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方案明確: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全文如下: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扎實推進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分類施策。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明確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
——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全面準確認識碳達峰行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深遠影響,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新型舉國體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穩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防止過度反應,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行動,確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大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2.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4.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確定核電站布局和開發時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平穩建設節奏。積極推動高溫氣冷堆、快堆、模塊化小型堆、海上浮動堆等先進堆型示范工程,開展核能綜合利用示范。加大核電標準化、自主化力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攻關,培育高端核電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實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最嚴格的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監管能力。
5.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大力推動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
6.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制定新一輪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促進抽水蓄能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全國性、行業性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平臺,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集聚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動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示范應用。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全面提升能效標準。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統籌謀劃、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國整體實現碳達峰具有重要影響。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退出落后產能,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鋼鐵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生產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繼續壓減鋼鐵產能。促進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非高爐煉鐵技術示范,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深挖節能降碳潛力,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推動低品位余熱供暖發展。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強化常態化監管,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加強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智能交通,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分工、有效銜接,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大力發展以鐵路、水路為骨干的多式聯運,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提升民航運行管理效率,引導航空企業加強智慧運行,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加快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創新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積極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十四五”期間,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統籌利用綜合運輸通道線位、土地、空域等資源,加大岸線、錨地等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抓住資源利用這個源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園區空間布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搭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到2030年,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2.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為重點,支持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勵應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在確保安全環保前提下,探索將磷石膏應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廢棄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進秸稈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儲運體系,嚴格禁燒管控。加快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建設。到2025年,大宗固廢年利用量達到40億噸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達到45億噸左右。
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促進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文辦設備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到2025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4.5億噸,到2030年達到5.1億噸。
4.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整治過度包裝,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適合我國廚余垃圾特性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能力,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立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重點專項,采取“揭榜掛帥”機制,開展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有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推進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適度超前布局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引導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共建一批國家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等學校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領域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和示范性能源學院。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產教融合發展聯盟,建設一批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
3.強化應用基礎研究。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前沿科技項目,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能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新型電力系統、節能、氫能、儲能、動力電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重點,深化應用基礎研究。積極研發先進核電技術,加強可控核聚變等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
4.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集中力量開展復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控制、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氣發動機、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創新,加快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補齊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短板。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示范應用。建設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推進熔鹽儲能供熱和發電示范應用。加快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探索在工業、交通運輸、建筑等領域規模化應用。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擴大林草資源總量。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質量和穩定性。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加強河湖、濕地保護修復。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到2030年,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90億立方米。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利用好國家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加強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碳匯項目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規則。
4.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文藝作品,制作文創產品和公益廣告,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工作的領導干部要盡快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
各地區要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
1.科學合理確定有序達峰目標。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減排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國同步實現碳達峰。
2.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各地區要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從實際出發推進本地區綠色低碳發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要嚴格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要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產業政策和能耗雙控要求,有序推動高耗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積極培育綠色發展動能。
3.上下聯動制定地方達峰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各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由地方自行印發實施。
4.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大中央對地方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四、國際合作
(一)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分享中國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理念與實踐經驗,為建設清潔美麗世界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主動參與全球綠色治理體系建設,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堅持多邊主義,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推動各方全面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積極參與國際航運、航空減排談判。
(二)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合格評定合作和互認機制,做好綠色貿易規則與進出口政策的銜接。加強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出口。加大綠色技術合作力度,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等國際大科學工程。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碳定價機制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國際宏觀協調,與有關各方共同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三)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弘揚開放、綠色、廉潔理念,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提高境外項目環境可持續性,打造綠色、包容的“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擴大新能源技術和產品出口。發揮“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合作平臺作用,推動實施《“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推進“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和“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推進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快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應用,提高統計核算水平。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動建立更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
(二)健全法律法規標準。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體系,推動能源法、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制定修訂。加快節能標準更新,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加快相關領域標準制定修訂。建立健全氫制、儲、輸、用標準。完善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立重點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能效、低碳等標準制定修訂,加強國際標準協調。
(三)完善經濟政策。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落實和完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更好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完善綠色電價政策,健全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政策,探索建立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綠色金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大力發展綠色貸款、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傳統產業和資源富集地區綠色轉型。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用,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統籌推進碳排放權、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加強市場機制間的銜接與協調,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科學提出碳達峰分步驟的時間表、路線圖,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嚴格監督考核。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全文如下:
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扎實推進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統籌穩增長和調結構,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明確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目標任務,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工作原則。
——總體部署、分類施策。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頂層設計和各方統籌。各地區、各領域、各行業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明確既符合自身實際又滿足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
——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全面準確認識碳達峰行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深遠影響,加強政策的系統性、協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
——雙輪驅動、兩手發力。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新型舉國體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勵約束機制。
——穩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著力化解各類風險隱患,防止過度反應,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峰行動,確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方面,重點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推進煤炭消費替代和轉型升級。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序淘汰煤電落后產能,加快現役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積極推進供熱改造,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大力推動煤炭清潔利用,合理劃定禁止散燒區域,多措并舉、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2.大力發展新能源。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加快智能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應用,創新“光伏+”模式,推進光伏發電多元布局。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天然氣。探索深化地熱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積極推進水電基地建設,推動金沙江上游、瀾滄江上游、雅礱江中游、黃河上游等已納入規劃、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水電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推動小水電綠色發展。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探索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間分別新增水電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西南地區以水電為主的可再生能源體系基本建立。
4.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合理確定核電站布局和開發時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平穩建設節奏。積極推動高溫氣冷堆、快堆、模塊化小型堆、海上浮動堆等先進堆型示范工程,開展核能綜合利用示范。加大核電標準化、自主化力度,加快關鍵技術裝備攻關,培育高端核電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實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最嚴格的監管,持續提升核安全監管能力。
5.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可持續航空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頁巖氣、煤層氣、致密油(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規模化開發。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大力推動天然氣與多種能源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建設天然氣調峰電站,合理引導工業用氣和化工原料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
6.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清潔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提升電網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制定新一輪抽水蓄能電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完善促進抽水蓄能發展的政策機制。加快新型儲能示范推廣應用。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以上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全國性、行業性節能技術推廣服務平臺,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以下稱“兩高”項目)集聚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動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示范應用。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全面提升能效標準。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統籌謀劃、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完善通信、運算、存儲、傳輸等設備能效標準,提升準入門檻,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推動既有設施綠色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工業是產生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對全國整體實現碳達峰具有重要影響。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加快退出落后產能,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促進工業能源消費低碳化,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比重,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綠色設計,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推進工業領域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技術改造。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推進存量優化,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鋼鐵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生產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重點,繼續壓減鋼鐵產能。促進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非高爐煉鐵技術示范,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深挖節能降碳潛力,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推動低品位余熱供暖發展。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鞏固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成果,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嚴控新增產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推動水泥錯峰生產常態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推廣節能技術設備,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實現節能增效。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結構性過剩矛盾。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煉油和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穩妥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電力、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石化化工原料輕質化。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國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億噸以內,主要產品產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對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低碳技術,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通過改造升級挖掘節能減排潛力。強化常態化監管,堅決拿下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
(四)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加快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城市更新和鄉村振興都要落實綠色低碳要求。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強化綠色設計和綠色施工管理。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動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加強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鎮建筑和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積極推動嚴寒、寒冷地區清潔取暖,推進熱電聯產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積極穩妥開展核能供熱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引導夏熱冬冷地區科學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加快農房節能改造。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電動農用車輛、節能環保農機和漁船。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
(五)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積極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應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提升鐵路系統電氣化水平。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深入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因地制宜開展沿海、內河綠色智能船舶示范應用。提升機場運行電動化智能化水平,發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國家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智能交通,推動不同運輸方式合理分工、有效銜接,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大力發展以鐵路、水路為骨干的多式聯運,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內河高等級航道網建設,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提升民航運行管理效率,引導航空企業加強智慧運行,實現系統化節能降碳。加快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創新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積極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十四五”期間,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統籌利用綜合運輸通道線位、土地、空域等資源,加大岸線、錨地等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水平。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抓住資源利用這個源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發展。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園區空間布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搭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到2030年,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2.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共伴生礦、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為重點,支持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勵應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屬礦、砂石等資源。在確保安全環保前提下,探索將磷石膏應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廢棄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進秸稈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儲運體系,嚴格禁燒管控。加快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建設。到2025年,大宗固廢年利用量達到40億噸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達到45億噸左右。
3.健全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管理,促進產業集聚發展。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城市礦產”基地,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促進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文辦設備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到2025年,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4.5億噸,到2030年達到5.1億噸。
4.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整治過度包裝,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適合我國廚余垃圾特性的資源化利用技術。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能力,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創新體制機制。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立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重點專項,采取“揭榜掛帥”機制,開展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有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國家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推進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
2.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適度超前布局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引導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共建一批國家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等學校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領域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和示范性能源學院。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組建碳達峰碳中和產教融合發展聯盟,建設一批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
3.強化應用基礎研究。實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國家重大前沿科技項目,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能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新型電力系統、節能、氫能、儲能、動力電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重點,深化應用基礎研究。積極研發先進核電技術,加強可控核聚變等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
4.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集中力量開展復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控制、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氣發動機、大容量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創新,加快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補齊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短板。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開展示范應用。建設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推進熔鹽儲能供熱和發電示范應用。加快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探索在工業、交通運輸、建筑等領域規模化應用。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高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固碳作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深入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擴大林草資源總量。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質量和穩定性。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加強河湖、濕地保護修復。整體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等固碳能力。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到2030年,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190億立方米。
3.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利用好國家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巖溶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加強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碳匯項目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規則。
4.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替代計劃,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綠色理念轉化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文藝作品,制作文創產品和公益廣告,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評選宣傳一批優秀示范典型,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重點領域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相關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工作的領導干部要盡快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
(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
各地區要準確把握自身發展定位,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資源環境稟賦,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
1.科學合理確定有序達峰目標。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減排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國同步實現碳達峰。
2.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各地區要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從實際出發推進本地區綠色低碳發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要嚴格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要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產業政策和能耗雙控要求,有序推動高耗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積極培育綠色發展動能。
3.上下聯動制定地方達峰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總體部署,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各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由地方自行印發實施。
4.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大中央對地方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四、國際合作
(一)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大力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分享中國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理念與實踐經驗,為建設清潔美麗世界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主動參與全球綠色治理體系建設,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堅持多邊主義,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推動各方全面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積極參與國際航運、航空減排談判。
(二)開展綠色經貿、技術與金融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加強綠色標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合格評定合作和互認機制,做好綠色貿易規則與進出口政策的銜接。加強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出口。加大綠色技術合作力度,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堆計劃等國際大科學工程。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碳定價機制和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國際宏觀協調,與有關各方共同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三)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弘揚開放、綠色、廉潔理念,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提高境外項目環境可持續性,打造綠色、包容的“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擴大新能源技術和產品出口。發揮“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合作平臺作用,推動實施《“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推進“一帶一路”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計劃和“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推進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快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應用,提高統計核算水平。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動建立更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
(二)健全法律法規標準。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體系,推動能源法、節約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制定修訂。加快節能標準更新,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提高節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標準體系,加快相關領域標準制定修訂。建立健全氫制、儲、輸、用標準。完善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立重點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積極參與國際能效、低碳等標準制定修訂,加強國際標準協調。
(三)完善經濟政策。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落實和完善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更好發揮稅收對市場主體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完善綠色電價政策,健全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政策,探索建立分時電價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綠色金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大力發展綠色貸款、綠色股權、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碳達峰行動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拓展綠色債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研究設立國家低碳轉型基金,支持傳統產業和資源富集地區綠色轉型。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發揮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作用,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建設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與能耗雙控制度的銜接。統籌推進碳排放權、用能權、電力交易等市場建設,加強市場機制間的銜接與協調,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碳達峰相關工作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科學提出碳達峰分步驟的時間表、路線圖,督促將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嚴格監督考核。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