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關于做好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項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意見實施期限為2021-2025年。
如皋市規劃了全市的主要目標,根據前期對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試點的初步摸底和統計結果,光伏裝機容量約為525.86MWp,按照“分類、分批”、“宜建盡建”的開發和建設思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建設工作。
并給出了推進總體建設時序初步規劃:2021年度:優先從建設條件較好的黨政機關和村民意愿較強的村落屋頂中開展實施,消納能力強、施工條件號的工商業同步開展實施,規劃建設容量80~100MWp;2022年度:以黨政機關、公共建筑、部分園區開展建設工作,重點結合2021年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農戶屋頂安裝范圍,規劃建設容量180~200MWp;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業為主,規劃建設容量200~300MWp。
另外,如皋市的重點建設任務還包括:第一階段重點工作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多元化新能源項目試點以及制定低碳發展規劃。利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以及工業園區、商業區閑置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積極響應“千鄉萬村沐光行動”,在鄉村居民戶屋頂試點開發戶用光伏項目;同時積極打造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一體化、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在試點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力爭具備在南通市乃至江蘇省范圍內推廣條件。
第二階段重點建設集中式復合項目,綜合智慧能源項目搭建以及專業人才培養項目。加快生態農業推進,保障種植業、養殖業等基本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租賃集體、農戶的農業大棚、魚塘水面等資源,或采取集體合作社等方式,以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養殖等合作農業生產開發形式開發復合光伏(風電)項目,另外優化如皋市能源現狀,為全市發展提供建設性的綜合能源及產業規劃。
第三階段加強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實施和循環經濟一體化項目的推廣。充分利用當地光、生物質、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結合已建、擬建新能源電源項目,提高能源自給率、清潔化水平;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開展節能降耗,推廣綠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推動電動車綠能充電樁等發展,最終實現減排不減產、增收不增耗。
原文件如下:
印發《關于做好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項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省發改委《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精神,積極推進如皋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因地制宜開發新能源項目,助力鄉村振興計劃,制定本實施意見。本意見實施期限為2021-2025年。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面臨的形勢。2020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碳達峰碳中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明確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對風電和光伏發電提出了新目標和新任務。“十四五”期間,風電和光伏發電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階段,全省力爭2025年風電和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6300萬千瓦以上。
(二)總體要求。發展光伏發電是我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舉措,是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的具體行動。充分發揮光伏發電發展方式靈活性等優勢,全力推動光伏發電與建筑、鄉村振興、農業等產業融合發展。
(三)主要目標。根據前期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試點初步摸底和統計結果,光伏裝機容量約為525.86MWp,按照“分類、分批”、“宜建盡建”的開發和建設思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最終將完成我市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推進項目規劃。推進總體建設時序初步規劃如下:
2021年度:優先從建設條件較好的黨政機關和村民意愿較強的村落屋頂中開展實施,消納能力強、施工條件號的工商業同步開展實施,規劃建設容量80~100MWp;
2022年度:以黨政機關、公共建筑、部分園區開展建設工作,重點結合2021年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農戶屋頂安裝范圍,規劃建設容量180~200MWp;
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業為主,規劃建設容量200~300MWp;
二、重點任務
(一)第一階段重點工作
1、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1)城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以及工業園區、商業區閑置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安裝比例不低于《國家能源局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設項目以“自發自用,余額上網”方式接入電網,以屋頂租金或電價優惠的形式共享發電收益,助力各級產業低碳經濟發展。
(2)鄉村戶用屋頂光伏項目:積極響應“千鄉萬村沐光行動”,在鄉村居民戶屋頂試點開發戶用光伏項目,以“自發自用,余額上網”方式接入電網,居民戶通過簽署屋頂租用協議共享發電收益,讓新能源項目走進千村萬戶,實現千家萬戶享受綠色收益,實現鄉村振興,建設美麗鄉村。
2.多元化新能源項目試點:積極打造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一體化、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在試點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力爭具備在南通市乃至江蘇省范圍內推廣條件,充分發揮試點典型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3.制定低碳發展規劃:編制全如皋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全面掌握區域排放數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為綠色低碳發展指明方向;大力發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林業碳匯項目,評估減排效果,開發自愿減排量,利用抵銷機制,增加額外收益,中和生產過程及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排放。積極響應國家雙碳目標,著力打造零碳城市,履行社會責任,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第二階段重點工作
1.集中式復合項目:加快生態農業推進,保障種植業、養殖業等基本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租賃集體、農戶的農業大棚、魚塘水面等資源,或采取集體合作社等方式,以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養殖等合作農業生產開發形式開發復合光伏(風電)項目,通過鎮企合作壯大農村經濟,加速農業產業生態化發展。
2.綜合智慧能源項目搭建:優化如皋市能源現狀,為全市發展提供建設性的綜合能源及產業規劃,結合新能源項目推進情況,搭建數字化集中控制指揮中心,以數字化手段驅動各級產業綠色低碳改造成型。
3.專業人才培養項目:發揮位于南通市的龍源電力新能源學院優勢,結合如皋市未來新能源產業發展需要,加強各層級新能源專業培訓,培養專業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打造新能源產業品牌,增加地方就業,將新能源產業作為促進如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為早日實現“雙碳”提供人才保障。
(三)第三階段重點工作
1.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實施:在搭建方案充分符合如皋市實際情況、并經可行性論證基礎上,充分利用當地光、生物質、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結合已建、擬建新能源電源項目,提高能源自給率、清潔化水平;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開展節能降耗,推廣綠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推動電動車綠能充電樁等發展,最終實現減排不減產、增收不增耗。
2.循環經濟一體化項目推廣:借鑒第一階段農業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實施基礎上,在全市統一規劃和推廣畜牧、水產養殖、種植一體化綜合利用,實現農業發展+沼氣發電等多元收益,最終實現綠色循環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推進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年度目標,協調解決重大事項,推進落實各領域光伏項目建設進度,組織開展督查考核。聯席會議由市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市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主動開展工作。
(二)強化政策保障。及時掌握和提供光伏電站建設政策變化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精簡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備案審批流程,加快辦理合資公司提交的備案材料,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三)加大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協助合資公司開展宣傳工作,宣傳屋頂光伏建設的意義與收益模式,正確引導各領域分布式光伏建設工作。
(四)確保建設進度。發電企業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要按照核準(備案)文件要求,及時組織開展項目建設。要加強工程質量管控,確保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
(五)保障并網消納。電網企業要簡化接網流程、方便接網手續辦理,加強接網工程建設,保障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能并盡并”,確保電源電網同步投運,著力提升資源利用率。
各鎮(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配套措施,認真組織落實。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如皋市規劃了全市的主要目標,根據前期對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試點的初步摸底和統計結果,光伏裝機容量約為525.86MWp,按照“分類、分批”、“宜建盡建”的開發和建設思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建設工作。
并給出了推進總體建設時序初步規劃:2021年度:優先從建設條件較好的黨政機關和村民意愿較強的村落屋頂中開展實施,消納能力強、施工條件號的工商業同步開展實施,規劃建設容量80~100MWp;2022年度:以黨政機關、公共建筑、部分園區開展建設工作,重點結合2021年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農戶屋頂安裝范圍,規劃建設容量180~200MWp;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業為主,規劃建設容量200~300MWp。
另外,如皋市的重點建設任務還包括:第一階段重點工作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多元化新能源項目試點以及制定低碳發展規劃。利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以及工業園區、商業區閑置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積極響應“千鄉萬村沐光行動”,在鄉村居民戶屋頂試點開發戶用光伏項目;同時積極打造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一體化、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在試點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力爭具備在南通市乃至江蘇省范圍內推廣條件。
第二階段重點建設集中式復合項目,綜合智慧能源項目搭建以及專業人才培養項目。加快生態農業推進,保障種植業、養殖業等基本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租賃集體、農戶的農業大棚、魚塘水面等資源,或采取集體合作社等方式,以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養殖等合作農業生產開發形式開發復合光伏(風電)項目,另外優化如皋市能源現狀,為全市發展提供建設性的綜合能源及產業規劃。
第三階段加強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實施和循環經濟一體化項目的推廣。充分利用當地光、生物質、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結合已建、擬建新能源電源項目,提高能源自給率、清潔化水平;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開展節能降耗,推廣綠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推動電動車綠能充電樁等發展,最終實現減排不減產、增收不增耗。
原文件如下:
印發《關于做好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項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省發改委《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精神,積極推進如皋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因地制宜開發新能源項目,助力鄉村振興計劃,制定本實施意見。本意見實施期限為2021-2025年。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面臨的形勢。2020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碳達峰碳中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明確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對風電和光伏發電提出了新目標和新任務。“十四五”期間,風電和光伏發電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階段,全省力爭2025年風電和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6300萬千瓦以上。
(二)總體要求。發展光伏發電是我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舉措,是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的具體行動。充分發揮光伏發電發展方式靈活性等優勢,全力推動光伏發電與建筑、鄉村振興、農業等產業融合發展。
(三)主要目標。根據前期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試點初步摸底和統計結果,光伏裝機容量約為525.86MWp,按照“分類、分批”、“宜建盡建”的開發和建設思路,先行開展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最終將完成我市屋頂分布式光伏整市推進項目規劃。推進總體建設時序初步規劃如下:
2021年度:優先從建設條件較好的黨政機關和村民意愿較強的村落屋頂中開展實施,消納能力強、施工條件號的工商業同步開展實施,規劃建設容量80~100MWp;
2022年度:以黨政機關、公共建筑、部分園區開展建設工作,重點結合2021年試點經驗,進一步擴大農戶屋頂安裝范圍,規劃建設容量180~200MWp;
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業為主,規劃建設容量200~300MWp;
二、重點任務
(一)第一階段重點工作
1、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
(1)城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利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以及工業園區、商業區閑置屋頂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安裝比例不低于《國家能源局關于報送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設項目以“自發自用,余額上網”方式接入電網,以屋頂租金或電價優惠的形式共享發電收益,助力各級產業低碳經濟發展。
(2)鄉村戶用屋頂光伏項目:積極響應“千鄉萬村沐光行動”,在鄉村居民戶屋頂試點開發戶用光伏項目,以“自發自用,余額上網”方式接入電網,居民戶通過簽署屋頂租用協議共享發電收益,讓新能源項目走進千村萬戶,實現千家萬戶享受綠色收益,實現鄉村振興,建設美麗鄉村。
2.多元化新能源項目試點:積極打造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一體化、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在試點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力爭具備在南通市乃至江蘇省范圍內推廣條件,充分發揮試點典型的引領和帶動作用。
3.制定低碳發展規劃:編制全如皋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全面掌握區域排放數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為綠色低碳發展指明方向;大力發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林業碳匯項目,評估減排效果,開發自愿減排量,利用抵銷機制,增加額外收益,中和生產過程及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排放。積極響應國家雙碳目標,著力打造零碳城市,履行社會責任,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第二階段重點工作
1.集中式復合項目:加快生態農業推進,保障種植業、養殖業等基本農業生產的前提下,租賃集體、農戶的農業大棚、魚塘水面等資源,或采取集體合作社等方式,以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光伏+養殖等合作農業生產開發形式開發復合光伏(風電)項目,通過鎮企合作壯大農村經濟,加速農業產業生態化發展。
2.綜合智慧能源項目搭建:優化如皋市能源現狀,為全市發展提供建設性的綜合能源及產業規劃,結合新能源項目推進情況,搭建數字化集中控制指揮中心,以數字化手段驅動各級產業綠色低碳改造成型。
3.專業人才培養項目:發揮位于南通市的龍源電力新能源學院優勢,結合如皋市未來新能源產業發展需要,加強各層級新能源專業培訓,培養專業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打造新能源產業品牌,增加地方就業,將新能源產業作為促進如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為早日實現“雙碳”提供人才保障。
(三)第三階段重點工作
1.綜合智慧能源項目實施:在搭建方案充分符合如皋市實際情況、并經可行性論證基礎上,充分利用當地光、生物質、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結合已建、擬建新能源電源項目,提高能源自給率、清潔化水平;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開展節能降耗,推廣綠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綠色交通體系建設,推動電動車綠能充電樁等發展,最終實現減排不減產、增收不增耗。
2.循環經濟一體化項目推廣:借鑒第一階段農業循環經濟一體化等示范項目實施基礎上,在全市統一規劃和推廣畜牧、水產養殖、種植一體化綜合利用,實現農業發展+沼氣發電等多元收益,最終實現綠色循環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推進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年度目標,協調解決重大事項,推進落實各領域光伏項目建設進度,組織開展督查考核。聯席會議由市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市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主動開展工作。
(二)強化政策保障。及時掌握和提供光伏電站建設政策變化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精簡分布式屋頂光伏項目備案審批流程,加快辦理合資公司提交的備案材料,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三)加大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協助合資公司開展宣傳工作,宣傳屋頂光伏建設的意義與收益模式,正確引導各領域分布式光伏建設工作。
(四)確保建設進度。發電企業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要按照核準(備案)文件要求,及時組織開展項目建設。要加強工程質量管控,確保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
(五)保障并網消納。電網企業要簡化接網流程、方便接網手續辦理,加強接網工程建設,保障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能并盡并”,確保電源電網同步投運,著力提升資源利用率。
各鎮(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本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配套措施,認真組織落實。
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