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相繼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關于推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2016〕1430號)、《關于開展“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等諸多文件。
“這些文件的發布,是為了進一步深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中長期交易等市場化機制建設,充分挖掘常規電源、儲能、用戶負荷等各方調節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水平,核心是解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的協調能力,建立所在區域的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協調運營和利益共享機制。這一機制建立,能夠打破了常規能源和新能源的對立關系,能讓能源轉型大背景下,各個電力主體都找到自己的發展空間,都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蘇鵬表示,如果這種新的能源電力體系最終建設完成,能夠平衡好各個主體的利益訴求,是不會出現近期的限電情況的。
所謂源網荷儲一體化,就是通過優化整合本地資源,以先進技術突破和體制機制創新為支撐,探索源網荷儲高度融合的電力系統發展路徑,強調發揮負荷側調節能力、就地就近靈活堅強發展,引導市場預期。其核心目的是實現高滲透率可再生能源消納、實現需求側管理、降低網損、提高電能質量和可靠性。
所謂多能互補,就是利用火電等存量常規電源,合理配置儲能,統籌各類電源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優先發展新能源,強化電源側的靈活調節作用、優化電源配比及確保電源基地送電可持續性。核心是提高能源系統運行效率和利用效率,增加新能源消納,減少能源浪費。
為什么要建立這樣的協調和共享機制?是因為目前的電力系統,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方面是電網主要依靠煤電、受送端系統的調節功能,而送端新能源未配置調峰機組及儲能裝置;另一方面是源網荷不協調,電網安全性下降,系統運行效率較低,導致清潔能源消納困難。
要如何建立這樣的協調和共享機制?蘇鵬認為,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充分的技術積淀予以支撐,需要從系統規劃設計、并網控制策略、能源優化管理及投資收益等四個方面著手,具體到各個方面,則需要考慮很多因素。
系統規劃設計方面,需要考慮地區資源稟賦,所在地區零碳、鄉村振興、能源結構優化、經濟結構調整,云物大移智鏈先進技術耦合、交叉應用等諸多因素對電網安全性的影響。
并網控制策略方面,需要考慮各電源的暫態響應和時-日-季節綜合電力供需平衡等多種因素對電網的電能質量的影響。
能源優化管理方面,需要考慮負荷預測、電源出力預測、市場信息、系統可靠性、接入條件、電網規劃、綠色發展等諸多因素對于優化結果的影響。
除此之外,還要綜合技術、經濟、政策、環保等多個方面,合理規劃,實現項目的綜合效益最大化。
在這些理論技術的支持下,明陽在全國很多地區做了案例嘗試,比如內蒙古通遼的“風光火儲制研”一體化示范項目、青海德令哈的500MW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神華粵電珠海碼頭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等等。
通過實踐探索,蘇鵬認為,源網荷儲一體化能夠實現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能夠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和配電網運行效率。如果打通大規模源網荷儲一體化與區域增量配電網之間的轉換路徑,不僅能夠很好地協調各方關系,避免出現限電問題,而且有利于清潔能源電力進一步發展。
如何打通?蘇鵬提出了兩點建議:
一是明確增量配電網業務中由新能源發電供應電量的最低比例,支持符合政策且納入規劃的新能源發電項目、獨立電儲能以分布式電源就近以適當電壓等級直接接入增量配電網,就地在增量配電網區域內消納,同時明確源網荷儲一體化與增量配網接入條件及需承擔的系統性調節成本。
二是對于需進行節能審查的增量工業項目,其在規劃建設過程中通過自建權益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或外購可再生能源電力使實際消納比例超過當地確定的最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的部分,可審查中予以抵減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與單位產值能耗計算;對于存量工業項目,通過綠色電力直接交易市場購買綠色電力使實際消納比例超過當地確定的激勵性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的部分,在計算年度能源消耗總量指標時予以抵減。以此進一步打通能耗雙控與綠色電力直接交易市場的關聯,形成有效的市場化激勵,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及綠色電力交易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