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江蘇自然資源廳發布“2022年第一批掛牌督辦5宗違法占地案件”。其中包括“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案”。文件顯示:2020年5月,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丹陽市延陵鎮延陵村集體土地26.01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充分發揮查處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實維護自然資源良好秩序,省自然資源廳決定對以下5宗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
一、南京市江北新區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研創園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案
2020年3月,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江北新區頂山街道集體土地13.01(耕地)畝建設研創園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D標段。
二、南通市海門區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商品混凝土加工廠案
2020年5月,南通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海門區臨江鎮臨靈村集體土地4.3畝(其中耕地2.93畝)建設商品混凝土加工廠。
三、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案
2020年5月,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丹陽市延陵鎮延陵村集體土地26.01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四、泰州市姜堰區江蘇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
江蘇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姜堰區婁莊鎮婁東村12畝土地建設廠房、廠區道路和綠化等。所占土地中,國有建設用地9.75 畝、集體土地2.23畝(耕地)。
五、宿遷市洋河新區旅游交通建設局違法占地建設洋屠路案
2020年2月,宿遷市洋河新區旅游交通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宿遷市洋河新區洋河鎮趙圩村集體土地32.14畝建設洋屠路及橋梁。所占土地中,一般農用地7.54畝(耕地0.18畝),集體建設用地17.21畝,未利用地7.39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充分發揮查處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實維護自然資源良好秩序,省自然資源廳決定對以下5宗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
一、南京市江北新區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研創園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案
2020年3月,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江北新區頂山街道集體土地13.01(耕地)畝建設研創園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項目D標段。
二、南通市海門區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商品混凝土加工廠案
2020年5月,南通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海門區臨江鎮臨靈村集體土地4.3畝(其中耕地2.93畝)建設商品混凝土加工廠。
三、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案
2020年5月,丹陽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丹陽市延陵鎮延陵村集體土地26.01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四、泰州市姜堰區江蘇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廠房案
江蘇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姜堰區婁莊鎮婁東村12畝土地建設廠房、廠區道路和綠化等。所占土地中,國有建設用地9.75 畝、集體土地2.23畝(耕地)。
五、宿遷市洋河新區旅游交通建設局違法占地建設洋屠路案
2020年2月,宿遷市洋河新區旅游交通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宿遷市洋河新區洋河鎮趙圩村集體土地32.14畝建設洋屠路及橋梁。所占土地中,一般農用地7.54畝(耕地0.18畝),集體建設用地17.21畝,未利用地7.39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