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發改審批〔2021〕245號
通榆縣發展改革局: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華能通榆200萬千瓦風電平價上網項目(二期)10萬千瓦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請示》(通發改字[2021]59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2020年12月11日,我委以吉發改審批[2020]305號文件批復了華能通榆200萬千瓦風電平價上網項目(二期),項目代碼為2020-220822-44-02-014333,建設容量10萬千瓦,安裝單機容量3200千瓦風電機組23臺,單機容量3300千瓦風電機組8臺。為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風資源利用效率,項目方案優化后,導致原批復風電機組機型變化。
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依你局申請,同意華能通榆200萬千瓦風電平價上網項目(二期)風電機組機型變更為單機容量3300千瓦風電機組30臺,總建設容量9.9萬千瓦,未超過省能源局《關于下達2020年度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計劃的通知》(吉能新能[2020]136號)文件中規定容量。
請各相關部門予以支持辦理土地等手續。請通榆縣發展改革局積極協調并配合項目法人單位完善各項手續辦理,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盡快并網投運;督促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吉林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