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2092號建議的答復
國能建新能〔2021〕219號
您提出的關于將寧蒗縣重點建設項目納入國家級規劃的建議收悉,由我局分辦“將11處風力發電場站和4個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相關建議,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們積極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通過發展風電、光伏發電,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動脫貧地區發展和鄉村振興。
關于將11處風力發電場站和4個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的建議。“十四五”期間,國家將不再下達各省(區、市)的年度建設規模和指標,也不再審批具體風電、光伏項目,而是堅持目標導向,測算下達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各地據此自行安排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我們建議相關風電、光伏發電規劃項目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做好溝通銜接,在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對相關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統籌考慮。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2日
國能建新能〔2021〕219號
您提出的關于將寧蒗縣重點建設項目納入國家級規劃的建議收悉,由我局分辦“將11處風力發電場站和4個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相關建議,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們積極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通過發展風電、光伏發電,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動脫貧地區發展和鄉村振興。
關于將11處風力發電場站和4個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的建議。“十四五”期間,國家將不再下達各省(區、市)的年度建設規模和指標,也不再審批具體風電、光伏項目,而是堅持目標導向,測算下達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各地據此自行安排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我們建議相關風電、光伏發電規劃項目與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做好溝通銜接,在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對相關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統籌考慮。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