用前景,相應產品已批量生產,在公共機構已實踐應用,并且正常運行超半年。
(四)申報技術產品的技術質量,以及安全、節能、節水、減碳、環保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
三、申報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填寫《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見附件),并與其他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并且裝訂成冊。申報書應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內容詳細、文字簡練,可配插圖表。
(二)各申報單位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政府機構或第三方出具的申報技術產品節能環保性能及質量安全的認證、認可證書,和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技術知識產權和專利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技術產品應用案例證明材料,簡述選擇該技術的考慮,項目實施及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節能節水減碳效果、結果是否滿足預期,對該項技術的評價等,應用效果說明需要使用技術產品的公共機構蓋章。
5.選擇提供的證明材料:技術獲獎證書復印件,技術產品市場競爭力、市場價格、投資回收期、使用壽命等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四、組織方式
(一)申報。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符合要求的技術持有單位向本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報送技術申報書,包括證明材料紙質版(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電子版(全部紙質材料蓋章掃描件)。
(二)推薦。請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組織技術持有單位和企業積極申報,擇優選擇每類不超過2項的技術推薦報送國管局節能司。請匯總本地區推薦技術申報材料與技術推薦匯總表(加蓋公章),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紙質材料及電子版寄送至技術集編制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9區4號樓4層)。
(三)評審。國管局節能司組織專家評審會,對各地區推薦的全部技術進行集中評審,評選出先進技術及應用。
(四)公示和發布。國管局節能司在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網對評選出的技術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發布《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集(2022年)》。
附件:1.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
2.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推薦匯總表
國管局辦公室
2022年3月18日
(聯系人及電話:國管局節能司張菁010-83083952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權威010-83886214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云瑤010-83886574)
附件1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申報書
附件2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推薦匯總表,如下:
備注:
1.填報單位指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需要加蓋公章。
2.案例單位類型按照機關、學校、醫院、其他填寫。
3.每個技術領域申報不超過2項技術。
附件3關于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認證的說明
根據關于《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低碳技術的通知》征集條件第二條要求,本次申報技術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通過國家節能節水低碳產品認證、技術認定,或者經過權威部門檢測出具顯著節能節水低碳成效的證明。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專業機構出具的產品、技術涉及的整機或關鍵核心部件在節能、節水、性能等方面的證明:
(1)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評價報告、技術認定報告等。
(2)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實驗室,或者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的成員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自有具備GB/T27025或等效ISO/IEC17025檢測資質的企業出具的檢測報告。
注: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名錄詳見CNAS官網(.cn)查詢專區。申報單位可根據所屬行業領域、所在地域自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