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召開分布式光伏建設工作推進會,發布《淄博市光伏規模化開發實施方案》,明確到“十四五”末,全市光伏裝機容量達600萬千瓦以上。
實施“光伏+企業”工程。在工業園區、科技園區、標準廠房、物流園區等屋頂集中建設光伏設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區。新建工業廠房及配套用房,根據同步設計、同步實施要求,按照“宜建盡建”原則,明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要求。在滿足安全生產前提下,現有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準煤、且具備建設屋頂光伏發電條件的企業,要利用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提高綠色能源使用率。對全市新增用能、用煤產業項目,屋頂應當配套建設光伏設施。全市既有、新建工業廠房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分別達到30%和80%。
實施“光伏+商業”工程。在商業綜合體、大型超市、賓館、飯店、會展中心、倉儲物流園區、商務寫字樓、加油站(綜合能源港)、游客集散中心等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各類商業設施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
實施“光伏+農業”工程。在蔬菜、瓜果等農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在農作物育苗、花卉種植等農作物玻璃棚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滿足大棚保溫、灌溉、照明補光等電力需求。在畜牧、漁業、家禽養殖基地利用養殖棚舍屋頂、管理用房屋頂、可利用空地等建設光伏設施,打造生態養殖基地。農業領域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以上。
實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各級黨政機關、大中小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帶動清潔能源示范應用。各類公共體育館、城市展覽館等公共機構和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汽車站、火車站等公共建筑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公共建筑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
實施“光伏+農村、社區”工程。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利用村委會屋頂及村民房屋頂和周邊空地建設光伏設施,支持農村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燈、光伏指示牌建設與推廣,加快清潔能源在農村普及與發展,打造一批光伏示范村。農村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加大城市既有小區屋頂光伏加裝改造力度,積極推進新建小區屋頂光伏一體化建設。城市小區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
實施“光伏+交通”工程。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公交站臺等建設光伏設施,增加綠色能源使用。在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設施領域推動光伏應用,打造綠色智慧交通。交通領域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
實施“光伏+企業”工程。在工業園區、科技園區、標準廠房、物流園區等屋頂集中建設光伏設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區。新建工業廠房及配套用房,根據同步設計、同步實施要求,按照“宜建盡建”原則,明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要求。在滿足安全生產前提下,現有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準煤、且具備建設屋頂光伏發電條件的企業,要利用屋頂配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提高綠色能源使用率。對全市新增用能、用煤產業項目,屋頂應當配套建設光伏設施。全市既有、新建工業廠房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分別達到30%和80%。
實施“光伏+商業”工程。在商業綜合體、大型超市、賓館、飯店、會展中心、倉儲物流園區、商務寫字樓、加油站(綜合能源港)、游客集散中心等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各類商業設施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以上。
實施“光伏+農業”工程。在蔬菜、瓜果等農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設光伏設施,支持在農作物育苗、花卉種植等農作物玻璃棚頂建設光伏發電系統,滿足大棚保溫、灌溉、照明補光等電力需求。在畜牧、漁業、家禽養殖基地利用養殖棚舍屋頂、管理用房屋頂、可利用空地等建設光伏設施,打造生態養殖基地。農業領域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以上。
實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各級黨政機關、大中小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帶動清潔能源示范應用。各類公共體育館、城市展覽館等公共機構和自來水廠、污水處理廠、汽車站、火車站等公共建筑利用屋頂及車棚頂建設光伏設施。公共建筑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
實施“光伏+農村、社區”工程。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利用村委會屋頂及村民房屋頂和周邊空地建設光伏設施,支持農村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燈、光伏指示牌建設與推廣,加快清潔能源在農村普及與發展,打造一批光伏示范村。農村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20%。加大城市既有小區屋頂光伏加裝改造力度,積極推進新建小區屋頂光伏一體化建設。城市小區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40%。
實施“光伏+交通”工程。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公交站臺等建設光伏設施,增加綠色能源使用。在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設施領域推動光伏應用,打造綠色智慧交通。交通領域可利用建筑屋頂安裝比例達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