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峽集團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可控裝機容量突破1億千瓦,長江干流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最大清潔能源走廊,沿海最大海上風電走廊初具雛形,長江生態環保進入“城市智慧水管家”和“城市綜合能源管家”的“雙管家”時代,國際業務發展不斷取得新突破。
這份亮眼的成績單,傳遞出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信號。三峽集團始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黨的領導有機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推進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對完善中國現代企業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性重要工作是推進董事會規范化建設。三峽集團緊緊圍繞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抓好頂層結構、體制機制設計,持續推進高水平董事會建設。在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這一目標下,三峽集團董事會與黨組、經理層同頻增益、形成合力,實現了黨組把方向行穩致遠、董事會作決策科學合理、經理層抓落實高效有力,構建了權責清晰、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了三峽集團可持續發展行穩致遠。
把牢方向舵,黨的領導融入企業治理各環節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 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三峽集團改革發展作出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為企業擘畫發展藍圖、引領前進航向。三峽集團黨組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三峽集團將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三峽集團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了黨組(黨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和職責權限,制定涵蓋17項任務32條措施的《關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主要措施及分工安排》并全面實施,建立“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修訂完成三峽集團和重要子企業黨組(黨委)前置研究事項清單,充分發揮了黨組(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實現了子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全覆蓋,所屬實體化運作的子企業全部實現“黨建入章程”,黨的領導制度優勢正在轉化為公司治理效能。
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必須建設世界一流水平的董事會。當前,三峽集團董事會建設緊緊圍繞“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目標,不斷完善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董事會議案管理辦法、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等基本制度,有章可循、系統完備的董事會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已經建立,董事會充分發揮功能作用的制度保障有力。同時,三峽集團出臺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制度性文件,制定落實子企業董事會職權工作方案,并建立所屬企業專職外部董事人才庫。三峽集團181戶應建董事會子企業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二級、三級子企業全部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董事會已經成為三峽集團及所屬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力引擎”。
當好定盤星,系統謀劃戰略發展
一流的企業要有一流的戰略。三峽集團董事會建立健全企業戰略規劃研究、編制、實施、評估的閉環管理體系,精準把握發展大勢,系統謀劃長遠發展戰略,持續推進三峽集團高質量發展。在三峽集團開始進軍新能源領域之初,三峽集團董事會科學分析全球能源低碳化、清潔化發展趨勢和國內加快推進能源結構供給側改革整體態勢,準確研判我國海上風電資源豐富、發電高效、節約土地的核心優勢和我國海上風電起步晚、瓶頸多、空間大的行業基本面,戰略性提出海上風電引領者戰略,并在實施過程中,實地了解業務發展難點、痛點,科學性提出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通過綠地、并購等多種方式快速做大業務規模的新發展思路。目前,三峽集團從黃海的莊河到南海的陽江,在上萬公里的海岸線上,已經形成了“投產一批、建設一批、核準一批、儲備一批”的海上風電滾動開發格局,在江蘇、廣東等地建設了百萬千瓦海上風電基地,持續打造我國沿海最大的海上風電走廊。
三峽集團承擔著在共抓長江大保護中發揮骨干主力作用的歷史使命。三峽集團董事會緊緊圍繞探索共抓長江大保護工作可持續發展模式這一關鍵點,深入一線調研長江經濟帶沿岸主要省市,提出通過選取試點城市,通過先行先試不斷開拓思路、打造標桿示范項目,探索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同時,三峽集團董事會深入研究REITs等金融創新工具相關政策,前瞻性提出要充分發揮REITs盤活存量資產的功能作用,找到一條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共抓長江大保護之路。如今,共抓長江大保護工作已在沿江11省市實現項目全覆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發生了轉折性變化,截至2021年底,落地投資超過2000億元,管網建設長度超過9000公里,直接服務人口近600萬,“雙管家”模式正在逐步推廣并形成示范。
三峽集團董事會已成為奮力實施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的“定盤星”,并通過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決策模型,避免三峽集團在發展中走彎路。
用好指揮棒,及時有效作決策
一流的企業必須要有一流的決策。三峽集團董事會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對企業經營計劃、重大投融資事項、年度財務預決算、重要改革方案等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進行審議,通過重點研判其合法合規性、與出資人要求的一致性、與企業發展戰略的契合性、風險與收益的綜合平衡性等內容,及時有效作出決策,并督導經理層高效執行。
三峽集團董事會在實踐中探索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決策模型,特別建立決策“回頭看”機制和效果“再評估”機制。在三峽集團深入實施海上風電引領者戰略中,三峽集團董事會在赴歐洲深入調研海上風電裝備先進技術發展現狀與趨勢后,通過在國內沿海地區實地調研、充分溝通、互相啟發作出決策,提出三峽集團要在福建投資建設海上風電產業園,借鑒大水電引進消化再創新的成功經驗,通過聯合研發、合理競爭等方式推動實現大容量海上風機裝備國產化,實現我國海上風電產業鏈技術升級,打造了完整、先進的海上風電產業體系。幾年間,金風科技、中車電機、中水四局、東方電氣、LM葉片等工廠相繼在福建三峽海上風電國際產業園建成投產,一個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基地已經建成,實現了全產業鏈集聚式發展,裝備國產化率不斷提高。
今年以來,三峽集團董事會按照規范程序共召開董事會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及專題匯報會議31次,圍繞長江大保護、大水電建設、新能源等開展9次調研,審議通過議案59項,為三峽集團奮力實施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提供堅強保障。在國家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后,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光熱發電市場空間和技術得以釋放和進步,三峽集團董事會從謀劃長遠戰略布局角度出發,因勢而變,提出三峽集團要探索光熱發電與光伏項目捆綁式投資,充分發揮引領作用,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做好瞭望者,嚴把風險防控關
一流的企業更需一流的風險防控體系。如果把三峽集團比作大海中的航船,三峽集團董事會就是桅桿上的瞭望者,不斷提醒船上的人們繞開冰山、避開暗礁、防備風暴。
三峽集團董事會著力推動完善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合規管理體系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以“強內控、防風險、促合規”為管控目標,整合優化風險管理和內控管理制度,明確統一的風控體系建設和監督要求,嚴守不發生重大風險的底線。
三峽集團嚴格落實風險事件管理責任和風險事件報告制度,制定風險管控清單,組織編制管理制度制定手冊、合規手冊、生態環保業務合規指引,持續夯實風險管控基礎。目前,三峽集團已構建了一套符合企業實際、富有三峽特色的對標提升指標體系,涵蓋經營實力、財務績效、運營管理、科技創新、基礎管理等5大方面93項具體指標,其中定量指標88項,多領域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針對重點風險領域,三峽集團董事會充分考慮政治、經濟、金融、疫情等重要風險因素,不斷加強指導把控,嚴格控制投資風險。在對秘魯路德斯配電項目融資中,三峽集團董事會反復研究分析,加強形勢研判,比選融資方案,科學確定“自有資金+發行GDR股權融資+發行美元債券”的綜合融資方案,引入外部投資人實現股權多元化,有效分散化解投資風險。
三峽集團完善黨組、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的內部審計領導體制,落實審計部門向董事會負責機制。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注重與內部審計機構的日常溝通,掌握審計事項的實際情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成果運用,指導集團公司將內部審計成果轉化為風險防范的有效措施。
根據《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規定,研究增設董事會監督委員會,全部由外部董事組成,和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一體化運行,人員組成保持一致。明確監督委員會5項具體職責,突出對集團公司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授權管理情況、高管人員經營管理行為、重大投資項目執行情況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督促企業強化對審計、國資監管、專項督察檢查等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推動董事會監督融入集團公司大監督工作格局,促進形成監管合力。
這份亮眼的成績單,傳遞出高質量發展的積極信號。三峽集團始終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黨的領導有機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推進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對完善中國現代企業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性重要工作是推進董事會規范化建設。三峽集團緊緊圍繞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職責定位,抓好頂層結構、體制機制設計,持續推進高水平董事會建設。在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這一目標下,三峽集團董事會與黨組、經理層同頻增益、形成合力,實現了黨組把方向行穩致遠、董事會作決策科學合理、經理層抓落實高效有力,構建了權責清晰、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了三峽集團可持續發展行穩致遠。
把牢方向舵,黨的領導融入企業治理各環節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 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就特在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三峽集團改革發展作出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為企業擘畫發展藍圖、引領前進航向。三峽集團黨組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
三峽集團將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三峽集團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了黨組(黨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和職責權限,制定涵蓋17項任務32條措施的《關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的主要措施及分工安排》并全面實施,建立“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修訂完成三峽集團和重要子企業黨組(黨委)前置研究事項清單,充分發揮了黨組(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實現了子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全覆蓋,所屬實體化運作的子企業全部實現“黨建入章程”,黨的領導制度優勢正在轉化為公司治理效能。
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必須建設世界一流水平的董事會。當前,三峽集團董事會建設緊緊圍繞“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目標,不斷完善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董事會議案管理辦法、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則等基本制度,有章可循、系統完備的董事會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已經建立,董事會充分發揮功能作用的制度保障有力。同時,三峽集團出臺子企業董事會建設制度性文件,制定落實子企業董事會職權工作方案,并建立所屬企業專職外部董事人才庫。三峽集團181戶應建董事會子企業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二級、三級子企業全部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董事會已經成為三峽集團及所屬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力引擎”。
當好定盤星,系統謀劃戰略發展
一流的企業要有一流的戰略。三峽集團董事會建立健全企業戰略規劃研究、編制、實施、評估的閉環管理體系,精準把握發展大勢,系統謀劃長遠發展戰略,持續推進三峽集團高質量發展。在三峽集團開始進軍新能源領域之初,三峽集團董事會科學分析全球能源低碳化、清潔化發展趨勢和國內加快推進能源結構供給側改革整體態勢,準確研判我國海上風電資源豐富、發電高效、節約土地的核心優勢和我國海上風電起步晚、瓶頸多、空間大的行業基本面,戰略性提出海上風電引領者戰略,并在實施過程中,實地了解業務發展難點、痛點,科學性提出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通過綠地、并購等多種方式快速做大業務規模的新發展思路。目前,三峽集團從黃海的莊河到南海的陽江,在上萬公里的海岸線上,已經形成了“投產一批、建設一批、核準一批、儲備一批”的海上風電滾動開發格局,在江蘇、廣東等地建設了百萬千瓦海上風電基地,持續打造我國沿海最大的海上風電走廊。
三峽集團承擔著在共抓長江大保護中發揮骨干主力作用的歷史使命。三峽集團董事會緊緊圍繞探索共抓長江大保護工作可持續發展模式這一關鍵點,深入一線調研長江經濟帶沿岸主要省市,提出通過選取試點城市,通過先行先試不斷開拓思路、打造標桿示范項目,探索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商業模式。同時,三峽集團董事會深入研究REITs等金融創新工具相關政策,前瞻性提出要充分發揮REITs盤活存量資產的功能作用,找到一條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共抓長江大保護之路。如今,共抓長江大保護工作已在沿江11省市實現項目全覆蓋,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發生了轉折性變化,截至2021年底,落地投資超過2000億元,管網建設長度超過9000公里,直接服務人口近600萬,“雙管家”模式正在逐步推廣并形成示范。
三峽集團董事會已成為奮力實施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的“定盤星”,并通過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決策模型,避免三峽集團在發展中走彎路。
用好指揮棒,及時有效作決策
一流的企業必須要有一流的決策。三峽集團董事會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對企業經營計劃、重大投融資事項、年度財務預決算、重要改革方案等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進行審議,通過重點研判其合法合規性、與出資人要求的一致性、與企業發展戰略的契合性、風險與收益的綜合平衡性等內容,及時有效作出決策,并督導經理層高效執行。
三峽集團董事會在實踐中探索并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決策模型,特別建立決策“回頭看”機制和效果“再評估”機制。在三峽集團深入實施海上風電引領者戰略中,三峽集團董事會在赴歐洲深入調研海上風電裝備先進技術發展現狀與趨勢后,通過在國內沿海地區實地調研、充分溝通、互相啟發作出決策,提出三峽集團要在福建投資建設海上風電產業園,借鑒大水電引進消化再創新的成功經驗,通過聯合研發、合理競爭等方式推動實現大容量海上風機裝備國產化,實現我國海上風電產業鏈技術升級,打造了完整、先進的海上風電產業體系。幾年間,金風科技、中車電機、中水四局、東方電氣、LM葉片等工廠相繼在福建三峽海上風電國際產業園建成投產,一個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基地已經建成,實現了全產業鏈集聚式發展,裝備國產化率不斷提高。
今年以來,三峽集團董事會按照規范程序共召開董事會會議、專門委員會會議及專題匯報會議31次,圍繞長江大保護、大水電建設、新能源等開展9次調研,審議通過議案59項,為三峽集團奮力實施清潔能源和長江生態環保“兩翼齊飛”提供堅強保障。在國家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后,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光熱發電市場空間和技術得以釋放和進步,三峽集團董事會從謀劃長遠戰略布局角度出發,因勢而變,提出三峽集團要探索光熱發電與光伏項目捆綁式投資,充分發揮引領作用,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做好瞭望者,嚴把風險防控關
一流的企業更需一流的風險防控體系。如果把三峽集團比作大海中的航船,三峽集團董事會就是桅桿上的瞭望者,不斷提醒船上的人們繞開冰山、避開暗礁、防備風暴。
三峽集團董事會著力推動完善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內部控制體系、合規管理體系和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以“強內控、防風險、促合規”為管控目標,整合優化風險管理和內控管理制度,明確統一的風控體系建設和監督要求,嚴守不發生重大風險的底線。
三峽集團嚴格落實風險事件管理責任和風險事件報告制度,制定風險管控清單,組織編制管理制度制定手冊、合規手冊、生態環保業務合規指引,持續夯實風險管控基礎。目前,三峽集團已構建了一套符合企業實際、富有三峽特色的對標提升指標體系,涵蓋經營實力、財務績效、運營管理、科技創新、基礎管理等5大方面93項具體指標,其中定量指標88項,多領域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針對重點風險領域,三峽集團董事會充分考慮政治、經濟、金融、疫情等重要風險因素,不斷加強指導把控,嚴格控制投資風險。在對秘魯路德斯配電項目融資中,三峽集團董事會反復研究分析,加強形勢研判,比選融資方案,科學確定“自有資金+發行GDR股權融資+發行美元債券”的綜合融資方案,引入外部投資人實現股權多元化,有效分散化解投資風險。
三峽集團完善黨組、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的內部審計領導體制,落實審計部門向董事會負責機制。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注重與內部審計機構的日常溝通,掌握審計事項的實際情況。高度重視內部審計成果運用,指導集團公司將內部審計成果轉化為風險防范的有效措施。
根據《中央企業董事會工作規則(試行)》規定,研究增設董事會監督委員會,全部由外部董事組成,和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一體化運行,人員組成保持一致。明確監督委員會5項具體職責,突出對集團公司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授權管理情況、高管人員經營管理行為、重大投資項目執行情況等重點領域的監督,督促企業強化對審計、國資監管、專項督察檢查等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推動董事會監督融入集團公司大監督工作格局,促進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