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淄博市委辦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淄博市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強調:從淄博實際出發,把大力發展光伏發電作為優化能源結構的重中之重,組織實施重大光伏項目,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和集中式復合光伏發電,創新開發合作模式,提升并網消納能力,顯著擴大光伏發電規模。到2025年,全市各類光伏項目新增裝機規模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1.整縣制推進規模化光伏發電。摸清全市屋頂資源底數,加強規劃統籌,比照國家標準,實施各區縣全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組織好3個區縣屋頂光伏發電國家試點。圍繞“城、園、村”三域,整體推進試點任務,其中黨政機關、公共建筑、工商業和農村居民屋頂4類建筑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鼓勵各鎮(街道)積極參與“百鄉千村”示范行動。制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提高規范備案、并網手續辦理效率,優化光伏開發環境。
2.鼓勵集中式光伏發展。利用灘涂、養殖魚塘、荒山荒坡、已生態修復的赤泥堆場和廢棄礦坑等,因地制宜開展光伏集中發展示范應用,推廣生態友好型“光伏+農漁牧業”光伏電站建設。鼓勵建設光伏與新一代互聯網智能電網、先進儲能技術結合的多能互補示范項目,提高綠色能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70萬千瓦左右。
全文如下:
淄博市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實現碳排放重點行業領域率先突破,努力推動淄博在全省碳達峰、碳中和進程中走在前列,現就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推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把握和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圍繞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加快實現發展方式、生活方式綠色化變革,為全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幅度均完成省定目標。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升至10%以上,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中走在前列。
——產業領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初步形成,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低碳改造成效明顯,綠色低碳為特征的新經濟規模力爭達到2000億元。
——能源領域,清潔低碳能源體系逐步構建,天然氣利用量達到30億立方米,消費量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總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綠電入淄的規模達到40億千瓦時;新型儲能容量達到100萬千瓦。
——建筑領域,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達到80%以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達到500萬平方米;供熱結構實現明顯改善,采用空氣能等新型清潔取暖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工業余熱供熱面積達到2500萬平方米。
——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含電動車、燃料電池車,下同)普及率明顯提升,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公務和專用車領域占比達到80%以上,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規模達到1000輛;新建各類充換電站3000余座,各類充電樁4萬個以上,新改建綜合能源港100座。
(三)實現路徑。一是突出產業降碳。把產業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根本路徑,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推進傳統產業低碳化智能化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能效水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和新型技術,積極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培育零碳和負碳產業,逐步降低對高碳行業依賴,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產業體系。二是突出能源降碳。把能源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加大煤電行業優化升級力度,加快天然氣推廣使用,大力發展光伏、氫能、空氣能等非化石能源,積極推進綠電入淄,壓控煤炭消費總量、油品消費增速,實現能源發展利用清潔化、高效化。三是突出交通降碳。把交通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方面,著力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和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實現從油驅動向電(氫)驅動轉變。四是突出建筑降碳。把建筑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推動建筑綠色低碳發展。五是突出生活降碳。把生活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基礎,倡導低碳消費理念,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節能降碳產品推廣,組織開展低碳示范和實踐活動,讓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行動
全面落實“五個優化”,推動工業綠色化改造提升;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快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產業體系。到2025年,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取得明顯成效。
1.加速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科學制定并扎實組織實施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行動方案,選取“兩高”重點企業,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能效診斷,利用數字化手段推進企業能效對標達標,加速高碳行業智能化升級和綠色降碳轉型。大力推進傳統產業三年技改行動計劃,深入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工業副產氣回收利用等能效提升工程,3年內實現規上工業企業綠色化、低碳化和智能化改造全覆蓋。
2.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從嚴落實國家、省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理要求,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從嚴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強化單位能耗產出效益綜合評價結果運用,倒逼能耗產出效益低的企業整合出清。加快存量項目節能減排改造升級,達不到規定能耗和排放標準的,列入關停計劃加快淘汰。調整優化《淄博市煤電機組結構優化工作方案》,大幅度壓減小煤電機組規模,30萬千瓦以下機組全部改造為背壓機組,減少煤炭消耗350萬噸以上,并根據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不斷加大整合力度。
3.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產業。推廣應用減碳降碳技術,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重點企業綠色化循環化改造,大力發展高值化循環利用產業,爭創綠色低碳園區、工廠。到2025年,全市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和能源清潔低碳安全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建立,高新區、淄博綜合保稅區及11家省級以上園區率先爭創為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示范園區,建設50家以上國家、省、市級綠色工廠,形成“典型帶動、全員跟進”的綠色制造梯次發展新格局。
〔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等,各區縣(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下同)〕
(二)實施光伏發電規模推進行動
從淄博實際出發,把大力發展光伏發電作為優化能源結構的重中之重,組織實施重大光伏項目,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和集中式復合光伏發電,創新開發合作模式,提升并網消納能力,顯著擴大光伏發電規模。到2025年,全市各類光伏項目新增裝機規模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1.整縣制推進規模化光伏發電。摸清全市屋頂資源底數,加強規劃統籌,比照國家標準,實施各區縣全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組織好3個區縣屋頂光伏發電國家試點。圍繞“城、園、村”三域,整體推進試點任務,其中黨政機關、公共建筑、工商業和農村居民屋頂4類建筑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鼓勵各鎮(街道)積極參與“百鄉千村”示范行動。制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提高規范備案、并網手續辦理效率,優化光伏開發環境。
2.鼓勵集中式光伏發展。利用灘涂、養殖魚塘、荒山荒坡、已生態修復的赤泥堆場和廢棄礦坑等,因地制宜開展光伏集中發展示范應用,推廣生態友好型“光伏+農漁牧業”光伏電站建設。鼓勵建設光伏與新一代互聯網智能電網、先進儲能技術結合的多能互補示范項目,提高綠色能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70萬千瓦左右。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三)實施天然氣替代推廣行動
把擴大天然氣推廣應用作為清潔能源替代的重要著力點,擴大天然氣在民生、工業、發電、交通等領域的利用,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到2025年,天然氣利用量力爭達到30億立方米、消費量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新替代燃煤約170萬噸。
1.積極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以產業和物流園區、旅游服務區、商業中心、交通樞紐、醫院、學校為重點,有序發展天然氣分布式冷熱電三聯供能源項目,提升天然氣利用效率,有效降低碳排放。到2025年,建成5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
2.有序建設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在有穩定熱、電負荷的開發區、工業聚集區、產業園區,適度發展熱電聯產燃氣項目。加快實施一批燃氣蒸汽熱電聯產項目,到2025年,力爭全市燃氣熱電聯產機組裝機容量達到80萬千瓦以上。
3.加大煤電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力度。制定降低燃氣改造成本的專項政策,支持實施燃煤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組織燃煤電廠開展“煤改氣”試點項目建設。同時,積極穩妥引進推廣天然氣脫碳升級新技術,提升天然氣的等級和品質。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四)實施綠色建筑節能行動
組織抓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新建建筑綠色化、供暖方式結構調整等重點工作,加大空氣源、地源熱泵等清潔供暖模式推廣應用,推進建筑領域減碳降碳。力爭2025年,全市采用新型清潔取暖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
1.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編制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公共建筑、老舊居民小區等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到2025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
2.全面推進新建建筑綠色化。大力推廣綠色建材,積極推廣裝配式、被動式建筑和光伏建筑一體化,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按照綠色低碳標準規劃建設零碳社區。在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整建制推進綠色建筑,打造綠色低碳智慧宜居城市示范區。到2025年,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達到80%以上。
3.積極推廣新型清潔供暖方式。修訂完善城市供熱規劃,鼓勵機關、學校、醫院、高速服務區等公共區域以及相關住宅小區,因地制宜采用空氣源、地源熱泵等清潔化能源供暖。加大農村清潔供暖推廣力度,繼續支持農村民用住宅采用煤改氣、煤改電、空氣源和地源熱泵、光儲一體等清潔方式供暖,擴展新型清潔供暖應用場景。到2025年,農村清潔供暖基本實現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五)實施工業余熱再利用行動
推進全市供熱管網互聯互通,大力發展中低溫余熱回收利用技術,加快推進工業余熱利用,擴大工業余熱供熱面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新增工業余熱供熱面積2500萬平方米。
1.增加工業余熱供給。將工業余熱利用納入城市供熱規劃,推進工業余熱供暖規模替代、區域覆蓋。支持化工、建材、電力等行業建設工業余熱收集利用系統,高效整合利用不同品質余熱資源,鼓勵具備工業余熱供熱條件的企業對外供暖。到2025年,各區縣至少各建設1處、全市共建設15處工業余熱示范工程。
2.加快全市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編制實施專項規劃,統籌各區縣工業余熱資源和熱力需求,在對現有管網優化提升的基礎上,加速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為大范圍工業余熱利用夯實基礎。到2025年,重點區域基本實現供熱管網互聯互通。
3.提升工業余熱利用效率。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建成區,統籌化工、電力等富集余熱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鼓勵發展低品味余熱直接轉換為電能等新技術新產業,豐富余熱利用手段,提升余熱利用效率。在工業供熱生產、輸送環節積極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降低熱力輸送過程的損耗。到2025年,輸送效率提高到95%左右。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各區縣)
(六)實施氫能應用示范行動
抓住氫能產業發展契機,深挖我市氫能資源稟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完善基礎設施,拓展應用場景,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打造氫能利用示范城市。
1.推進“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深入實施《淄博市“氫進萬家”示范應用工程實施方案》,先行在桓臺縣推進實施中低壓純氫管網建設、樓宇用熱電聯供系統示范、加氫站等一批項目,將氫能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場景緊密結合,形成“綠色制氫——高效儲運——安全加注——示范應用——便捷服務”的全產業鏈條示范應用。
2.擴大重點領域氫能示范應用。大力推廣使用氫燃料電池環衛車、旅游觀光車、校車、工程車,適度增加氫燃料電池公交運營線路和車輛,到2025年,全市公交車、城市配送車、工程車等領域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規模達到1000輛。探索開展氫能發電試點,加強副產氫提純和新能源制氫能力建設,大型新能源發電項目必須配備10%以上的制氫或儲能能力。加快發展燃料電池備用電源及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統,優先在氫能產業園開展示范應用。選擇部分偏遠山區開展小型分布式氫能發電供暖試點。
3.建設綜合能源港。編制《全市綜合能源港布局專項規劃》,規劃建設一批集加油、充換電、加氫、加氣等于一體的復合型能源服務港,加大現有加油站點綜合能源服務改造,實現多類型能源供給互聯互通。到2025年,全市建成或改造綜合能源港100座。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物流產業發展中心等,各區縣)
(七)實施交通運輸降碳行動
深入推進高水平交通強市建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綜合交通體系;加強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交通領域節能減排降碳治理。力爭到2025年,全市多式聯運貨運量年均增長10%;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公務和專用車領域占比達到80%以上。
1.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優化。積極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拓展管道運輸優勢,大力推進鐵路、公路、水路、管道的高效順暢銜接,打造智慧低碳物流樞紐示范區。到2025年,全市鐵路、管道貨運量占比分別完成省定目標,建成8個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綠色物流園區。
2.加快公共機構用車新能源化。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采用租賃方式用車,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或更新一般公務用車(除特殊要求用車外)100%新能源化。
3.加快巡游出租車和公交車新能源化。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出租汽車(含網約車)和公交車行業的應用范圍,全市巡游出租車、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新比例達到80%,公交車100%實現新能源化。
4.加快專用車新能源化。加大環衛、城市配送、郵政、救護車、校車、渣土車等專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十四五”期間,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比例逐年提高15%。優化新能源汽車運營環境,除上下班交通高峰時段外,放開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渣土車、城市配送車等專用車輛通行區域通行時間限制。力爭到2025年,環衛、城市配送、郵政、救護車、校車、渣土車等專用車領域車輛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5.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爭創全國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城市,按照“適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原則,加快推進充換電站(樁)建設。有計劃推進既有居住社區充電樁建設,嚴格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100%配建要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各類充(換)電站3000余座,新建各類充電樁4萬個以上,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具備滿足全市11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各區縣)
(八)實施碳捕集利用和儲能建設示范行動
加強與國內外高端專業機構合作,積極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新技術,策劃實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封存項目。圍繞可再生能源消納、發展分布式電力和微網、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等領域,推廣應用新型儲能模式,提升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能力。到2025年,爭取新型儲能容量達到100萬千瓦。
1.加快碳捕集利用技術研發應用。深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對大規模溫室氣體的減排潛力,大力發展集中排放源捕集技術,著力抓好石化、煤電、建材、化工等行業高濃度二氧化碳工業捕集項目;加大分布式捕集技術研發應用,積極推廣干濕法空氣直接捕集技術、擴大二氧化碳捕集的范圍和領域。培育負碳工業發展,探索利用水泥和固廢的匯碳能力,推廣水泥部件+二氧化碳封存技術,在實現匯碳的同時以廢治廢。拓展二氧化碳在養殖微藻等農業領域的應用,在設施農業中示范推廣二氧化碳增施技術。
2.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嚴控生態空間占用。開展“綠滿淄博”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穩步提升全市森林覆蓋率,持續增加林業碳匯。實施耕地、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工程,提升土壤、濕地有機碳含量,增加農業和土壤碳匯。
3.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建設“風光水儲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不斷完善儲能政策,創新智能儲能商業模式,為高彈性電網提供強有力支撐。全市新增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不低于10%裝機容量標準配套儲能設施。
4.積極發展各類型儲能設施。探索利用退役火電機組的既有廠址,建設高效安全電化學儲能、先進壓縮空氣儲能、氫儲能和蓄冷蓄熱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結合新能源和峰谷調節推廣家庭和單元小區的分布式儲能系統,不斷拓展儲能應用新場景。在符合條件的地區科學選址,規劃發展光蓄一體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九)實施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引領行動
倡導全民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相結合的生活方式,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到2025年,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較2020年下降6%,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1.實施綠色辦公示范行動。發揮黨政機關“綠色低碳、機關先行”示范作用,嚴格執行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綠色產品采購制度,強化節約用水、用電、用紙量化標準,大力推行信息化、無紙化辦公,減少一次性消耗用品使用,積極爭創綠色辦公單位。倡導其他公共機構集約節約利用辦公資源,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降低能源資源消耗,營造綠色辦公環境。
2.推進綠色生活引領行動。加強生態保護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全民節能型消費和綠色低碳消費理念,積極推廣節能照明、節水器具和雨水收集利用技術。探索實施碳普惠制度,利用數字經濟和互聯網優勢,量化低碳行為,帶動家庭、學校等共同為碳達峰、碳中和做出貢獻。大力實施公務接待簡約化和“光盤行動”,鼓勵適量點餐,遏制食品浪費。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勵民眾采用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拼車等低碳方式出行。
3.深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行動。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重點推動全市公共機構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廣減量化措施,鼓勵建設廢舊物品回收設施,推動廢舊電器電子產品、辦公家具等廢舊物品循環再利用。督導機關事業單位做好有害垃圾統一清運處置。廣泛開展志愿服務行動,引導干部職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帶頭在家庭、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落實國家塑料污染治理有關要求,推動公共機構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典型示范帶動區域性、系統性工作提升。到2022年,全市遴選建成100個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到2025年,實現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處理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區縣)
(十)實施新能源產業促進行動
積極搶抓“雙碳”機遇,推動減碳降碳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創新研發與示范應用,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光伏、氫能等新能源產業,實現減碳降碳與新興產業發展雙贏。
1.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重點發展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專用車,積極布局智能網聯汽車。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量達到20萬輛/年,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規模達到100億元,打造成為在全國、全省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基地。
2.大力發展氫能裝備產業。加快東岳質子交換膜、山東工陶院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膜等關鍵技術攻關與產業化,大力推進億華通、愛德曼等氫能關鍵裝備項目,努力構建“燃料電池膜—膜電極—電堆—發動機—整車”的全產業鏈。布局建設桓臺氫能產業園、博山氫能產業基地、高新區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壯大氫能關鍵材料及裝備產業,打造全國氫能產業創新發展高地。
3.大力發展光伏裝備產業。以周村區、臨淄區、高新區等為重點,引進做大一批產業鏈關聯企業,重點發展焊帶、光伏電池及組件、邊框、接線盒、逆變器、蓄電池等產品,形成產業鏈條完整、規模效應突出、基礎配套完善的光伏產業基地。到2025年,光伏產業產值達到500億元,建設成為全省最大的光伏產業基地。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區縣)
三、政策支撐
(一)完善財稅激勵政策。一是聚焦能源消費總量、碳排放總量、能耗強度、碳排放強度4個核心指標,科學設定綠色發展獎懲機制,鼓勵先進,約束落后,整體達標。二是緊盯能源、工業、建筑、交通4大領域,修訂能源“雙控”目標考核獎懲辦法,實施化工、熱電等高碳行業節能減碳改造專項激勵,健全完善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導向的財政支持政策體系。設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綠色低碳建筑財政補助資金,制定實施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政策、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擴大氣代煤財政專項扶持范圍。三是統籌用好科技等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和減碳降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與產業化。四是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支持減碳降碳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節能降碳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政策。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二)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支持以碳排放權、用能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質押的綠色信貸。優先為節能減排降碳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的信貸投入。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擴大投入。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三)建立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加快實施碳排放許可制,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立企事業單位碳排放總量認證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權交易機制,積極組織重點行業碳排放單位參與全國碳排放市場交易,加強碳排放權分配管理,用市場化手段推進減碳降碳和碳排放權高效配置。完善相關要素支持政策,研究制定降低燃煤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成本、綜合能源港享受工業用地政策等配套辦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統計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四)擴大減碳降碳領域對外開放。加強與國內外高端專業研發機構、頭部企業合作,大力引進推廣減碳降碳領先技術。加強城市間合作,發起成立雙碳城市聯盟,發展雙碳城市合伙人,共同打造聚能共生、減碳降碳行業新生態。組織舉辦高層次“雙碳”發展峰會論壇,集中推介全市減碳降碳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積極吸引權威機構、行業領軍企業、綠色基金參與,推動全市減碳降碳工作高質量發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各職能部門、各區縣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分年度推進計劃,形成工作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區縣)
(二)加強督導考核。建立季度督查和半年通報制度,市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區縣、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督促目標任務進度滯后的區縣、部門單位限期整改。將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成效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盡快見效。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
(三)營造濃厚氛圍。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開展低碳園區、低碳企業、低碳社區、低碳單位評價試點。加強輿論宣傳,全面展示減碳降碳行動新成果新成效,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減碳降碳十大行動、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區縣
1.整縣制推進規模化光伏發電。摸清全市屋頂資源底數,加強規劃統籌,比照國家標準,實施各區縣全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組織好3個區縣屋頂光伏發電國家試點。圍繞“城、園、村”三域,整體推進試點任務,其中黨政機關、公共建筑、工商業和農村居民屋頂4類建筑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鼓勵各鎮(街道)積極參與“百鄉千村”示范行動。制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提高規范備案、并網手續辦理效率,優化光伏開發環境。
2.鼓勵集中式光伏發展。利用灘涂、養殖魚塘、荒山荒坡、已生態修復的赤泥堆場和廢棄礦坑等,因地制宜開展光伏集中發展示范應用,推廣生態友好型“光伏+農漁牧業”光伏電站建設。鼓勵建設光伏與新一代互聯網智能電網、先進儲能技術結合的多能互補示范項目,提高綠色能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70萬千瓦左右。
全文如下:
淄博市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實現碳排放重點行業領域率先突破,努力推動淄博在全省碳達峰、碳中和進程中走在前列,現就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推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把握和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圍繞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實施減碳降碳十大行動,加快實現發展方式、生活方式綠色化變革,為全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幅度均完成省定目標。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升至10%以上,在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中走在前列。
——產業領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產業體系初步形成,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低碳改造成效明顯,綠色低碳為特征的新經濟規模力爭達到2000億元。
——能源領域,清潔低碳能源體系逐步構建,天然氣利用量達到30億立方米,消費量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總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以上,綠電入淄的規模達到40億千瓦時;新型儲能容量達到100萬千瓦。
——建筑領域,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達到80%以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達到500萬平方米;供熱結構實現明顯改善,采用空氣能等新型清潔取暖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工業余熱供熱面積達到2500萬平方米。
——交通領域,新能源汽車(含電動車、燃料電池車,下同)普及率明顯提升,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公務和專用車領域占比達到80%以上,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規模達到1000輛;新建各類充換電站3000余座,各類充電樁4萬個以上,新改建綜合能源港100座。
(三)實現路徑。一是突出產業降碳。把產業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根本路徑,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推進傳統產業低碳化智能化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能效水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和新型技術,積極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培育零碳和負碳產業,逐步降低對高碳行業依賴,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產業體系。二是突出能源降碳。把能源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加大煤電行業優化升級力度,加快天然氣推廣使用,大力發展光伏、氫能、空氣能等非化石能源,積極推進綠電入淄,壓控煤炭消費總量、油品消費增速,實現能源發展利用清潔化、高效化。三是突出交通降碳。把交通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方面,著力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和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實現從油驅動向電(氫)驅動轉變。四是突出建筑降碳。把建筑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徑,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對既有建筑進行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推動建筑綠色低碳發展。五是突出生活降碳。把生活降碳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基礎,倡導低碳消費理念,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節能降碳產品推廣,組織開展低碳示范和實踐活動,讓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行動
全面落實“五個優化”,推動工業綠色化改造提升;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快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產業體系。到2025年,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取得明顯成效。
1.加速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科學制定并扎實組織實施熱電、石化、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減碳降碳行動方案,選取“兩高”重點企業,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能效診斷,利用數字化手段推進企業能效對標達標,加速高碳行業智能化升級和綠色降碳轉型。大力推進傳統產業三年技改行動計劃,深入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電機系統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工業副產氣回收利用等能效提升工程,3年內實現規上工業企業綠色化、低碳化和智能化改造全覆蓋。
2.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從嚴落實國家、省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理要求,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從嚴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強化單位能耗產出效益綜合評價結果運用,倒逼能耗產出效益低的企業整合出清。加快存量項目節能減排改造升級,達不到規定能耗和排放標準的,列入關停計劃加快淘汰。調整優化《淄博市煤電機組結構優化工作方案》,大幅度壓減小煤電機組規模,30萬千瓦以下機組全部改造為背壓機組,減少煤炭消耗350萬噸以上,并根據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不斷加大整合力度。
3.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產業。推廣應用減碳降碳技術,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重點企業綠色化循環化改造,大力發展高值化循環利用產業,爭創綠色低碳園區、工廠。到2025年,全市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和能源清潔低碳安全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建立,高新區、淄博綜合保稅區及11家省級以上園區率先爭創為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示范園區,建設50家以上國家、省、市級綠色工廠,形成“典型帶動、全員跟進”的綠色制造梯次發展新格局。
〔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等,各區縣(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下同)〕
(二)實施光伏發電規模推進行動
從淄博實際出發,把大力發展光伏發電作為優化能源結構的重中之重,組織實施重大光伏項目,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和集中式復合光伏發電,創新開發合作模式,提升并網消納能力,顯著擴大光伏發電規模。到2025年,全市各類光伏項目新增裝機規模達到400萬千瓦以上。
1.整縣制推進規模化光伏發電。摸清全市屋頂資源底數,加強規劃統籌,比照國家標準,實施各區縣全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組織好3個區縣屋頂光伏發電國家試點。圍繞“城、園、村”三域,整體推進試點任務,其中黨政機關、公共建筑、工商業和農村居民屋頂4類建筑按總面積安裝光伏的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鼓勵各鎮(街道)積極參與“百鄉千村”示范行動。制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提高規范備案、并網手續辦理效率,優化光伏開發環境。
2.鼓勵集中式光伏發展。利用灘涂、養殖魚塘、荒山荒坡、已生態修復的赤泥堆場和廢棄礦坑等,因地制宜開展光伏集中發展示范應用,推廣生態友好型“光伏+農漁牧業”光伏電站建設。鼓勵建設光伏與新一代互聯網智能電網、先進儲能技術結合的多能互補示范項目,提高綠色能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集中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70萬千瓦左右。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三)實施天然氣替代推廣行動
把擴大天然氣推廣應用作為清潔能源替代的重要著力點,擴大天然氣在民生、工業、發電、交通等領域的利用,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到2025年,天然氣利用量力爭達到30億立方米、消費量占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以上,新替代燃煤約170萬噸。
1.積極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以產業和物流園區、旅游服務區、商業中心、交通樞紐、醫院、學校為重點,有序發展天然氣分布式冷熱電三聯供能源項目,提升天然氣利用效率,有效降低碳排放。到2025年,建成5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
2.有序建設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在有穩定熱、電負荷的開發區、工業聚集區、產業園區,適度發展熱電聯產燃氣項目。加快實施一批燃氣蒸汽熱電聯產項目,到2025年,力爭全市燃氣熱電聯產機組裝機容量達到80萬千瓦以上。
3.加大煤電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力度。制定降低燃氣改造成本的專項政策,支持實施燃煤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組織燃煤電廠開展“煤改氣”試點項目建設。同時,積極穩妥引進推廣天然氣脫碳升級新技術,提升天然氣的等級和品質。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四)實施綠色建筑節能行動
組織抓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新建建筑綠色化、供暖方式結構調整等重點工作,加大空氣源、地源熱泵等清潔供暖模式推廣應用,推進建筑領域減碳降碳。力爭2025年,全市采用新型清潔取暖面積達到500萬平方米。
1.加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編制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公共建筑、老舊居民小區等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到2025年,全市新增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
2.全面推進新建建筑綠色化。大力推廣綠色建材,積極推廣裝配式、被動式建筑和光伏建筑一體化,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按照綠色低碳標準規劃建設零碳社區。在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整建制推進綠色建筑,打造綠色低碳智慧宜居城市示范區。到2025年,綠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達到80%以上。
3.積極推廣新型清潔供暖方式。修訂完善城市供熱規劃,鼓勵機關、學校、醫院、高速服務區等公共區域以及相關住宅小區,因地制宜采用空氣源、地源熱泵等清潔化能源供暖。加大農村清潔供暖推廣力度,繼續支持農村民用住宅采用煤改氣、煤改電、空氣源和地源熱泵、光儲一體等清潔方式供暖,擴展新型清潔供暖應用場景。到2025年,農村清潔供暖基本實現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五)實施工業余熱再利用行動
推進全市供熱管網互聯互通,大力發展中低溫余熱回收利用技術,加快推進工業余熱利用,擴大工業余熱供熱面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新增工業余熱供熱面積2500萬平方米。
1.增加工業余熱供給。將工業余熱利用納入城市供熱規劃,推進工業余熱供暖規模替代、區域覆蓋。支持化工、建材、電力等行業建設工業余熱收集利用系統,高效整合利用不同品質余熱資源,鼓勵具備工業余熱供熱條件的企業對外供暖。到2025年,各區縣至少各建設1處、全市共建設15處工業余熱示范工程。
2.加快全市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編制實施專項規劃,統籌各區縣工業余熱資源和熱力需求,在對現有管網優化提升的基礎上,加速供熱管網互聯互通,為大范圍工業余熱利用夯實基礎。到2025年,重點區域基本實現供熱管網互聯互通。
3.提升工業余熱利用效率。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建成區,統籌化工、電力等富集余熱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鼓勵發展低品味余熱直接轉換為電能等新技術新產業,豐富余熱利用手段,提升余熱利用效率。在工業供熱生產、輸送環節積極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降低熱力輸送過程的損耗。到2025年,輸送效率提高到95%左右。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各區縣)
(六)實施氫能應用示范行動
抓住氫能產業發展契機,深挖我市氫能資源稟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完善基礎設施,拓展應用場景,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打造氫能利用示范城市。
1.推進“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深入實施《淄博市“氫進萬家”示范應用工程實施方案》,先行在桓臺縣推進實施中低壓純氫管網建設、樓宇用熱電聯供系統示范、加氫站等一批項目,將氫能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場景緊密結合,形成“綠色制氫——高效儲運——安全加注——示范應用——便捷服務”的全產業鏈條示范應用。
2.擴大重點領域氫能示范應用。大力推廣使用氫燃料電池環衛車、旅游觀光車、校車、工程車,適度增加氫燃料電池公交運營線路和車輛,到2025年,全市公交車、城市配送車、工程車等領域氫燃料電池汽車運營規模達到1000輛。探索開展氫能發電試點,加強副產氫提純和新能源制氫能力建設,大型新能源發電項目必須配備10%以上的制氫或儲能能力。加快發展燃料電池備用電源及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統,優先在氫能產業園開展示范應用。選擇部分偏遠山區開展小型分布式氫能發電供暖試點。
3.建設綜合能源港。編制《全市綜合能源港布局專項規劃》,規劃建設一批集加油、充換電、加氫、加氣等于一體的復合型能源服務港,加大現有加油站點綜合能源服務改造,實現多類型能源供給互聯互通。到2025年,全市建成或改造綜合能源港100座。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物流產業發展中心等,各區縣)
(七)實施交通運輸降碳行動
深入推進高水平交通強市建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綜合交通體系;加強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交通領域節能減排降碳治理。力爭到2025年,全市多式聯運貨運量年均增長10%;新能源汽車在公交、公務和專用車領域占比達到80%以上。
1.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優化。積極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拓展管道運輸優勢,大力推進鐵路、公路、水路、管道的高效順暢銜接,打造智慧低碳物流樞紐示范區。到2025年,全市鐵路、管道貨運量占比分別完成省定目標,建成8個具有多式聯運功能的綠色物流園區。
2.加快公共機構用車新能源化。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采用租賃方式用車,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或更新一般公務用車(除特殊要求用車外)100%新能源化。
3.加快巡游出租車和公交車新能源化。擴大新能源汽車在出租汽車(含網約車)和公交車行業的應用范圍,全市巡游出租車、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力爭到2025年,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新增和更新比例達到80%,公交車100%實現新能源化。
4.加快專用車新能源化。加大環衛、城市配送、郵政、救護車、校車、渣土車等專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十四五”期間,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比例逐年提高15%。優化新能源汽車運營環境,除上下班交通高峰時段外,放開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渣土車、城市配送車等專用車輛通行區域通行時間限制。力爭到2025年,環衛、城市配送、郵政、救護車、校車、渣土車等專用車領域車輛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5.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爭創全國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城市,按照“適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原則,加快推進充換電站(樁)建設。有計劃推進既有居住社區充電樁建設,嚴格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100%配建要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各類充(換)電站3000余座,新建各類充電樁4萬個以上,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具備滿足全市11萬輛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的能力。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各區縣)
(八)實施碳捕集利用和儲能建設示范行動
加強與國內外高端專業機構合作,積極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新技術,策劃實施一批碳捕集利用封存項目。圍繞可再生能源消納、發展分布式電力和微網、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等領域,推廣應用新型儲能模式,提升能源生產消費開放共享能力。到2025年,爭取新型儲能容量達到100萬千瓦。
1.加快碳捕集利用技術研發應用。深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對大規模溫室氣體的減排潛力,大力發展集中排放源捕集技術,著力抓好石化、煤電、建材、化工等行業高濃度二氧化碳工業捕集項目;加大分布式捕集技術研發應用,積極推廣干濕法空氣直接捕集技術、擴大二氧化碳捕集的范圍和領域。培育負碳工業發展,探索利用水泥和固廢的匯碳能力,推廣水泥部件+二氧化碳封存技術,在實現匯碳的同時以廢治廢。拓展二氧化碳在養殖微藻等農業領域的應用,在設施農業中示范推廣二氧化碳增施技術。
2.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剛性約束,嚴控生態空間占用。開展“綠滿淄博”國土綠化行動,實施林業生態修復與保護工程,穩步提升全市森林覆蓋率,持續增加林業碳匯。實施耕地、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工程,提升土壤、濕地有機碳含量,增加農業和土壤碳匯。
3.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儲能”模式。建設“風光水儲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不斷完善儲能政策,創新智能儲能商業模式,為高彈性電網提供強有力支撐。全市新增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不低于10%裝機容量標準配套儲能設施。
4.積極發展各類型儲能設施。探索利用退役火電機組的既有廠址,建設高效安全電化學儲能、先進壓縮空氣儲能、氫儲能和蓄冷蓄熱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結合新能源和峰谷調節推廣家庭和單元小區的分布式儲能系統,不斷拓展儲能應用新場景。在符合條件的地區科學選址,規劃發展光蓄一體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淄博供電公司等,各區縣)
(九)實施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引領行動
倡導全民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相結合的生活方式,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到2025年,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較2020年下降6%,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1.實施綠色辦公示范行動。發揮黨政機關“綠色低碳、機關先行”示范作用,嚴格執行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綠色產品采購制度,強化節約用水、用電、用紙量化標準,大力推行信息化、無紙化辦公,減少一次性消耗用品使用,積極爭創綠色辦公單位。倡導其他公共機構集約節約利用辦公資源,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降低能源資源消耗,營造綠色辦公環境。
2.推進綠色生活引領行動。加強生態保護知識宣傳教育,培養全民節能型消費和綠色低碳消費理念,積極推廣節能照明、節水器具和雨水收集利用技術。探索實施碳普惠制度,利用數字經濟和互聯網優勢,量化低碳行為,帶動家庭、學校等共同為碳達峰、碳中和做出貢獻。大力實施公務接待簡約化和“光盤行動”,鼓勵適量點餐,遏制食品浪費。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勵民眾采用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拼車等低碳方式出行。
3.深入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行動。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重點推動全市公共機構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廣減量化措施,鼓勵建設廢舊物品回收設施,推動廢舊電器電子產品、辦公家具等廢舊物品循環再利用。督導機關事業單位做好有害垃圾統一清運處置。廣泛開展志愿服務行動,引導干部職工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帶頭在家庭、社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落實國家塑料污染治理有關要求,推動公共機構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過典型示范帶動區域性、系統性工作提升。到2022年,全市遴選建成100個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到2025年,實現生活垃圾干濕分類處理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機關事務局;配合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區縣)
(十)實施新能源產業促進行動
積極搶抓“雙碳”機遇,推動減碳降碳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創新研發與示范應用,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光伏、氫能等新能源產業,實現減碳降碳與新興產業發展雙贏。
1.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重點發展新能源乘用車、商用車、專用車,積極布局智能網聯汽車。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量達到20萬輛/年,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規模達到100億元,打造成為在全國、全省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基地。
2.大力發展氫能裝備產業。加快東岳質子交換膜、山東工陶院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膜等關鍵技術攻關與產業化,大力推進億華通、愛德曼等氫能關鍵裝備項目,努力構建“燃料電池膜—膜電極—電堆—發動機—整車”的全產業鏈。布局建設桓臺氫能產業園、博山氫能產業基地、高新區儲能產業基地項目,壯大氫能關鍵材料及裝備產業,打造全國氫能產業創新發展高地。
3.大力發展光伏裝備產業。以周村區、臨淄區、高新區等為重點,引進做大一批產業鏈關聯企業,重點發展焊帶、光伏電池及組件、邊框、接線盒、逆變器、蓄電池等產品,形成產業鏈條完整、規模效應突出、基礎配套完善的光伏產業基地。到2025年,光伏產業產值達到500億元,建設成為全省最大的光伏產業基地。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各區縣)
三、政策支撐
(一)完善財稅激勵政策。一是聚焦能源消費總量、碳排放總量、能耗強度、碳排放強度4個核心指標,科學設定綠色發展獎懲機制,鼓勵先進,約束落后,整體達標。二是緊盯能源、工業、建筑、交通4大領域,修訂能源“雙控”目標考核獎懲辦法,實施化工、熱電等高碳行業節能減碳改造專項激勵,健全完善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導向的財政支持政策體系。設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綠色低碳建筑財政補助資金,制定實施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政策、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擴大氣代煤財政專項扶持范圍。三是統籌用好科技等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和減碳降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與產業化。四是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支持減碳降碳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節能降碳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政策。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二)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支持以碳排放權、用能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質押的綠色信貸。優先為節能減排降碳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業的信貸投入。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擴大投入。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
(三)建立完善市場化機制。按照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加快實施碳排放許可制,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建立企事業單位碳排放總量認證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權交易機制,積極組織重點行業碳排放單位參與全國碳排放市場交易,加強碳排放權分配管理,用市場化手段推進減碳降碳和碳排放權高效配置。完善相關要素支持政策,研究制定降低燃煤機組(鍋爐)天然氣改造成本、綜合能源港享受工業用地政策等配套辦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統計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四)擴大減碳降碳領域對外開放。加強與國內外高端專業研發機構、頭部企業合作,大力引進推廣減碳降碳領先技術。加強城市間合作,發起成立雙碳城市聯盟,發展雙碳城市合伙人,共同打造聚能共生、減碳降碳行業新生態。組織舉辦高層次“雙碳”發展峰會論壇,集中推介全市減碳降碳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積極吸引權威機構、行業領軍企業、綠色基金參與,推動全市減碳降碳工作高質量發展。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各職能部門、各區縣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分年度推進計劃,形成工作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實、有結果。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區縣)
(二)加強督導考核。建立季度督查和半年通報制度,市減碳降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區縣、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督促目標任務進度滯后的區縣、部門單位限期整改。將十大行動和減碳降碳工作成效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盡快見效。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
(三)營造濃厚氛圍。大力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開展低碳園區、低碳企業、低碳社區、低碳單位評價試點。加強輿論宣傳,全面展示減碳降碳行動新成果新成效,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減碳降碳十大行動、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區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