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鄂爾多斯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分局、自然資源局、科技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廣普及以氫燃料電池為主新能源重卡的倡議書》。
其中指出,全旗各煤炭、煤化工及其他各大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履行雙碳雙減義務,礦山企業要按照《鄂爾多斯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第三章第十六條“采礦權人購置清潔能源重(礦)卡車、裝載機、挖機、鉆機、充電樁、加氫站等生產運輸設備以及配套基礎設施的,購置當年可支取使用不超過基金年度計提額的10%購置建設費用”規定,盡快足額購買氫燃料電池重卡為主的新能源重卡,降低企業碳排放,助力礦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煤化工及其他各大企業要在新增更換作業、運輸等車輛時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重卡等新能源重卡。
其中指出,全旗各煤炭、煤化工及其他各大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履行雙碳雙減義務,礦山企業要按照《鄂爾多斯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第三章第十六條“采礦權人購置清潔能源重(礦)卡車、裝載機、挖機、鉆機、充電樁、加氫站等生產運輸設備以及配套基礎設施的,購置當年可支取使用不超過基金年度計提額的10%購置建設費用”規定,盡快足額購買氫燃料電池重卡為主的新能源重卡,降低企業碳排放,助力礦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煤化工及其他各大企業要在新增更換作業、運輸等車輛時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重卡等新能源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